中國江西網九江訊 通訊員彭紀輝記者滕滕攝影報導:今年7月31日凌晨,當瑞昌市南義鎮大多數居民都進入夢鄉的時候,誰也沒有想到,此時在鎮上一名16歲的少女珍珍正在遭受著一場劫難,養母的情夫在這晚來到她的房間將其掐死後縱火焚屍。7月31日,這起殺害少女焚屍案經曝光和傳播後,猶如在平靜的湖泊裡投進一塊大石,整個南義鎮為之炸鍋,成為了這幾天市民茶餘飯後的話題中心。一夜之間,這名男子為何如此喪心病狂,對16歲少女狠下毒手?案件當中有何隱情?8月11日,中國江西網九江頻道記者來到瑞昌市進行採訪。
案發:16歲少女家中遭焚屍
7月31日凌晨6時許,家住瑞昌市南義鎮的李於銀(化名)從九江菜場販菜回來,發現家中4歲的女兒渾身髒兮兮的,站在二樓窗臺前直哭,小兒子則站在房間的門前,全身同樣被燻得烏黑,他當即感覺不妙,以為家中著火,卻不料,進入房間後看到的一幕讓他徹底驚呆了:只見自己16歲的養女珍珍倒在床上,連同身下的席夢思床墊被火燒焦,身體變形,早已沒有生命跡象。
據辦案民警介紹,起初進入房門時,珍珍所在的房間尚有明火,後被聞訊趕來的鄰居們撲滅。在採訪中記者了解到,7月31日凌晨雷電交加,因此,起初參與滅火的鄰居們懷疑,珍珍身上起火的原因可能是電器著火或當晚雷電所致。但通過縝密的現場勘查,民警發現珍珍家中完好無損,無雷電擊中痕跡,且沒有電器著火,從門窗未曾損壞的案發現場來看,最有可能為熟人入室縱火所致。
7月31日下午,法醫在進行屍檢時發現,火災發生前,珍珍曾出現過「機械性窒息」,這意味著,珍珍是被人狠下毒手之後,又澆燃汽油毀屍滅跡的。兇手是誰?一時間,人們議論紛紛。
線索:養母與一名男子保持情人關係
由於死者珍珍是李於銀夫婦的養女,因此在案件真相未揭開之前,死者的養父母都存有一定嫌疑。但民警通過偵查發現,案發當晚,李於銀夫婦都有不在場證據,且通過對鄰裡間的走訪,民警了解到,養父母平時生活學習中對珍珍很是關心,尤其是養父對其更是感情深厚。
8月2日,辦案民警在走訪過程中聽到坊間傳聞稱,珍珍的養母李梅與武寧魯溪的一名黎姓男子保持著長期情人關係,且黎某經常到李梅家中走動。得知此條線索後,民警立即將黎某納入偵查視線,並來到位於魯溪的黎某家中,但其堅稱31日晚沒有去到李梅家中,而是在自己承包的養魚場過夜。但通過技術勘查,31日晚黎某曾在案發現場出現過,這與其稱自己住在魚塘的說法截然相反,8月3日,民警們立即再次趕往魯溪鎮,可此時黎某早已不知去向。
8月3日下午,民警再次得到線索稱,黎某以追討過去債務為由,逃往鎮內一處四面環水的小島,並在一名昔日朋友家過夜。在民警們的動員下,黎某大哥也前往島上勸說黎某主動投案。自知罪行敗露,迫於巨大的心理壓力,黎某終於在當日22時投案自首。
交代:擔心姦情暴露一時衝動下毒手
8月11日下午,記者在瑞昌市看守所見到了犯罪嫌疑人黎某,他的情緒非常平靜,回憶起造成這場悲劇的前因後果,他一再強調稱自己是一時衝動才鑄成大錯。「法律怎麼處置我,我也認了,對李梅,我也只能說對不起。只是事發突然,我家裡的老婆和兩個孩子都還沒有交代好,能讓我給他們打個電話嗎?」黎某語氣中透露著疲憊。
通過採訪記者了解到,原來,死者養父李於銀長期從事販菜生意,由妻子李梅坐攤買賣,而黎某一直與李梅有生意上的往來,一來二去,兩人便互生好感,在2008年建立起情人關係。雖曾被李於銀親眼撞破,但兩人曖昧關係並未就此斷絕。今年的某個晚上,李於銀照例前往九江販菜,黎某在李梅家中與其幽會時,不料又被16歲的珍珍看到,珍珍當時情緒十分激動,事後規勸李梅不要做對不起養父的事情。
30日當晚,黎某本在魯溪鎮養魚場,想到近來李梅對自己日漸疏遠,心裡像被石頭壓著一樣而睡不著。於是,次日凌晨2時許,自己便獨自駕駛麵包車來到南義李梅家中,打算當面要個「說法」。當他用鑰匙開門來到住人的二樓後,沒想到李梅當晚並不在家,開門聲卻驚醒了睡夢中的珍珍。珍珍看見黎某後當面對其進行斥責:「深更半夜來我家幹嘛,不要臉,破壞別人家庭。」黎某像被戳中了痛穴,同時害怕珍珍大聲嚷嚷讓自己偷情之事被鄰居發現,遂用雙手捂住她的嘴巴。由於珍珍拼力反抗,失去理智的黎某便用雙手生生將其掐死。黎某告訴記者,自己當時看到珍珍一動不動後就懵了,跑出門後突然想到她不管死沒死,明天自己都無法向李梅交代,便喪心病狂地將珍珍點燃後逃離現場。
目前,黎某因涉嫌故意殺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記者手記:正所謂,「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黎某企圖用一場大火掩蓋自己的罪行,其用心險惡,必將受到法律嚴裁。而在這場畸情引發的悲劇中,16歲的珍珍才是最令人痛心的受害者,在美好的絢爛花季,她心中所有開花的夢想都在一夜之間戛然而止。在生命最後一刻,我們已經無法知曉這名花季女孩腦海中的想法,惟願她在天堂一切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