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標題:《黨建期間組織泡溫泉!私設小金庫發獎金…雲南10餘單位20多人被通報》
雙口鋁鍋
6月3日—6月9日
雲南保山、昆明、文山、迪慶
分別通報了一批違紀違規典型問題
涉及10餘個單位,20餘名個人
▲雲南省紀委省監委網站
保山
通報生態環境損害問題問責情況
2017年8月29日至9月12日,省委、省政府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對保山市開展了為期15天的環境保護督察工作,並於2018年2月28日將督察發現的5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移交保山市依法依規調查處理。
保山市委、市政府對此高度重視,市委書記,市委副書記、市長要求,對省督察組移交的需要追責的問題,逐一釐清責任,依法依規嚴肅處理,讓全市上下引以為戒。保山市紀委監委高度重視,及時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分別交辦至市紀委市監委機關、縣(區)紀委監委按程序調查。根據核查的事實,依據有關規定,經保山市紀委監委研究後,報請市委、市政府同意,並將初步處理建議報省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同意後,決定對15名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責任追究的15名責任人中,縣處級幹部1人、鄉科級幹部14人;給予黨紀處分2人、政務處分1人、問責12人。現將責任追究情況通報如下:
1.保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環保責任不落實、違規核准項目的問題。2014年11月,保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違反《雲南省政府核准投資項目實施辦法》,核准了未取得原雲南省環境保護廳環境影響報告書批覆的騰衝風景名勝區和順景區疊水河旅遊配套項目。張學光作為時任保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分管社會發展科工作,對騰衝風景名勝區和順景區疊水河旅遊配套項目審核把關不嚴,明知該項目不符合核准條件,卻批准給予核准,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情形,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受到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的問責。林海濤作為保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社會發展科科長,直接經辦騰衝風景名勝區和順景區疊水河旅遊配套項目核准工作,明知該項目不符合核准條件,審核把關不嚴,給予核准,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情形,負有直接責任,受到責令作出書面檢查的問責。
2.原隆陽區衛生局綜合監督執法所環保責任不落實、以改代罰的問題。2015年原隆陽區衛生局綜合監督執法所在對轄區內衛生醫療機構進行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保山仁濟醫院、隆陽恆泰綜合醫院、隆陽濟康綜合醫院、達康醫院、博愛醫院存在無醫療廢水處理設施或未對醫療廢水進行消毒處理排放的情況。在發現問題後僅要求作整改,未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之規定,對五家醫療機構並處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存在以改代罰的情況。劉建富作為當時分管醫療衛生工作的副所長,對該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受到誡勉談話的問責。
3.原隆陽區農業局環保責任不落實、監管不力的問題。2017年期間,原隆陽區農業局在對隆陽區九龍無公害養殖場、建磊養殖場進行監督檢查過程中,未認真履職,導致未發現兩家養殖場長期未配套建設糞便汙水貯存、處理、利用設施的問題,致使集中式飲用水源地隱患突出。王濤作為原隆陽區農業局分管畜牧獸醫工作的副局長,對該事項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受到通報的問責。
4.施甸縣水務局環保責任不落實、不作為的問題。施甸縣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蔣家寨水庫一級保護區未設置隔離防護設施,一級保護區還存在4個排放生活廢水和養殖汙水的排放口,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作不到位。原施甸縣環境保護局屬於配合部門,應承擔相應的責任。施甸縣水務局副局長李永茂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受到誡勉的問責;施甸縣水務局水保水資源管理中心主任王梅芬負有直接責任,受到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責令作出書面檢查的問責;施甸縣水務局施甸灌區管理所所長朱潤負有直接責任,受到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責令作出書面檢查的問責;原施甸縣環境保護局副局長李建偉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受到誡勉的問責;原施甸縣環境保護局環境監察大隊大隊長張彩麗負有直接責任,受到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責令作出書面檢查的問責。
5.原龍陵縣林業局、國土資源局對楊明剛佔用林地、農田違法開採砂石行為監管不到位的問題。2012年11月至2017年9月,龍陵縣臘勐鎮新和村村民楊明剛在未向林業、國土主管部門辦理審批手續的情況下,使用挖掘機、碎石機等設備在新和村大新寨小組的一塊集體荒山上非法開採砂石,共毀壞地表林木181株,立木材積(蓄積)5.0256立方米,價值936元;非法佔用林地面積共計7002.7平方米,造成礦產資源損失4199立方米。龍陵縣臘勐鎮林業工作站在發現楊明剛的以上違法行為後,沒有主動監管幹預,推脫監管責任,存在履職不到位的情形,站長羅平波負有直接責任,受到誡勉談話的問責。2015年1月至2018年5月,龍陵縣未經審批的非法採砂、採石點共有191處。在2018年1月28日全縣開展專項整治前僅查處了119起,未查處72起,共造成礦產資源損失697.14噸,折合經濟價值459967.00元。原龍陵縣國土資源局執法監察大隊存在履職不到位、處理不力的情形,作為原龍陵縣國土資源局執法監察大隊負責人的楊枝斌,負有直接責任,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作為原龍陵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的張能衛、雙連發先後分管執法監察大隊,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和政務記過處分。2015年1月至2018年5月,龍陵縣未經審批佔用林地開採的採砂、採石點共157處。在2018年1月30日開展「1·30」非法採砂專項執法活動前,原龍陵縣林業局僅查處了115起,未查處32起,共造成41403.62平方米林地被破壞,折合經濟價值633426.38元。對此,原龍陵縣林業局存在履行責任不到位、執法缺位、日常監督不力的情形,時任原龍陵縣林業局林政稽查大隊負責人袁進華負有直接責任,時任原龍陵縣林業局副局長馬加明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分別受到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和責令作出書面檢查的問責。
昆明
通報「五一」端午監督檢查典型問題
近日,在昆明市紀委監委組織開展的「五一」、端午期間紀律作風建設監督檢查中,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緊盯重要節點「四風」問題,充分發揮「單元制」監督作用,精準發現了一批典型問題:
在對昆明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監督檢查中發現:2019年4月,該公司庫房內有紅酒、白酒、瓷器擺件及藥材禮盒庫存;差旅費、接待費管理制度與省市有關規定不符,總工程師室4人參加「2018年中國智慧軌道交通大會」,多報銷夥食補助費等問題。
在對富民縣羅免鎮監督檢查中發現:羅免鎮文化廣播電視服務中心從財政專項資金中報銷餐費,2018年8月份報銷6次餐費共計2457元。
在對昆明市糧食儲備公司監督檢查中發現:該單位存在部分公務接待無公函及無人員名單、2017年—2018年部分外出培訓人員多報銷市內交通費、單位主要負責人直接分管財務等問題。
在對官渡區第五中學監督檢查中發現:官渡區第五中學在2017年8月組織教職工到尋甸縣開展黨員主題教育活動期間,安排參加活動人員泡溫泉,並違規用公款支付相關費用7252元。
在對祿勸縣公安局湯郎鄉派出所監督檢查中發現:該派出所民警熊正海喬遷宴請,違規收受禮金10200元,禮金已全部退還。
文山
貪慕虛榮終吞「苦果」受處分
「因為虛榮心作怪,我逐漸放鬆自己,喪失宗旨意識,忘了自己黨員的身份,動搖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騙取了群眾的血汗錢,損害了群眾利益,辜負了黨組織的培養和信任,迷失了自我。」面對審查人員,文山市東山彝族鄉前進村原黨總支書記趙雲飛聲淚俱下、悔不當初。
經查,2015年至2018年,趙雲飛採取不開任何收據、使用非正式收據和使用已登報作廢的票據三種方式,收取群眾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和戶戶通設備費用共計48680元。將其中37160元用於購買衣服、償還銀行貸款等個人生活開支而不及時上交,導致部分群眾當年醫療保險未正常交納而不能按規定報銷住院費、部分群眾連續繳納的養老保險中斷等惡劣影響。
此外,趙雲飛還以「殘疾人一次性繳納多少數額資金,就可以領取多少數額殘疾人補助金」等名義騙取群眾錢財歸自己揮霍消費。
趙雲飛最終嘗到把手伸向群眾「錢袋子」的「苦果」,2019年3月21日,東山鄉黨委給予趙雲飛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終止其市鄉黨代表資格,罷免市鄉人大代表職務,涉案款物13020元退還給群眾。
迪慶
通報扶貧領域失職失責典型問題
近日,迪慶州紀委監委通報了維西縣保和鎮原副鎮長陳曉紅、保和鎮蘭永村黨總支原書記錢義袁失職失責典型問題。
經查,2018年,時任維西縣保和鎮蘭永村監委會主任李志軍、獐子口村民小組組長李志華利用協助保和鎮政府管理安居工程項目建設的職務便利,合謀貪汙安居工程款。案件發生後,維西縣對保和鎮有關責任人進行了責任追究。
時任維西縣保和鎮副鎮長陳曉紅作為分管扶貧工作的領導、保和鎮整鄉推進(安居)項目的鎮級項目負責人,對該項目監督管理不到位,驗收工作不細緻,未對獐子口組安居工程項目進行實地驗收;時任蘭永村黨總支書記錢義袁,對蘭永村安居工程項目建設疏於管理,在調離工作崗位時未認真交接工作。陳曉紅、錢義袁違反工作紀律,對脫貧攻堅項目建設不負責任、疏於管理,導致了李志軍、李志華貪汙扶貧項目款案件的發生,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較大損失,應負主要領導責任。2019年5月27日,經維西縣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縣委同意,決定分別給予陳曉紅、錢義袁黨內警告處分。
文山
通報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近日,文山州紀委監委通報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1.文山市市直機關工委原書記金毅私設「小金庫」、違規發放津補貼和獎金問題。2012年9月至2016年11月期間,時任文山市市直機關工委書記金毅安排財務人員,虛列黨員、入黨積極分子等培訓費支出,累計套取留存黨費262800元設立「小金庫」。2013年5月,市直機關工委主辦「先鋒杯」第二屆機關黨組織運動會,向參賽單位收取報名費共計90000元,未列入單位帳戶管理,由財務人員管理使用。以上「小金庫」資金共計352800元,用於濫發津補貼、獎金、過節費等110400元,金毅用於個人通訊費、學習等支出13265元,其餘資金用於運動會、接待等支出。2015年至2017年期間,金毅通過召開班子會議討論,將單位全體幹部職工評為優秀共產黨員或優秀黨務工作者,用留存黨費發放獎金共計23400元。2019年3月,金毅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違紀資金收繳國庫。
2.硯山縣阿猛鎮文化廣播電視服務中心原主任楊愛軍違規報銷費用、違規發放職工福利問題。2015年2月至2017年10月,楊愛軍在任阿猛鎮文化廣播電視服務中心主任期間,以接待上級單位檢查指導工作為名,採取虛開菜單和拼湊發票等手段,違規報銷應由個人承擔的餐費和私車加油費共計13539元。2015年9月至2017年3月,楊愛軍以支付「村村通」協管員工資和「戶戶通」安裝勞務費的名義,虛報套取資金共計39300元,於2017年春節,以安裝「戶戶通」勞務費的名義發給職工12000元,其中楊愛軍領取6000元。2019年4月,楊愛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行政撤職處分,撤銷其阿猛鎮文化廣播電視服務中心主任職務,由高級工降為中級工,違紀資金收繳國庫。
3.馬關縣八寨鎮八寨社區黨委書記、主任楊傳武組織公款旅遊問題。2017年4月1日至7日,八寨社區以考察的名義組織部分社區幹部、村小組幹部和幹部家屬、村民等80人到貴州黃果樹、西江苗寨、青巖古鎮等景區旅遊,並用社區集體資金報銷參觀旅遊景區產生的部分費用共計99865元。2019年4月,楊傳武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原渠道返還八寨社區。
4.馬關縣農業農村和科學技術局副局長馬兵廷、駕駛員陳達斌違規購買贈送禮品問題。2015年1月和7月,陳達斌擅自以馬關縣農業和科學技術局的名義記帳購買6盒三七禮品,用于贈送到馬關指導工作的專家,購買三七禮品資金1300元在單位辦公經費中列支。馬兵廷作為時任馬關縣農業和科學技術局分管財務的領導,未嚴格審核報帳明細,對陳達斌用公款購買三七送禮的問題負主要領導責任。2019年3月,陳達斌、馬兵廷分別受到通報問責。
5.丘北縣縣直機關工委書記施順剛違規報銷差旅費、違規發放講課費問題。施順剛在任丘北縣縣直機關工委書記期間,於2015年12月23日召開幹部職工會,決定採取多報差旅費的方式發放幹部職工福利,共計違規報銷差旅費26000元,其中施順剛報銷5200元。2016年,丘北縣縣直機關工委舉辦入黨積極分子、黨務幹部等培訓,2016年12月,施順剛安排財務人員違規向本單位參與授課的幹部職工發放講課費共計5600元,其中施順剛領取1600元。2019年3月,施順剛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收繳國庫。
6.富寧縣委組織部副部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唐慶文套取扶貧資金、違規發放文明單位獎勵問題。唐慶文在任富寧縣扶貧辦黨組書記、主任期間,2015年1月,安排人員使用上海援建項目資金利息46479.24元、小額貼息資金存款利息23034.16元、2004年蔬菜種植回收款4519.6元,共計74033元,以花名冊形式向幹部職工造冊發放2011年州級文明單位獎勵。2014年1月,唐慶文安排人員採取虛造培訓花名冊的形式,套取2009年易地搬遷扶貧資金83000元用於支付資料列印費、住宿費等公務支出。2019年3月,唐慶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規發放資金74033元予以收繳國庫。
來源:雲南網、雲南省紀委省監委網站
編審: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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