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記者 是冬冬 綜合報導
昨日,日本神戶地方法院裁定,現年68歲的西日本旅客鐵道公司前社長山崎正夫因2005年尼崎列車脫軌事故所受罪名指控不成立,理由是「當時不可能預測事故的發生」。
2005年4月25日,福知山線一列車在日本兵庫縣尼崎市一處彎道因沒有減速而脫軌,兩節車廂撞入路邊一棟公寓樓,司機和106名乘客死亡、562人受傷,這是日本1987年主要鐵路網私有化以來最嚴重的事故。
日本國土交通省事故調查委員會認定,事故主觀原因是司機失職,未按規程減速;客觀原因是沿線沒有安裝能強制減速的列車自動停車系統(ATS)。
2009年7月,日本檢察部門提起訴訟,認為山崎理應清楚事故風險、卻沒有要求下屬在事故地點安裝防脫軌系統,主張法院判處他3年監禁。
不過,當時檢方和辯護律師就是否預料到彎道危險並安裝ATS展開辯論,辯護律師認為,當時日本鐵路行業普遍認為此類彎道沒有危險性。
主審法官岡田信說,福知山線脫軌事故沒有可預見性,「當時有相當一部分像事故發生地那樣的急彎道,(被告)身邊的人沒有建議他注意這些彎道構成的風險」,且日本沒有要求安裝ATS的法律法規。
但岡田信也指出,西日本鐵道的安全工作中「在現場危險性解析及列車自動停車系統配置上存在問題,沒有達到預期標準」,儘管山崎個人不構成「業務過失致死傷罪」,他充任總裁的日本第二大鐵路運營商沒有採取符合人們期望的安全措施,是事故成因。
在宣判結果公布後,一些受害者家屬表示對此失望,擔心判決結果會誘使企圖規避事故責任的企業仿效。西日本鐵道現任社長佐佐木隆之說:「不管判決結果如何,我們都為事故承擔責任,將繼續盡全力回應受害者訴求,改進安全措施,以防類似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