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惠陽房管局(大亞灣房價網 小編高峰)整合不動產登記職責、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是中央的重大決策部署,是政府職能轉變的重要內容,是貫徹落實《物權法》的重要舉措。根據中央、省的統一部署,為貫徹落實關於將土地、房屋、草地、林地及海域登記的職責整合由一個部門承擔,統一頒發《不動產權證書》和《不動產登記證明》,實現各類不動產從分散登記到統一登記的轉變,形成登記機構、登記簿冊、登記依據和信息平臺「四統一」的不動產登記體系,減少部門職責交叉,減少辦證環節,減輕群眾負擔,切實提高行政效率,實現不動產權信息互通共享,降低交易風險,保護不動產權利人合法權益的精神,經惠州市國土資源局、惠陽區人民政府批准,惠陽區轄區自2016年6月30日起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6月28日起按新的業務類型受理申請)。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關於不動產統一登記的機構職責整合
為做好不動產統一登記職責整合,根據惠陽區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整合惠陽區不動產登記職責及機構設置方案的通知》(惠編字〔2015〕28號)要求,我區將土地登記、房屋登記、林地登記等不動產登記職責整合到區國土資源分局,在區國土資源分局設立區不動產登記局,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不動產統一登記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指導和監督全區土地、房屋、林地等不動產登記工作,負責惠陽區轄區內不動產登記管理工作,推進不動產登記信息基礎平臺建設,實現信息資源共享。同時,將區房產管理局下屬的區房地產交易中心更名為區不動產登記中心,具體承擔惠陽區轄區不動產登記和房產交易工作;將區房產管理局下屬的區房產檔案室更名為區不動產檔案館,具體承擔惠陽區轄區不動產登記檔案管理工作。
二、關於原不動產權利證書的效力
按照國家「不變不換」的原則,已經依法發放的土地、房產、海洋、林業等證書與證明繼續有效。權利未變動的,證書與證明不需更換,原各登記部門依法頒發的各類不動產權屬證書(如《集體土地所有證》、《國有土地使用證》、《集體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水域灘涂養殖證》、《林權證》、《海域使用權證書》、《無居民海島使用證》,以及《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房屋他項權證》、《房屋預告登記證明》等)繼續有效,今後在依法辦理變更登記、轉移登記等登記時再逐步更換為新的《不動產權證書》、《不動產權證明書》。
三、關於不動產統一登記的收費
在國家尚未出臺不動產統一登記收費標準的情況下,本著不增加企業、群眾負擔的原則,不動產統一登記收費仍沿用原土地證、房產證等不動產登記的原有收費標準,按《國家發改委、財政部關於規範房屋登記費計費方式和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8]924號),原國家土地管理局、測繪局、物價局、財政部《關於土地登記收費及其管理辦法》([1990]國土[籍]字第93號)等文件執行。
四、關於不動產統一登記的辦理時限
建設用地使用權、集體土地所有權(純土地)登記按原土地登記承諾時限(不含權籍調查測繪時間,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登記前需公告的登記類型的公告時間)辦理;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登記(有房有地)按原土地和房屋辦理時限疊加,且總共不超過30個工作日(不含權籍調查測繪時間,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登記前需公告的登記類型的公告時間)辦理。
林權登記按照土地登記承諾時限辦理(需先到林業部門辦理前置審批手續,再憑審批材料申請不動產登記)。
五、關於不動產登記的公章
經惠州市國土資源局批准,自2016年6月30日起,發放不動產權證書及登記證明啟用「惠州市國土資源局不動產登記專用章(3)」。
六、關於不動產統一登記的受理地點
惠陽區轄區設立10個不動產登記受理窗口,負責受理不動產登記、不動產權籍調查測繪業務。2016年6月28日起,區房產局以及全區各房產管理所不再受理房屋登記申請。
(一):區不動產登記中心
由於我區不動產登記中心服務大廳和區不動產檔案館(位於區行政服務中心B棟2至3樓)的辦公場所目前尚處於改造建設之中,待上述辦公場所改造完工後再行搬遷,具體時間另行告知。在過渡期內,區不動產登記中心暫設在區房產管理局辦公樓內。
受理的所涉不動產片區:惠陽區轄區。
受理業務範圍:商品房的首次登記、抵押登記、預告登記、轉移登記等各類不動產登記,林權登記(需林業部門先完成前置審批),不動產抵押註銷登記,不動產查封或解封登記,已建商品房及其用地的權籍調查測繪。
地址:惠州市惠陽區淡水街道福利路3號
業務諮詢電話:(0752)3826716
(二)9個鎮(街)不動產登記受理點
啟用時間:2016年6月28日起
受理業務範圍:除商品房登記、不動產抵押註銷登記、不動產查封或解封登記以外的其它所屬片區的各類不動產登記,除已建商品房及其用地以外的其他各類不動產權籍調查測繪。
1、淡水國土資源所
受理的所涉不動產片區:淡水街道轄區
地址:淡水街道壩尾街11巷1號
業務諮詢電話:(0752)3344183
2、秋長國土資源所
受理的所涉不動產片區:秋長街道轄區
地址:秋長街道迎賓路49號
業務諮詢電話:(0752)3559145
3、三和國土資源所
受理的所涉不動產片區:三和街道轄區
地址:三和街道二環路
業務諮詢電話:(0752)3501668
4、沙田國土資源所
受理的所涉不動產片區:沙田鎮轄區
地址:沙田鎮創業街41號
業務諮詢電話:(0752)3752028
5、新圩國土資源所
受理的所涉不動產片區:新圩鎮轄區
地址:新圩鎮人民政府旁
業務諮詢電話:(0752)3333062
6、鎮隆國土資源所
受理的所涉不動產片區:鎮隆鎮轄區
地址:鎮隆鎮205國道邊
業務諮詢電話:(0752)3955033
7、永湖國土資源所
受理的所涉不動產片區:永湖鎮轄區
地址:永湖鎮永新大街16號
業務諮詢電話:(0752)3714053
8、良井國土資源所
受理的所涉不動產片區:良井鎮轄區
地址:良井鎮西門街
業務諮詢電話:(0752)3656045
9、平潭國土資源所
受理的所涉不動產片區:平潭鎮轄區
地址:平潭鎮沿路大道18號
業務諮詢電話:(0752)3300102
七、其他事項
(一)自2016年6月30日起,城鎮住房用地(含商品房、集資房、房改房等)的《國有用地使用證》分割登記業務停止辦理。
(二)土地審批需前置:不動產權登記申請前需履行建設用地審批、土地交易審批等審批程序的,須先到區國土資源分局辦理審批手續後,再憑批准文件到上述不動產登記受理點申請不動產登記。
(三)林權審批需前置:林權登記申請前,須先到區林業局按照原有程序辦理審批手續後,再憑審批材料到不動產登記中心申請不動產登記。
(四)權籍調查測繪需前置:自2016年6月28日起,申請辦理土地首次登記、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記、自建房首次登記、一手商品房過戶、二手房過戶等業務的,需先行開展不動產權籍調查測繪。申請辦理不動產抵押、預告登記等業務的,暫不需要開展不動產權籍調查測繪。
由於不動產統一登記發證尚處於整合過渡階段,過渡期內若給辦事群眾造成不便,敬請諒解。歡迎廣大群眾多提寶貴意見和建議。
聯繫電話:(0752)3389179(區不動產登記局)
(0752)3826718(區不動產登記中心)
電子郵箱: hygt666@126.com(惠州市國土資源局惠陽區分局)
hyfcj3826728@126.com(區房產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