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雙方都是公務員,目前不能生三胎。國家還沒完全放開生育政策,公務員作為國家公職人員知法犯法是要受到處分的,嚴重的可能「雙開」
我國目前的計劃生育的修訂是在2015年。當年12月,全國人大第十八次會議出臺了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決定》修正,對計劃生育法進行了修改,明確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也就是我們說的「二孩」政策。在此之前,國家自上世紀八十年代以來一直實施獨生子女政策,放開「二孩」政策,讓很多人享受到了多生多育的喜悅。不過要注意的,國家只是放開「二孩」,不是放開「二胎」,假如頭胎即生育雙胞胎,按規定也不能生育「二胎」,這是「二孩」與「二胎」的本質區別。
國家允許生育「二孩」是被列入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中的政策,公務員作為行政執法的主體,自然要率先垂範,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為此,在放開「二孩」政策之前,除了計劃生育法,很多地方先後都配套出臺了本地的計劃生育管理條例,對公務員提出的更嚴苛的要求,明令將計生政策列入「一票否決」事項之列,要求公務員嚴格遵守,如若違反政策一律給予「雙開處分」,即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計生政策因此被視為不可逾越的「紅線」和「底線」,公務員一般都不敢逾越。國家放開「二孩」後,計劃生育部門被取消,職責併入衛健部門,國家對公務員違法計劃生育政策的處罰力度有所鬆動,不再像過去那樣一刀切,直接採取「雙開」的硬性處罰,而是通過繳納社會撫養費及相對較輕的黨紀政紀處罰替代,處罰較之以前更人性化。換言之,2015年以後,公務員違法計生政策的處罰尺度有所降低,但不意味著不處罰,公務員只要出現任何違反計生政策的行為,一經查實,仍會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罰,只不過一般情況下不再作出「雙開」而已。不過情節嚴重的,仍有被開除公職的可能。去年11月,廣東雲浮一名警察因為妻子生三胎,拒不配合單位和有關部門調查最後雙雙被辭退,就是明證。
國家目前執行的仍是「二孩」政策, 除極少數的少數民族區域和偏遠地區經國家批准允許生三胎外,其他地方目前還沒有完全放開生育政策,「生三胎」目前仍是紅線,夫妻雙方都是公務員最好不要輕易去觸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