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02 15:20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在你的印象中,
一起民事案件從立案到結案需要多久?
一個月?三個月?或者半年?
疫情以來,平陰法院賀慶梅、韓新宇兩個速裁團隊共收案件274件,結案143件,其中15天內結案74件,佔收案總數的51.75%,案件平均審理周期20天,速裁團隊這一「特快專列」成為疫情防控期間化解糾紛的先鋒號。
那平陰法院速裁團隊辦案,從立案到結案用時20天、15天、10天甚至2天,他們是怎麼做到的?
案例體驗
2月19日,某物業公司因百餘業主拖欠物業費,將案件材料通過網上立案遞交至法院。
2月20日,這一百餘件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案進入訴前調解階段,由速裁團隊賀慶梅、韓新宇負責。
受疫情影響,調解員未能及時到位,賀慶梅、韓新宇決定將法官職責前移。「您好,請問是XX小區馬某某嗎?我是平陰法院工作人員,我院受理的XX物業公司訴你物業服務合同糾紛一案,現在案件處於訴前調解階段,你是否同意調解……」,這是賀慶梅、韓新宇集中利用五天時間跟業主電話調解,相同的內容重複了百遍。
經過溝通和釋法,部分業主同意與物業公司結算物業費。因物業公司已不在該小區繼續提供服務,韓新宇聯繫物業公司在小區設置臨時辦公室,方便同意調解的業主面對面與物業公司做好對接核算。
2月28日,40多戶業主與物業公司達成和解協議並完成結算。
調解不成的案件,法官助理製作了詳細的住戶圖表、固定了被告的聯繫方式,方便後期對不同意調解的業主進行集中送達。
這審理效率太給力了,是不是非常想知道怎樣才能讓自己的案子交速裁團隊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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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怎樣進入速裁團隊:
平陰法院在立案部門設置程序分流員,對來訴案件進行訴訟風險評估,告知並引導當事人選擇適當的非訴訟方式解決糾紛。當事人同意訴前調解的,編立「訴前調」字號並推送至法院調解平臺,由速裁團隊法官指導特邀調解員進行調解,調解成功的案件,當事人可以申請司法確認、出具調解書或和解不再訴訟;訴前調解不成的,調解員填寫《調解情況登記表》後轉訴訟程序,立案庭根據案件情況,進行繁簡分流。對於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係明確、爭議不大的案件,由速裁團隊適用速裁程序審理,其他不適宜速裁案件轉入其他審判團隊進行審理。
2
什麼樣的案件可以進入速裁程序:
婚姻家庭糾紛類案件、買賣合同糾紛、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民間借貸糾紛、銀行卡糾紛、租賃合同糾紛等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係明確、爭議不大的金錢給付糾紛,雙方爭議較小的權屬類案件,事實清楚、爭議不大的機動車事故責任糾紛案件、人身權、健康權、生命權糾紛案件;可以採用速裁方式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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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裁程序與普通民事訴訟程序有什麼區別:
速裁團隊的設立是平陰法院推進「分調裁」機制改革,使案件輕重分離、快慢分道的有益嘗試。採用速裁方式審理民事案件,一般只開庭一次,庭審直接圍繞訴訟請求進行,不受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等庭審程序限制,但應當告知當事人迴避、上訴等基本訴訟權利,並聽取當事人對案件事實的陳述意見。
為全面推動和規範案件繁簡分流工作,實現「簡案快審、繁案精審」的目標,平陰縣法院新成立了支三速裁團隊,他們將按照「審判員+特邀調解員+法官助理+書記員」的標配,充分發揮團隊集體協作優勢,為非訴解紛機制鋪路架橋,打通訴調對接關卡,將簡易訴訟糾紛引入快車道,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快速、專業、便捷的司法服務。
作者:曹文舉、劉楊
原標題:《解密:速裁團隊——平陰法院審判的「特快專列」》
特別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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