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男生願意花十幾萬娶一個認識三個月的女生?也不願意花幾十萬娶一個在一起幾年的女生呢?一個和你在一起幾年的男生,並不會因為你提錢而覺得有什麼不妥,不過是緣分到頭了而已。不要把分手和道德綁架在一起,合適不合適,愛著還是不愛了,只有當事人知道。 戀愛久了,不是不適宜結婚,而是你跟這個人結婚的衝動就會越來越淡,淡到最後可能就不會結婚了。從戀愛到結婚這個時間,有的人很長,有的人則很短,當然了還是因人而異。個人感覺1.5-2年之間結婚合適,雙方能夠互相的了解對方。如果在一起很久而沒有結果,久而久之二個人感情就會像白開水一樣枯燥無味,失去對結婚的衝動。當然了最理想的狀態是:一輩子在戀愛,愛情和婚姻都需要經營! 以前的愛情單純到透明,認定你就是一輩子了,甚至從未見面,但嫁給你的那一刻便一生追隨你。而現如今的愛情,摻雜了太多的因素,生活節奏太快讓人變得不安,很有可能這一刻與你說著美好的誓言,下一秒心裡就有了悔意。 我們見過太多談了很久的情侶從相戀到分手,都以為他們會結婚,可最後卻等來了分手的消息。甚至有時候,等來了他們結婚的消息,但新娘/新郎卻不是她/他。 希望我們每個人都能珍惜遇到的Ta,要用心對待Ta,有些人錯過了就真的是一生。祝福我們都能在對的時間,遇到對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