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和諧社會更需注重實質正義

2020-12-23 手機鳳凰網

【摘要】社會正義的實現狀況不僅關係到中國改革開放前途與命運,而且又直接關係中國共產黨的執政合法性基礎。通過對西方正義思想的梳理,認為要實現社會的正義,既需要做到程序正義,即起點公平與過程公平,同時更需要注重結果公平和實質正義。只有如此,才能實現社會和諧。

【關鍵詞】和諧社會 實質正義 西方正義思想

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強調,在當代中國,堅持發展是硬道理的本質要求,就是堅持科學發展,更加注重以人為本,更加注重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更加注重統籌兼顧,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黨的新的執政理念,它的提出符合改革發展的客觀要求,符合廣大人民的意願與心聲,因而在全社會形成強烈的反響與共識。而在建設和諧社會中,社會正義是關鍵。社會正義的實現狀況不僅關係到中國改革開放前途與命運,而且又直接關係中國共產黨的執政合法性基礎。所以,我們在建設和諧社會的過程中必須重視社會正義問題。

正義是人類的理想、渴望與追求

人們一般將公平分為起點公平、過程公平與結果公平。起點的公平是指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礎上,人人享有同等的機遇和權利,「前程為人人開放」;過程的公平則是指規則的公開透明與一視同仁;結果公平是指人們在最終分配上的公平,即佔有可支配與消費資源上的公平。如果進一步思考,我們可將起點公平與過程公平統一視為程序正義,而結果的公平則可以視為實質正義。在羅爾斯看來,實質正義「是基本權利和義務的分配,是社會和經濟的不平等以及以此為基礎的合法期望的調節。」程序正義與實質正義是辯證統一的關係,既相互聯繫又有所區別。程序正義注重的是起點的公平與過程的公平,而實質正義則注重的是結果的公平。現代社會的發展越來越使人由注重程序正義向注重實質正義的轉變。

深刻認識實質正義的重要性

在人類歷史上存在過多種正義觀,在近代以前西方社會存在的是等級正義觀。在古代社會,等級秩序、等級關係壓抑著個人,從而形成了古代的以等級為主的群體本位正義觀。柏拉圖堅信人是由神分別用金、銀、銅、鐵四種不同的質料做成的,所以他認為,不同的人依其性質居於國家的不同等級,各守其位,各盡其職,便達到國家的正義。

自近代以來,隨著人的主體意識的覺醒,人擺脫了身份制的約束,走上了一個契約的社會。社會普遍認為,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平等的、自由的,每個人都應當被平等地對待,社會給予每個人的機會是均等的,這樣的社會才是正義與善的。可以說這種正義觀符合那個時代精神,在當時成為人們思想的共識乃至於信仰。在這其中,以古典自由主義的論述最具代表性。古典自由主義者認為國家只要保障每個人都有選擇和實現自己報負的平等機會,一切都任其自然。古典政治經濟學家亞當·斯密說「他們間的競爭,也許會使他們中一些人弄得破產,但這種事情,我們不必過問,當事人應該自己小心。他們的競爭,決不會妨害消費者,亦不會妨害生產者。」

近代的自由主義者持自由至上的程序正義觀,這在當時自然有其現實性與合理性。然而,此種正義觀中卻存在著不可避免的矛盾:平等與自由。自由與平等並非像人們通常想像的那樣是融為一體的、無任何矛盾的,事實上兩者也有矛盾與衝突,特別是在自由競爭不斷博弈過程中體現得尤為鮮明。自由競爭所帶來的必定是貧富的極端懸殊,兩極的分化。競爭的淘汰者、失敗者的境況是悲慘的。社會一方面是貧困的積累,一方面是財富的積聚。於是,人們自然就要追問這樣的社會是正義的嗎?這種制度是合理的嗎?正是針對這種貧富嚴重不均的現象,經典作家對資本主義制度的合理性提出勇敢的質疑。事實上,這種狀況古典自由主義者也注意到了。亞當·斯密就說「供給社會全體的衣食住的人,在自身勞動生產物中,分享一部分,使自己得到過得去的衣食住條件,才算是公正。」但是如何做到古典自由主義者所言的公正呢?因為他們主張自由放任,主張程序正義,而反對結果公平即實質正義。他們主張「警察式」的政府,政府的職能只限於反對強力、盜竊及詐騙,並強制實施契約,並建設一些公益性的設施,維護社會的秩序。政府的功能越少,越是好的政府。功能越多的政府越是會強迫人們去做某些事,並侵犯人們的權利。因此,在這樣的理論背景下,他們就只好訴諸於個人的同情。社會必須對那些處於不利狀況的人進行救助,必須要對那些「最少受惠者給予最大利益」,即對其進行補償,於是從純粹的程序正義必然要過渡到結果公平即實質正義。其實,正義理論實質上是社會經濟生活變化的理論反映。隨著社會經濟生活的變化,「無形的手」的缺陷日趨明顯,「有形的手」的作用日漸加強。「無形的手」必然要與政府這隻「有形的手」密切合作與互補,從而才有可能實現社會的公平與正義。於是在西方國家,自20世紀後,就出現凱恩斯主義與福利國家政策,這些都是力圖通過加強政府調節以實現社會的實質正義。

當然,關於如何實現社會正義,至今仍然存在著爭論。20世紀70年代羅爾斯的公平正義理論提出後,就出現了諾齊克、哈耶克為代表的自由主義的正義觀和麥今太爾、桑德爾為代表的社群主義與之抗頡,他們與羅爾斯展開了深入的論辯,這些討論加深了人們對正義問題的深入理解。我們在這裡僅就羅爾斯與諾齊克之爭來更加清晰地認識為什麼要注重實質正義。羅爾斯認為自由優先,平等自由的原則優先於差別原則;但是差別原則中,正義對效率和福利的優先。羅爾斯尤其強調差別原則,差別原則調節社會的權利與義務,對最少受惠者以最大的關注,從而實現社會的正義。羅爾斯認為雖然財富和收入的分配無法做到平等,但它必須合乎每個人的利益。社會必須更多地注意那些天賦較低的和出生較不利的社會地位的人們。這是因為在他看來,社會是一合作體系,每個人的福利都依靠著社會合作,沒有社會合作,任何人都不可能有一個滿意的生活。而諾齊克則認為,羅爾斯的差別原則侵害了個人的權利。「個人擁有權利,有些事情是任何他人或團體都不能對他們做的,做了就要侵犯到他們的權利。」諾齊克的正義觀是權利的正義觀,他認為只要是財產的獲得與轉讓程序是正義的,那麼這種財產的持有就是不可剝奪與侵犯的。但是正如前而所講,純粹的程序正義如何面對由程序正義而產生的結果的不公的問題呢?他們都只好訴諸於個體同情。諾齊克認為國家不能倡揚、或強行同情,但加入到共同體中的人卻要講同情。主張在市場經濟運行中政府的職能必須要加強,必須要增強社會救濟、社會保障的能力,社會必須對那些處於不利狀況的人進行救助,這就需要組織社會,還需要加強政府的職能,社會必須要對那些「最少受惠者給予最大利益」(最小的最大原則)。

 構建和諧社會更需注重實質正義

通過對西方正義思想的梳理和分析,我們發現,純粹的程序正義所帶來的結果並非是完善的,它必須要通過矯正方式進行補償來才能達到實質正義。純粹的程序正義的結果尚是如此。而事實上純粹的起點公平與過程公平在現實生活中是不可能存在的。同時,羅爾斯認為「顯然,在具有重大實踐利害關係的情形中,完善的程序正義如果不是不可能,也是很罕見的。」在現實中往往存在的是不完善的程序正義,市場經濟發達國家是如此,那麼在市場經濟不發達的國家則尤甚。

對於處於轉型期的中國而言,程序本身的不公所造成的結果的不公與程序正義所造成的結果不公交織在一起,從而造成了現實生活中的社會不公現象。在這些現象中既有起點的不公所造成的,也有在過程不公中所造成的不平等,當然也有著基於程序正義本身所帶來的結果不公的問題(競爭的失敗者)……所有這些都造成了兩極分化等社會矛盾,引發了社會種種不良反應,破壞了社會的和諧與穩定。

改革是有成本的,更是要有收益的。只有當收益大於成本時,改革才是經濟的;只有當收益能為人民所共享時,改革才是公道的。唯有改革中利益相對受損者能得到應有的補償,社會矛盾才能得到有效化解,改革才能獲得絕大多數民眾的支持,社會才能和諧。如果說在改革開放初期,我們為了加快社會的發展,鼓勵人民積極生產,儘快地擺脫貧窮落後的局面,提出「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是可以理解的話。那麼,當改革開放已進行這麼多年,社會財富的積累已達到相當的程度時,我們就應更加重視社會分配的問題,讓全體人民共享社會發展的成果。因此,這就要求我們既重效率,更重公平。所以,在當前構建和諧社會中,既要做到程序的正義,實現起點的公平與過程的公平;同時還要更加重視結果的公平,要加強社會福利與社會保障制度的建設,建立完善的利益協調機制,以實現社會的實質正義,從而達致社會的和諧。(作者為河北工程大學教授)

(責任編輯:高巍)

相關焦點

  • 確立實質正義的司法價值取向
    作為司法部門,在這一重要而緊迫的政治任務中,應該在更高層次、更深程度、更廣領域上解放思想、更新觀念。當前,十分重要的一個方面就是確立科學的司法價值取向。  按科學發展觀要求  確立司法價值取向  胡錦濤總書記指出:「必須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作為政法工作的生命線。」
  • 重大決策要聽證 更須實質正義
    毫無疑問,中山市此次通過明確制定重大事項聽證目錄的方式,為有關重大決策的審慎、科學制定,拴上了一道不能逾越的「緊箍咒」,以實現重大決策必不可少的一個程序正義,值得肯定。問題是,就最終要科學、合理決策的目的看,還需要在聽證事項組織的實質程序正義等方面下更多的工夫和努力。比如去年青島市物價局召開地鐵票價聽證會。因為一名聽證代表連續三次被抽中當地鐵價格聽證代表而被質疑。
  • 解讀許霆案:形式正義與實質正義存在衝突
    解讀許霆案:形式正義與實質正義存在衝突  陳遠樹  如果沒有2006年4月21日的那個夜晚。  如果沒有ATM機的「引誘」。  如果沒有一念之間在內心升騰的貪慾。」;因為保持理性、建設性更有利於問題的解決。
  • 以正當程序保障行政實質正義
    無論行政法規定得多麼詳細、精到,都會存在一定的自由裁量空間,而有自由裁量空間,就有一定餘地,有餘地就可能被濫用,以權力制約權力這種事後的點對點的制約,在全面鋪開的時候就難以發揮作用,所以,為了保障實質正義,正當程序理念的堅持,應當是制約權力、規範權力以及支援權力的首要選項,是整個行政法中最首選的價值。針對當前行政複議法修改問題,與會人員從正當程序角度展開討論。
  • 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尤需注重分配正義
    筆者認為,對個人所得稅法進行修改,不應遵循小改思路,而應轉變為立足於中改、爭取大改的思路,藉助於財稅體制改革之大格局,在小稅種上實現以立法推動改革,探索一條通過稅收體現分配正義、通過理財實現治國的新路徑。  對個人所得稅法修改的一些方向性問題,筆者認為,需要注意以下五個方面。
  • 自我和諧與社會和諧
    構建和諧社會是全社會的責任,也是包括心理學在內的所有學科共同努力的方向。關於和諧社會的特點已經有了許多的描述,但「和諧」本身的含義是什麼以及和諧社會的特徵是什麼,從心理學角度如何有效構建和諧社會?對此,王登峰提出了自己的觀點。 和諧的含義及和諧社會的特徵 「和」與「諧」是兩個不同的中文字,它們的含義有很大的相似點。
  • 「形式正義」不應當優先於「實質正義」
    他認為,在研究生招生中,當「形式正義和實質正義二者不可兼得時,形式正義優先。」(6月21日《中國青年報》《沒有形式公正,「合理」從何談起》)對此我仍有不同看法。  我在《從「教授洩題」事件看研招中教授的權力》一文中提出了一個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設想,即希望改革後的研究生招生制度,能夠授予有資格招生的教授以自由選擇研究生的權力,同時剝奪教授對他的研究生的畢業決定權。
  • 翁鳴江:中國法治的程序正義如何為實質正義護航?
    【文/ 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翁鳴江】 二、正當的程序 如果說法治以權利為本位,主張的是實質正義;那麼,法治的另一個組成部分則是程序正義。社會主義的法治中具體的權利本位的要求,都需要正當的程序(due process of law)來實現。 更進一步說,法治注重「程序先於權利」。
  • 追求實質正義,但也要對程序正義給予必須尊重和寬容
    及時查明犯罪事實,讓罪犯得到應有的懲罰,這本是自然正義的當然要求,絕對無可厚非,但現代的司法文明,還應當對程序正義基於更多的尊重和寬容。精神疾病是阻卻犯罪構成的重要因素,根據《刑事訴訟法》之規定,辯護人有提出司法鑑定要求的權利,對於其程序權利,在司法資源允許的情況下,還是應當給予最大限度的保障。
  • 上海社聯年度推介論文|機器人「辦案」難以實現實質正義
    數據標註是司法知識圖譜構建的重要基礎,上海「206系統」的研發採取了人工標註和自動標註兩種形式,人工的數據清洗和標註自不待言,機器的自動標註也需要經過程序設計人員的確認。同樣,圖像識別、手寫體識別、插圖籤章、塗抹塊檢測、插入檢測等準確率雖然可達92% —98%,但它仍需人工審查校正,這些無疑也都是主觀選擇的過程。
  • 淺論實體正義與程序正義
    在法治社會,司法被視為救濟社會衝突的最終、最徹底的方式,社會成員間的任何衝突和糾紛在其他方式難以解決的情況下,都可以通過訴諸法院通過司法途徑解決。因此,法治的最高價值在於最大限度的實現正義。當然,不論人們如何理解公正,在維繫、構建某種法律制度的過程中,公正被劃分為實體正義和程序正義。  何謂實體正義?實體正義是指人們在對實體上的權利、義務和責任進行確定所要遵循的價值標準,強調結果的正當合理與道德性。簡而言之,實體正義即指一個在法律適用過程中所取得的結果是否符合某些公正標準。
  • 「檢測助手是建築工」:這是要用程序正義的矛戳實質正義的盾嗎
    看到這一消息,青鋒第一時間認為,這是否是要用程序正義的矛,去戳實質正義的盾?不僅在美國,即便是在中國,大家都熟知的辛普森殺人案,據說當年宣判後,大多數美國人都認為辛普森有重大殺人嫌疑,但是,在一年的審理中,該案始終缺少謀殺現場的證人,以及謀殺的兇器,尤其是警方提供的一個證據存在瑕疵,最終,辛普森被判無罪。實質上就是程序正義起了決定性的作用。
  • 山海建設集團七公司:傾力構建和諧勞動關係
    當前,為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構建和諧勞動關係,可謂企業的當務之急,而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的一個重要抓手就是提高員工收入。然而,很多時候,總有企業以這樣那樣的藉口迴避問題實質,讓構建和諧關係淪為空話。  當然,也有企業以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為己任,真心實意善待員工。  該工資單的出處——位於渝北區空港附近、毗鄰中央公園的在建項目融創嘉德。
  • 「和諧社會」正改變中國 真善美與假惡醜展較量
    中新網12月28日電 香港大公報今天刊登文章指出,2005年幾乎成了中國的「和諧年」,和諧的主旋律始終貫穿其中,各行各業於構築和諧社會的實踐中湧現出來的新氣象、新變化也是隨處可見。  文章說,在2005年的答卷上,打分最高的是一道政論題,題目就叫「和諧」。
  • 王冠:章瑩穎案,陪審團是否捍衛了實質正義?
    美國的法律體系講究「程序正義」,尤其體現在對被告權益的保護上。章瑩穎案的調查階段,克裡斯滕森享有的「沉默權」使他不必自證其罪。審判期間,他穿著自己喜歡的衣服進入庭審現場,而不必穿囚服。然而,程序正義總能保證實質正義嗎?誠然,實質正義是一個見仁見智的概念,但至少在許多中國民眾眼中,此案的正義並沒有完全得到伸張。克裡斯滕森蓄意綁架、強暴章瑩穎,並砍頭分屍。他還多次對聯邦執法人員撒謊、做偽證等。這些都是檢方要求死刑判決的重要條件。但因一兩個陪審員的反對,罪犯就無須「殺人償命」。
  • 淺議刑事訴訟中實體正義與程序正義的價值均衡
    作為反映現代法治國家人權保障水平的刑事訴訟制度,因其關乎公民的人身自由、財產和生命權利的保障等問題,涉及社會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往往引發全社會的格外關注。去年施行的新修訂的刑事訴訟法,源於自1997年以來司法實踐中諸多問題的積累,究其實質,問題的核心在於訴訟價值的選擇以及相應的具體運行制度安排。
  • 《檢察方的罪人》:程序正義與實質正義,兩難選擇下的法律困境!
    沒有從來不說謊的人,也沒有從來只說真話的人,所以並不存在百分之百的正義!——《檢察方的罪人》原創 | 書影君壹有時候,我總愛思考一個問題:正義,究竟意味著什麼?這個時候,如果我們為了伸張正義,是否可以繞開法律而直接懲罰對方?這道兩難選擇題,其實涉及一個法律界由來已久的辯論議題:當程序正義與實質正義發生衝突時,該如何取捨?2018年新上映的日本影片《檢察方的罪人》,就深刻地探討了這個令人糾結兩難的問題。
  • 公正是社會和諧的一桿衡器
    只知人類社會的發展史,在朝著這一偉大目標漸進的過程中,搖搖晃晃,時而方向跑偏,卻不容置疑。著名的法學家凱爾遜先生說,「為了正義的問題,不知有多少人流了寶貴的鮮血和痛苦的眼淚,不知有多少傑出的思想家、從柏拉圖倒康德,絞盡了腦汁;可是現在和過去一樣,問題依然未解決。」照此看來,非公非正,如影隨形,公正之途,也是凹凸不平,要是摸黑,更艱難矣。
  • 李漢秋:弘揚「五常」美德利於構建和諧社會(圖)
    李漢秋說,仁義禮智信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思想道德基礎,是社會矛盾的精神化解劑,是社會和諧的精神催化劑。以仁義禮智信為代表的傳統美德本身,突出的就是群體和諧精神,包括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自然的和諧。弘揚它便可以將潛藏於國人心中的傳統美德復甦起來,培育起來。  李漢秋說,孔子倡導「仁者愛人」,仁愛成為最基本的、最普遍的德性標準。
  • 重民生 促和諧 都蘭縣經濟社會發展蓬勃向上
    在經濟發展的同時,以解決勞動力就業、各項社會保障、城鄉醫保、新型合作醫療、教育體制改革、農牧區文化中心戶建設等社會事業全面推進,呈現出經濟持續發展,社會持續進步,人民群眾生活水平持續提高的良好勢頭。  地處柴達木腹地的都蘭縣,是一個典型的農牧大縣、工業弱縣、財政窮縣。去年以來,縣委、縣政府在準確把握縣情的基礎上,把科學發展的理念融入到實踐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