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核心家庭已是主流的家庭模式,但由於生活成本的增加、工作壓力的增大、婚姻穩定性的減弱等原因,核心家庭面臨越來越多的社會風險。因此,家庭親屬網絡間的互助合作傳統在新的歷史時期得到延續,子代與父代組成長期性或臨時性的主幹家庭仍然是比較普遍的現象。
然而,由於家庭的核心化以及代際關係的變遷,是否與祖輩同住往往是核心家庭滿足自身需求和應對社會風險的策略性選擇,它受核心家庭對祖輩資源的依賴程度的影響。而這種策略性的選擇也意味著,與祖輩同住的影響會因社會情境的差異而不同。
那麼,當前什麼樣的中國家庭更可能三代同住?與祖輩同住如何影響青少年的學業表現?與祖輩同住如何通過社會資本的機制發揮作用?南京大學社會學院的博士生張帆和吳愈曉教授在《與祖輩同住:當前中國家庭的三代居住安排與青少年的學業表現》(《社會》,2020.3)一文中試圖回答上述問題。
2020年6月11日,上海市合肥路,路邊乘涼的祖孫。本文圖片均為澎湃新聞記者 周平浪 圖他們利用「中國教育追蹤調查」2014-2015學年的追蹤數據,著重考察了當代中國家庭的三代居住安排的影響因素及其對青少年學業表現的影響和中間機制,有以下幾個發現:
第一,青少年是否與祖輩同住往往取決於家庭的功能需要,它與家庭的社會經濟地位、母親的工作參與以及家庭結構密切相關。研究發現,來自較低階層家庭、母親參加工作以及單親家庭的青少年往往更可能與祖輩同住。
在現代社會中,「男主外,女主內」的家庭分工格局已經被打破,大多數女性(特別是高學歷的女性)走出家庭並參與到勞動生產過程之中。但是,由於傳統的「男主外,女主內」觀念的存在,子女照料等生理性撫育仍然被視為女性的主要家庭責任,使得她們往往面臨更為嚴重的工作家庭衝突。因此,調動上一代的資源來緩解家庭的負擔和工作家庭衝突,組建臨時或長期的主幹家庭成為已婚夫婦常用的策略。也就是說,已婚夫婦是否與上一代同住與女性的勞動力市場參與情況密切相關。在職女性的家庭由於更依賴上一代在家務勞動和子女照料等方面所提供的服務,因而更有可能三代共同居住。
另外,近年來房價的高漲以及生活成本的增加,低收入的家庭在一定程度上很難購買獨立住房,而不得不與上一代共同居住。有經驗研究也顯示,子代的社會經濟地位與是否和父母同住呈現負相關關係,子代的社會經濟地位越低,越有可能選擇與父母同住。
改革開放以來,由於社會觀念的變遷等原因,婚姻不穩定性因素日益增加,中國離婚率呈現快速上升的趨勢。與此同時,由於戶籍制度以及自身經濟條件的限制,進城務工的農民往往將子女留在農村,從而產生了大量的「留守兒童」。這使得夫妻一方或雙方在兒童撫育過程中的缺位日益凸顯,家庭雙系撫育結構面臨嚴重的危機。特別是當家庭中母親缺位時,由於男性和女性所承擔家庭功能的差異,往往會造成更為嚴重的子女撫育問題。因此,與雙親家庭相比,父母缺位的家庭更加需要通過家庭網絡來緩解由於家庭解體或父母缺位所帶來家庭危機,對祖輩資源也相對更加依賴,因而更可能會三代共同居住。
第二,與祖輩同住有助於提高青少年的學業表現,而且在最大限度地保證數據平衡性後,這種積極效應仍然顯著存在。
首先,當與祖輩同住時,祖輩更可能參與青少年的撫育過程,因而祖輩與孫輩間的互動也會更加頻繁。其次,共同居住意味著多代間經濟資源的共享,它不僅有利於老年人,子代及孫代同時也是受益者。而且,由於空間距離的縮小,同住的祖輩也更有可能對子女家庭和孫輩給予直接的經濟援助和投資。
另外,研究還發現,與祖輩同住對來自社會經濟地位較低家庭以及單親家庭的青少年的學業表現具有明顯的補償效應。
第三,與祖輩同住在一定程度上是通過加強親子間的家庭社會資本這一機製作用於青少年的學業表現。
首先,當與祖輩同住時,由於家庭中成年人的增多,代際間的互動將由核心家庭中父子兩代間的互動擴大至祖輩、父輩和孫輩三代間的互動。這就意味著,在三代同住家庭中,除父子互動所產生的家庭社會資本外,還包括祖輩和父輩以及祖輩和孫輩間的家庭社會姿本。因此,在選擇與祖輩同住的家庭中,可被孫輩使用的家庭社會資本的總量會更多,而豐富的家庭社會資本也有利於孫輩的教育發展。
其次,當與祖輩同住時,祖輩提供的家務服務和經濟等方面的支持,有助於緩解父輩的經濟壓力和精神健康狀況,使父輩有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投入到孩子身上,增加了父輩和孫輩的互動頻次、期望以及對孩子的監管,而且父輩也更有可能與學校等社會機構聯繫,改善孫輩的成長環境和養育質量,進而對孫輩的教育發展產生積極影響。
再次,祖輩和父輩在兒童撫育等方面的勞動分工和權力關係也可能會影響父輩在家庭社會資本上的投入。在當代中國城市家庭育兒實踐過程中,母親掌握孩子成長的話語權和決策權,並承擔了社會性撫育的教育職責,而祖輩則以「幫忙者」的身份進入子女家庭, 承擔了大量的兒童生理性撫育和日常生活照料工作,在家庭事務決策和話語權上處於邊緣地位。那麼,在這種分工體系下,由於祖輩對父輩所承擔的兒童生理性撫育功能的替代,父輩可以更加專注於孫輩的教育,他們之間的互動因而更加有針對性,也更加高效和深入,這有利於父輩和孫輩之間社會資本質量的提高。
最後,在這種「以下一代為重」的多代合作撫育的分工體系下,父輩和祖輩間關係的相互調整也有利於提高父輩和孫輩間的家庭社會資本。當與祖輩同住時,父輩有可能採取更為積極的教養方式,滿足祖輩對親密關係的期待。而祖輩則也可能會充當父輩的「傳聲筒」,將父輩的期待和要求傳遞給孩子,並且將孩子的相關表現反饋給父輩。這在一定程度上會提高父輩和孫輩間的相互期待和一致性以及父輩對孩子的監管。
總而言之,在選擇與祖輩同住的家庭中,因為增加了一個家庭主體,所以家庭內部的社會資本總量會大幅度增加。不僅如此,祖輩的加入還可以改善或增強原來的父輩與孫輩之間的互動模式,包括父子兩代之間可能更高的互動頻率和更佳的互動效果,從而改善家庭內部的社會資本。另外,祖輩加入後,其承擔的家庭功能還可以幫助父輩有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擴展家庭外部社會資本。這些增加的家庭社會資本有利於提高家庭中經濟或人力資本的傳遞效率,促進孫輩的教育發展。
2020年6月3日,上海市藍村路夜市,路邊吃燒烤的祖孫。針對上述發現,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採訪了論文的通訊作者吳愈曉教授。
澎湃新聞:你們的研究認為,與祖輩同住,父輩和孫輩間的互動模式會發生積極、正向的改變。但是,是否也存在副作用情況?具體表現有哪些?在什麼情況下,會出現消極改變?
吳愈曉:在研究設計和數據分析的過程中,我們根據自身生活的經驗和了解到的一些情況,猜想三代同住的家庭可能會存在對青少年的某些負面影響,包括我們通常說的「隔代溺愛」,即祖輩幹預父輩的育兒實踐,對孫輩的過度寵愛導致孫輩的不良習慣增多等。另外,三代同住也可能會存在代際關係緊張或衝突(包括婆媳關係),從而對孫輩產生負面的影響。由於我們使用的資料庫並沒有上述這些詳細的信息可供檢驗,我們只好通過檢查不同類型家庭(例如高階層或低階層家庭、父母同住或父母一方缺位的家庭,等等)的方式來分析三代同住對孫輩可能產生的差異化影響。但分析結果均發現與祖輩同住的青少年在學業表現上優於不與祖輩同住的家庭。
我們認為有兩個方面的原因規避了上述潛在的負面影響。其一,三代同住的居住模式在現階段大多是一個「同意」模式,即如果存在代際關係緊張或對孩子教育理念沒有共識的家庭,往往可能不會選擇共同居住。另外,隨著現代化、工業化和全球化進程的推進,祖輩在家庭中的地位和權威不像在傳統社會那樣,故祖輩(在孫輩養育方面)往往扮演著輔助、調和的角色,幫助父輩(孩子的父親或母親)來養育孩子或參與家庭事務。當然,由於沒有直接的數據檢驗,上述判斷主要還是停留在主觀猜測的層面。我們期望後續可以通過收集更詳實的數據或定性研究的方式,來驗證上述猜想是否成立。
澎湃新聞:在這個研究中,祖輩在三代同住這個家庭場景中的角色是什麼?僅僅是照護麼?是否包含隔代教育?如果祖輩幹預孫輩的教育,父輩該如何應對?
吳愈曉:如上所述,我們的數據並沒有收集非常具體的關於祖輩在家庭中或養育孩子的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或其從事的主要家庭活動。但我們認為,祖輩在家庭中的角色應該是多樣化的,正如我們在文章中提到的,祖輩的角色往往和家庭的功能需求相適應的。如果家庭需要祖輩照護孩子,那麼祖輩的主要角色就可能是看護人。隔代教育的情況也可能會有,但幹預並不都是壞事,畢竟大家都希望孫輩接受好的教育,而這樣的話就不存在考慮「如何應對」的問題。
文章中我們也提到,如果祖輩和父輩在教育孫輩的過程中存在嚴重的觀念或行動的衝突,從而負面影響孫輩的學業或行為表現,那麼家庭內部應該會協商處理,或者說,這樣的家庭就不會選擇三代共同體居住模式。總體而言,對於大多數家庭而言,是否共同居住本身就是一個「選擇性」的決定,「有需要」、「合得來」或「對大家有利」才會共同居住。這也就是我們在檢驗共同居住對孫輩學業表現的影響的時候,要使用特殊的方法(穩定逆概率加權)來儘量減少這個「選擇性」問題的幹擾。
澎湃新聞:論文提到,與祖輩同住是家庭根據自身需求的選擇性策略,是否可以這麼認為,如果條件允許,並且有一定的社會支持的情況下,還是以核心家庭為主的家庭結構更宜?
吳愈曉:這不是這篇文章所關心的議題,我們並沒有認真或系統思考過。其實,居住安排模式的選擇,以及居住安排模式對家庭成員的影響,會受到很多因素的調節,包括文化因素。這個問題比較複雜,可能需要長時間的觀察才能下結論。
2020年6月10日,上海市四平路,老人抱著疲倦睡去的孫女。澎湃新聞:研究主要討論了,與祖輩同住對核心家庭的積極影響,是否有關注與晚輩同住的祖輩的心理與感受?
吳愈曉:這是一個很好的問題。但這項研究的重心在於與祖輩同住對孫輩的影響,所以我們並沒有考慮到祖輩的心理與感受。但無疑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尤其是在老齡化進程加速的背景下。我們希望以後的研究能探討這個問題。
澎湃新聞:你們在論文結語處提到的一些局限性會繼續研究麼?如,是否能嘗試分析為什麼與祖輩同住會提高家庭在各類社會資本上的投入?
吳愈曉:是的,家庭的居住安排模式及其後果是社會學一個重要的議題,無論是家庭社會學還是社會分層和流動領域的學者,都很關心這個話題。這也是我們近年來研究的重心。正如我們在文章中提到,這項研究關於祖輩信息的討論是非常有限的,所以我們當然會繼續研究,包括做一些定性的研究,來繼續檢驗我們的結論是否穩健,並深入探討居住安排與家庭社會資本兩者之間的過程和機制。
關於為什麼與祖輩同住會提高家庭在各類社會資本上的投入,我們在文章中提到了四點。首先是數量上,與祖輩同住的家庭中參與互動的人數增多導致社會資本總量的增加。其次,與祖輩同住時,祖輩會幫助孩子的父母處理家務、照料孩子甚至會提供經濟上的幫助等等。祖輩的這些幫助可以使父輩有更多的時間和精力與孩子進行溝通和交流,也更有可能與其他社會機構,比如學校進行聯繫。
最後是祖輩和父輩在兒童撫育方面的分工。這種分工體系,我們認為在兩個方面可以提高家庭社會資本。一是祖輩對父輩生理性撫育功能的替代,可以使父輩更加專注於孩子的教育,因此他們的互動更有針對性,也更高效。二是,祖輩和父輩的分工有協調機制,因為分工的目標是為了讓孩子更好的發展。如果祖輩和父輩在教育孫輩的過程中存在嚴重的觀念或行動的衝突,那麼家庭內部應該會協商處理。也就是說,祖輩和父輩會相互調整他們之間的關係和養育實踐,使合作育兒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得到更好的解決。這種相互調整的過程其實就會提高家庭社會資本。當然,我們現在的分析只是在理論上進行了初步討論,關於這一問題,我們還需要收集更多的數據,包括一些定性研究來更深入分析住安排與家庭社會資本兩者之間的過程和機制。
(本文來自澎湃新聞,更多原創資訊請下載「澎湃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