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父嶽母來長沙了,周先生在飯店訂了個包廂。大夥吃得挺高興,可買單時飯店服務員說要收取50多元的包廂費,他覺得這錢收得不合理。
【顧客】 包廂成本應已計入菜價
周先生消費的地點是迎賓路的大蓉和飯店,當時他點了522元的飯菜,結帳的發票上列印的消費總額是574元。
「多出了52元的費用,服務員說是包廂費。」周先生認為,餐飲經營者提供包間是附隨義務,包廂使用的成本已經計入了菜價,再單獨收取包廂費侵犯了他的公平交易權。
【酒店】 包廂可享受更好服務
大蓉和迎賓店執行總經理喻義解釋,包廂的運營成本要高於大廳,包間提供了私密的空間,並設有單獨的空調,還有一名專門的服務員隨叫隨到,相比大廳,消費者在包間可享受到更優質的服務。
「其實10%也是一個與顧客之間的『契約協定』。」喻義說,自從物價局明令禁止包廂不準限制最低消費後,於是大蓉和對於在包廂消費的顧客收取其消費的10%作為包廂費。服務員並沒有強拉周先生進入包間消費,他認為這個收費是合理的。
【回復】 可適當收取包廂費
長沙市物價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為防止價格欺詐,減少價格糾紛,2005年,長沙規定了餐飲、文化娛樂、保健服務等不得設定「最低消費」或以「最低消費」的方式促銷、計價收費。在取消最低消費後,娛樂場所可改收計時包廂費、門票或座位費,餐飲場所也可適當收取包廂費,但必須明碼標價,而且必須事先告知消費者。
■記者 楊豔 實習生 張昕
大多數酒樓不收包廂費
興漢食府蔡鍔北路店 不收包廂費,收取15元一桌的茶水費,並提供茶水服務
毛家飯店沿江大道店 中午不收包廂費,晚上定包廂有「建議性消費額」,如果是10個人消費,需消費688元才不收取包廂費
金牛角中西餐廳新世界店 不收包廂費
天天漁港 不收包廂費,也無最低消費額
富臨飯店維一店 收包廂費,一般包廂按照10%的消費額收取,豪華包廂按照15%的消費額收費
好食上 不收包廂費,也不收服務費
火宮殿坡子街店 有最低消費額,10個人一桌最低消費600元
友友飯店勞動廣場店 大廳1元一位,包廂2元一位,含茶水費及米飯錢
友友飯店泰時店 大廳3元一位,包廂按照總消費額的10%收包廂費
南景飯店迎賓路店 包廂收取10%的服務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