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介紹一下美國最高軍事勳章——榮譽勳章(MedalofHonor)。
榮譽勳章用於表彰英勇行為的美國軍事人員,通常由美國總統以美國國會的名義頒發。由於該勳章是「以國會的名義」頒發的,因此通常被非正式地稱為「國會榮譽勳章」。然而在美國法典中,該勳章被稱為「榮譽勳章」,很少被稱為「國會榮譽勳章」。榮譽勳章分為三種,分別代表陸軍(左)、海軍(中)、空軍(右)。
榮譽勳章經歷過多次改革,美國陸軍於1862年設立榮譽勳章,經歷過三次改進,現在頒發的是1945年確定的第四版。榮譽勳章同時也是美國軍隊最古老、持續頒發的戰功勳章。
準確的說,1861年美國海軍就設立了榮譽勳章,美國陸軍的榮譽勳章是借鑑了海軍版而產生的。海軍版榮譽勳章改進過兩次,但卻有四種版本。這是因為1919年設立了一款特殊版本——「蒂芙尼十字」海軍版榮譽勳章,獲得者(共3人)可以申請這種特殊樣式的勳章,該勳章等同於普通的海軍版榮譽勳章。
1947年9月8日,美國空軍從陸軍獨立出來之後,1956年獨立設計了空軍版榮譽勳章,並於1960年獲得授權。1965年4月14日正式採用並頒發,之前,美國空軍成員獲得的都是陸軍版的榮譽勳章。圖為美國空軍版勳章,勳章主體下方為勳略,排列在所有勳略的最前方。最下方那個六邊形小圓扣為「襟章(lapelbutton)」,用於在不適合的衣物上佩戴勳章時的替代品,通常別在左側衣領上方。
自1944年以來,榮譽勳章都懸掛在淺藍色的莫爾條紋真絲頸帶上,寬度30mm,長度550毫米。中央為三個V形排列的13個白星,代表美國最初成立的13個州。頒發榮譽勳章都是由現任美國總統親自完成。
如果是死後追授,那麼也要舉行正式儀式,將勳章頒發給獲得者的遺孀,以示哀榮。自1941年以來,超過一半的榮譽勳章是以追授的形式頒發的。
1990年,美國國會規定每年3月25日為「國家榮譽勳章日」。
1948年以後美國法律規定,已經頒發的榮譽勳章和附屬品都受到特別保護,未經授權禁止仿製或銷售。
另外,美國大多數州(40個)會主動為榮譽勳章獲得者製作特殊車牌,其餘的州需要通過申請才能獲得。在子女入學、退休金、稅金、撫恤金等方面,榮譽勳章獲得者都會享受到相關的特殊對待。榮譽勳章獲得者的墓碑上還會鐫刻榮譽勳章的字樣,並加以特殊裝飾以區別其它軍人。
與所有勳章一樣,退役人員可以在適當的民用服裝上佩戴榮譽勳章。根據規定,榮譽勳章獲得者可以隨意穿著制服,但不可出現在政治、商業、極端主義場合。而其他退役人員只有在某些特定場合,才能身穿以前的制服。按照規定,所有軍人見到榮譽勳章獲得者,應當肅立、敬禮以示尊重,這是極少數要求高階軍官向低階軍人敬禮的條款。
最後說一下海軍陸戰隊獲得榮譽勳章的問題,海軍陸戰隊是美國第四個獨立軍種。儘管條例上規定,海軍陸戰隊的榮譽勳章獲得者可以得到海軍版榮譽勳章,但,還有例外的情況。
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美國海軍陸戰隊在戰鬥中表現出色,有多名海軍陸戰隊員同時獲得了海軍版和陸軍版榮譽勳章。
考慮到海軍陸戰隊有自己的航空部隊,如果飛行員獲得榮譽勳章,可以申請獲得空軍版。儘管這樣的情況非常罕見,但條例中是許可的。所以美國海軍陸戰隊員在獲得榮譽勳章後,可以根據自己的特殊情況,申請所有三種版本的榮譽勳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