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和調動全社會各類資本參與三門旅遊投資開發的積極性,促進全縣旅遊業快速發展,縣委縣政府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加快旅遊業發展的意見》。
文件裡公布了一系列針對旅遊產業發展的獎勵性政策,下面,就由小編為您認真梳理這一籮筐的獎勵辦法。
——設立旅遊業發展專項資金
自2017年起,縣財政每年安排旅遊發展資金2000萬元。
——整合部門各類扶持資金投向
各級財政專項資金向符合條件的旅遊項目傾斜。
——保障旅遊項目用地供給
開闢旅遊項目審批、經營許可綠色通道,提供便捷、優質服務。
1、推動旅遊多規合一。對通過縣風景旅遊局組織評審、縣政府批准的各類旅遊專項規劃,按實際規劃編制費給予不超過50%的補助,單個規劃補助上限20萬元。
2、推進開發旅遊新業態。對投資3000萬元以上的旅遊新業態開發項目,經相關程序報批並建成運營的,給予投資額2%的補助,上限100萬元。
對設計方案、選址經縣政府組織評審並通過的,在建成並運營一年後按實際投資額的10%補助,上限200萬元。
對流轉閒置房屋5間(自然間)以上興辦精品主題民宿的,予以每間1000元的一次性補助。
對投資總額500萬元以上,設計方案經縣政府組織評審並通過的,建成運營的精品主題民宿項目,設計費給予50%補助,上限20萬元;建設工程按實際投資額的8%給予一次性補助,上限80萬元。
PS:對列入縣政府年度推進計劃的民宿型綜合體(民宿特色村創建、高端精品民宿建設等),可優先安排獎勵資金。鼓勵民宿綜合體參與政府採購,優先將會議、公務接待、幹部療休養安排到民宿綜合體。
對新評為浙江省果蔬採摘示範基地、工業旅遊示範基地、老年養生基地、中醫藥文化養生旅遊示範基地、農家樂特色示範點(村)、休閒農業與鄉村旅遊示範點等項目,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獲得國家級上述獎項的,加倍獎勵。
3、拓展公共休閒空間,建設費用根據實際情況由縣旅遊發展資金給予補助。
4、對通過縣風景旅遊局組織評審、縣政府批准的各類景區基礎服務設施項目且投資10萬元以上的給予投資額30%的補助,上限50萬元。
對鄉鎮(街道)在旅遊精品線上設立的具有停車、吃飯、住宿、購物、租賃、充電等三項功能以上的綜合性驛站,服務正常的每家年補助3000元;對鄉村旅遊點(旅遊特色村)設立的旅遊諮詢中心,宣傳資料在10種以上、公布有諮詢電話、有專人負責受理的,每家年補助3000元。
5、對旅遊重點村、旅遊景區等列入年度推進計劃的新建、改建的旅遊廁所,達到A級廁所標準,實行以獎代補。評定為1A、2A、3A級標準的分別獎勵10萬元、15萬元和20萬元。
新建、改建的生態停車場(標識標線規範),給予每平方米50元的補助;
非生態停車場地面硬化(水泥或瀝青地面)給予每平方米30元的補助,砂礫地面的給予每平方米15元的補助。各類停車場補助上限30萬元。
6、鼓勵A級景區創建。對新創3A、4A、5A級國家旅遊景區(景點)的,分別給予20萬元、50萬元、100萬元的獎勵;改造提升晉級的,按差額補足;3A、4A、5A景區每通過一次複評達標的,分別獎勵3萬元、5萬元、10萬元。
對創建浙江省旅遊度假區或旅遊風情小鎮的實施單位,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
7、鼓勵加快品牌建設。對新創3星、4星、5星酒店,分別獎勵10萬元、20萬元、30萬元;新評定為銀葉級、金葉級綠色旅遊飯店的,分別獎勵10萬元、20萬元;新評定為銀鼎級、金鼎級特色文化主題飯店的,分別獎勵10萬元、20萬元。
對新評定為3星(A)、4星(A)、5星(A)級旅行社的,分別獎勵10萬元、20萬元、30萬元;通過星級複評的分別獎勵1萬元、2萬元、3萬元。縣內旅行社進入全市十強旅行社行列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進入全省百強旅行社行列的一次性獎勵20萬元。獲得國家旅遊局出境資質的旅行社,給予一次性獎勵15萬元。
對旅遊商品獲得全國、省、市級旅遊商品大賽一等獎,或旅遊推介會、博覽會金獎的,分別獎勵5萬元、3萬元、1萬元。
8、鼓勵辦好「一鄉一品一節」。對經縣風景旅遊局審核同意的節慶活動,按舉辦規模、影響力大小和實際投入情況給予不超過15萬元的補助。
9、積極推進智慧旅遊。積極推進智慧旅遊景區、智慧旅遊企業、智慧旅遊鄉村試點,對鄉鎮(街道)、旅遊重點村和旅遊企業利用網絡信息技術開展導遊、導航、導購、免費wifi等智慧旅遊項目以及電子商務建設(包括基於旅遊度假目的地營銷系統的移動終端開發)的,軟硬體投資達到10萬元以上的給予投資額30%的一次性補助,上限30萬元。
10、鼓勵企業走出去營銷。對旅遊企業(含旅遊村,下同)參加由縣風景旅遊局組織的地市級以上旅遊交易會、旅遊商品博覽會等旅遊宣傳促銷與招商活動,給予參展攤位費全額補助,每年每家上限5萬元;對在縣外媒體廣告推介三門旅遊產品、旅遊線路的縣內外旅遊企業,給予版面廣告30%的補助,上限5萬元。
11、鼓勵開通三門旅遊直通車。
在縣外開通三門二日遊散客直通車,遊覽1個以上購票景區、住宿1晚,且全年開班30班次以上的,提供與縣內旅遊公司的合作協議複印件、開班宣傳資料、旅行社組團計劃書、景區回執單、遊覽1個以上購票景區、住宿1晚的憑證等有效證明,給予6萬元的獎勵。第二年符合條件的,繼續獎勵3萬元。
在縣外開通三門一日遊散客直通車,遊覽1個以上購票景區,且全年開班30班次以上的,提供與縣內旅遊公司的合作協議複印件、開班宣傳資料、旅行社組團計劃書、景區回執單、遊覽1個以上景區購票憑證等有效證明,給予3萬元的獎勵。第二年符合條件的,繼續獎勵1.5萬元。
在縣外開通三門旅遊散客直通車天天發,全年開班在300班次以上、送客6000人次以上的,提供與縣內旅遊企業的合作協議複印件、開班宣傳資料、旅行社組團計劃書、景區回執單、遊覽1個以上購票景區、住宿1晚的有效證明,給予每班補助600元,二日遊的給予每班補助1000元。
12、鼓勵招徠遊客遊覽三門景區。對縣外協議旅行社、在線OTA、自駕遊組織、戶外俱樂部等合法機構招徠的遊客或組織參與活動的人員,遊覽1個以上購票景區,並在三門住宿一晚,年累計達1000人(含)—2000人,給予旅遊線路獎勵1萬元;年累計達2000人(含)—4000人,給予旅遊線路獎勵3萬元;4000人(含)—6000人,給予旅遊線路獎勵6萬元;累計6000人(含)以上,給予旅遊線路獎勵10萬元。
縣外協議旅行社一次性組織500(含)人以上團隊(以景點門票發票為準,事先報縣風景旅遊局備案)赴三門旅遊,在縣內住宿一晚,遊覽縣內1個購票景點以上的,給予該組團社一次性獎勵5000元。
13、努力做大地接市場。對地接我縣景區實現年門票收入達50萬元(含)—100萬元的旅行社,按門票額的5%進行獎勵;100萬元(含)—300萬元的按6%進行獎勵;300萬元(含)以上的按8%進行獎勵。
接待境外過夜旅遊團隊(含港、澳、臺)達到1000人(含)以上的,每人獎勵20元。
對縣內旅行社舉辦年會、推介會等活動方式推介三門,方案經縣風景旅遊局審核同意,在省內、省外推介活動分別按總費用(以發票為準)的20%、30%給予補助,每家每年上限10萬元。(PS:與景區關聯旅行社不享受本條補助政策)
14、積極招徠入境遊客。對縣外協議旅行社招徠境外旅遊團隊遊覽1個購票景區以上,並在三門住宿一晚,年累計達500人(含),按每人10元給予獎勵;年累計達1000人(含),按每人20元給予獎勵;年累計達3000人(含)以上的,按每人30元給予獎勵。
15、曾在全球酒店集團300強、國家旅遊局公布的百強旅行社擔任部門經理及以上管理人員或在國家甲級資質的旅遊規劃設計單位從業5年以上、承擔過4A級及以上景區規劃的主設計師,受聘在我縣旅遊企業擔任相當於副總經理及以上管理人員,享受縣有關人才引進政策。
16、對取得中級導遊資格、高級導遊資格的專職導遊員並在三門從事導遊工作滿3年的,分別一次性獎勵1萬元、2萬元。
對當年考取外語或小語種導遊證、國家導遊員資格證的專兼職導遊,一次性獎勵3000元。
對經進修培訓獲得大專學歷的專職導遊人員一次性獎勵1500元,獲得本科學歷的專職導遊員一次性獎勵3000元,專科升本科的補差獎勵1500元。
17、對參加國家、省、市旅遊管理部門舉辦的行業技能比賽獲得名次的選手實施獎勵:國家級的獎勵2萬元,省級的獎勵1萬元,市級的第一至第三名分別獎勵5000元、3000元、2000元。
18、對在A級旅遊區創建、特色小鎮建設、風情小鎮、國家全域旅遊示範區創建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一定的獎勵。
哇~好誘人的政策呀
自2017年1月1日起在我縣範圍內從事旅遊業開發經營的市場主體、鄉鎮(街道)、農村經濟合作組織、其他組織,以及有關自然人,均可申報兌現符合本政策規定的項目。除獎勵款項外,相同建設內容已享受其他財政扶持政策補助的項目,不再享受本政策;涉及兩個及以上獎項及補助項目,可按就高原則申報。
PS:對兩年內因偷稅、欠繳稅費等違法違規行為受到查處的,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或旅遊投訴造成較大負面影響的,不得享受本政策。
凡符合本政策兌現條件的組織或自然人,應在項目實施前向縣風景旅遊局提交項目計劃備案,建立資料臺帳備查。申請政策兌現,應填寫《三門縣旅遊業發展扶持政策申報表》,附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經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同意後,於當年11月30日前向縣風景旅遊局申報。
PS:項目投資額核算應不含土地開發成本,須提供正式發票等原始憑證,以第三方審計報告為依據。
由縣風景旅遊局牽頭,縣財政局、審計局和有關業務主管部門組成的考核組,於每年12月進行考核驗收,形成本政策兌現和獎勵方案報縣政府審批。
旅遊投資哪裡去,浙江三門東屏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