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監管已經開始發力,結合市場現狀,爆發系統性風險可能性較低。法律人士則提示投資者及時合理地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新華財經北京11月19日電(記者沈寅飛)近期,一些AAA級發行主體的信用債違約事件令市場產生深度擔憂。並且上述信用危機又帶來了煤炭、能源等相關領域的債券遭到拋售、債券融資受阻明顯等一系列負面影響。
面對即將到來的2021年信用債到期高峰,市場會產生更大的風險事件嗎?這次超預期的債市風暴會如何收場?記者就此展開調查。業內人士認為,近期違約超出市場預期,使得風險防範泛化。目前,監管已經開始發力,結合市場現狀,爆發系統性風險可能性較低。法律人士則提示投資者及時合理地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違約超出市場預期
根據同花順數據顯示,截至11月16日,今年以來已經有52家企業,136隻債券違約,違約金額為1094億元。從違約規模上看,與去年同期基本相當。
發改委新聞發言人孟瑋在17日舉行的11月份例行新聞發布會上表示,總體看,企業債券的風險防範情況較好,累計違約率處於公司信用類債券的最低水平,違約處置率處於公司信用類債券的最高水平。針對個別苗頭性風險隱患,密切關注相關債券的付息兌付工作,督促制定化解方案,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整體雖然如此,但是如果說華晨的違約市場之前有所預期,那永煤集團的違約可謂是出乎市場意料之外。」國盛證券分析師楊業偉表示,永煤集團中債估值自年初以來僅從約5%上升到8%,在違約前夕的11月9日,平均中債估值也僅為7.95%。隨後違約信息披露後,市場一片譁然,僅一個交易日後,中債估值便飆升至219.3%,可見市場對其違約並沒有形成有效預期,反應可用「錯愕」來形容。
楊業偉認為,近期違約超出市場預期,這使得風險防範泛化,並可能擴大風險傳播。更為重要的是,這會導致投資者對信用債市場的擔憂從「還不起」向「不想還」轉變,市場擔憂情緒進一步加重。而這帶來相關資產的減持壓力,進而導致相關債券下跌。
一位債券投資人士表示,近期出現的信用債違約及影響對整個債市流動性帶來了衝擊,甚至會對信用債的傳統分析框架產生一定負面效應。有業內人士和平臺發出了加大打擊「逃廢債」力度的聲音。
近日,交易商協會公告,依據《銀行間債券市場自律處分規則》,協會將對發行人及相關中介機構在業務開展過程中是否有效揭示風險並充分披露、是否嚴格履行相關職責啟動自律調查。
據悉,在調查過程中,若發現相關機構違反自律規則的,交易商協會將予以嚴格自律處分;如相關機構存在涉嫌欺詐發行、虛假信息披露等違法行為的,交易商協會將移交相關部門進一步處理。
此外,今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正式發布《全國法院審理債券糾紛案件座談會紀要》,這是最高法首次就債券糾紛發布司法文件。其中強調了對債券持有人的保護,規定了欺詐發行和虛假陳述案件的審理規則。當發行人遭遇大規模的欺詐發行或虛假程序案件,很有可能將成為發行人申請進入破產重整、和解甚至破產清算的重要原因。
集中發行短債致到期壓力激增
據平安證券研報顯示,債務短期化的趨勢在債券市場上的確非常明顯,2021年信用債到期增速高達28%。
「債務短期化在債券市場表現明顯,但在信貸領域不明顯,意味著2021年信用債到期壓力激增。」平安證券分析師劉璐表示,2020年以來,信用債發行短期化趨勢在2018年信用違約脈衝以後進一步強化,三年以內的信用債佔比較疫情前有了系統性的抬升,截至 2020年9月,三年以內中短久期信用債發行佔比高達92.65%。
目前,信用債市場情緒低迷,出現這樣的違約事件,加之後市有大量到期的信用債,以及市場對「逃廢債」的擔憂,信用債是否會頻繁發生而爆發系統性風險?
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長張明認為,讓信用債市場的剛性兌付格局被打破,使得潛在信用風險更加充分地暴露出來,讓未來的信用評級更加準確地反映違約風險,這本身是正確的方向。然而,當前中國監管部門應該把握好度,既要讓風險逐漸釋放出來,又要避免風險的集體爆發與相互疊加,避免防範風險的行為本身加劇風險。
浙商證券研報指出,從2020年四季度宏觀經濟和政策導向看,實體經濟正處於疫情後的逐步復甦階段,貨幣政策始終保持穩健中性為實體經濟融資提供合理的貨幣金融環境,寬信用還未結束,市場資金環境和監管環境並未出現轉向,並不具有發生大規模違約的土壤。
不過,多家分析機構都表示,需要注意信用債暴雷的連鎖反應,謹防債市信用風險蔓延,並向其他資產傳遞。同時,相關信用債投資者需要選擇合適的方式處理好違約債券事宜。
情緒修復將是一個漫長的過程
時至今日,華晨汽車和永城煤電債券等接連違約造成債券持有人直接利益受損的同時,多隻AAA信用評級的國企債券遭到市場集體折價拋售,踩雷的債基最大回撤超過13%,跌出了股基的樣子。
楊業偉認為,短期內投資者對風險波及行業和相關區域將持謹慎態度,市場投資向財務更穩健的發行主體轉移,行業分化加劇。
開源證券分析師楊為斆指出,此次信用債違約的輻射效應更需重點關注。當違約發生時,未踩雷的投資者更為關心的問題是:信用違約是否會影響他們的持倉。而謹慎情緒的再修復過程將會是一個漫長的過程。
事實上,對於真正掛鈎這些違約債券的債權人,可能受到的影響更大。北京策略律師事務所律師柏平亮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從法律層面來說,債券違約後處置方案來看主要包括破產、置換、回購、債轉股和展期等類型。其中,破產清償率普遍較低且回收歷時較長。如廣國投於1998年裁定破產,2003年裁定破產完成破產清算程序,歷時約5年,公司層面債權清償率共計為12.5%,此後處置和追償一直持續到2019年。
中誠信相關人士接受記者採訪時指出,從過往違約案例來看,當有流動性困難的發行人違約風險開始暴露時,債券發行人與債券持有人可以進行庭外協商,如果雙方未能達成一致方案,發行人可以自行申請破產,或由債權人提起訴訟要求清算,理論上一般會選擇回收率更高的處置方案,但常用的法庭訴訟成本通常很高。
「無論如何,市場上不存在沒有風險的投資,而在面對風險時,把損失降到可控範圍內,及早落袋為安才是上策。」一位關注此事的法律人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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