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刷某音,看到了一個問題:男生為什麼不願意花幾萬娶一個相戀多年的女生,而願意花幾十萬娶一個相親認識沒多久的女生。
評論區就是一片吐槽,說男人比女人更現實,女人的現實掛在嘴邊,男人的現實掛在心裡。評論區裡絕大多也是女性,於是我問了身邊某位男性朋友的看法,他的回答是:那肯定是他覺得這個相親認識的女生更值得他花這麼多錢啊。
這話乍一聽挺渣的,我估計很多被網絡營銷號洗腦價值觀的女生又該義憤填膺地拿女孩的青春說事了。可是,女孩子的青春是青春,男孩子的就不是了嗎?注意審題,他不是不想花錢,他是不想娶你罷了。
試想,如果這個男生是渣男,單純為了自己所謂的「前途」而放棄這個女生,那麼,怎樣的前程似錦需要你放棄一個女人來實現?傍富婆嗎?至於女孩,談了這麼多年應該也能知道他是什麼樣的人,為什麼非要不撞南牆不回頭,為什麼不及時止損呢?見過很多二十幾歲的姑娘,長著一生中最漂亮的臉蛋為男人流淚,耗費大把青春去為錯付買單,屬實令人心痛。
但如果他不是渣男,作為旁觀者的我們只知道是談了多年的感情,卻不知道這段感情究竟是什麼樣子。就像《歡樂頌》裡的曲筱綃所說:「這感情啊說起來談了六七年,挺嚇人的,其實不過是層窗戶紙,一捅就破了。」
周峻緯「英年早婚」的事情一度被推上熱搜,接受採訪時候他說的一句話讓我最記憶深刻,「這麼早結婚,就是我,把這個人留在我身邊。」十八歲公開女友,二十歲訂婚,二十二歲結婚,並不是說結婚越早越能體現責任感,而是他發自內心的認定和明目張胆的偏愛真的會給足了那個女孩安全感,羨煞旁人。
如果是真正足夠愛,無非就是兩種結果,一種就是感恩地分別,另一種就是我要抵抗全世界跟你在一起。
一段感情的結束,有時候不分對錯,也並非要爭個你死我活從此涇渭分明。哪怕是再相愛的情侶,也會吵架,吵到歇斯底裡,吵到真的感覺累到無法繼續這段感情,我們都以為自己知道什麼是「愛」,可往往這種認知是錯誤的,否則為什麼我們以為的愛帶給我們的是痛苦,而不是滿足和歡樂呢?
當愛情遇到了現實問題,有時候是真的作難,最痛苦的「愛而不得」不是單相思,而是相愛相殺,因為愛情而在一起,就可能會因為太過在乎而爭吵,從而分開。只有雙方懂得尊重,及時溝通和相互退讓,才能讓感情繼續向前走,沒有哪段感情可以靠一個人的維持就可以長久,不是每對情侶都能像關谷悠悠一樣把沒吵完的架「存檔」,更多的是因為缺乏溝通和信任,女生積攢夠失望而離開,或者男生耐心被磨完而放手,就這樣結束了這段被外人看好的感情。
足夠愛,就應該共同改變往更好的方向發展,否則早日離開那個人,應該感到慶幸,慶幸Ta只是陪你一程,而影響不了你的後半生。
雖然有句話很殘酷,但是不得不承認,衡量愛情的標準絕對不只是時間,更重要的是摘下時間濾鏡看到的瑣事、細節。希望無論是男生還是女生,都能認真對待感情,不辜負自己更別辜負別人,願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