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樅陽縣委關於十屆省委第二輪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

2020-12-11 安徽網

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7年7月7日至7月28日,省委第四巡視組對我縣進行了巡視。2017年9月27日,省委巡視組向我縣反饋了巡視意見。根據《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有關規定,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樹牢「巡視整改是重大政治任務」意識,提高政治站位抓落實

縣委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巡視工作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貫徹《巡視工作條例》和省委《實施辦法》,堅持把巡視整改作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的重大政治檢驗、重大政治任務來抓,體系化組織,清單式管理,過程性管控,全面推進巡視整改工作。

一是擔當主體責任,增強思想行動自覺。7月20日、8月3日,縣委常委會召開第39次、第41次會議,集體學習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傳達學習省轄市巡視整改暨巡察工作開展情況南部片區匯報會精神,進一步增強學習貫徹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巡視意見反饋後,縣委立即召集相關單位,起草《落實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方案》。9月29日,縣委召開常委會議,深入學習反饋意見,聽取巡視整改匯報,討論完善整改方案,研究部署整改工作。9月30日,召開省委第四巡視組巡視樅陽縣反饋意見整改動員會,傳達學習了省委書記李錦斌在「五人小組」會上關於巡視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要求全縣上下聚焦巡視組反饋的問題,堅定堅決地、不折不扣地整改到位。黨的十九大召開後,縣委立即召開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會議,要求全縣各級黨組織將學習宣傳貫徹十九大精神貫穿巡視整改工作全過程,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堅決有力地完成巡視整改任務。

二是突出領導帶頭,體系化組織推進。成立了由縣委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的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縣人大常委會、縣政府、縣政協主要負責同志和縣委副書記擔任副組長,其他縣領導擔任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抽調專人集中辦公。11月26日,縣委常委會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常委班子成員主動認領問題,深刻剖析問題根源,嚴肅認真地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達到了提高認識、推進整改的目的。縣委主要負責同志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先後多次主持召開縣委常委會議、書記專題會議,協調解決整改具體事項,帶頭領辦突出問題。其他縣級幹部都牽頭整改相關事項,各負其責、敢於擔當,形成了以上率下、協同整改的良好局面。各鄉鎮和縣直單位均成立了相應組織,上下同頻共振,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壓實工作責任,清單式管理任務。印發《中共樅陽縣委落實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方案》以及《分解任務清單》,形成定位、定案、定崗、定責、定人、定時等「六定」舉措,將巡視反饋的三大方面13個41條問題,細化分解為140項整改任務,逐一明確牽頭領導、牽頭單位、責任單位、整改時限,實行清單式管理、臺帳式推進,逐項盤點銷號。按照「件件有交待、事事有回音」要求,縣委要求13個牽頭單位、所有責任單位進一步實化、細化整改方案,分別制定整改詳細措施,落細落小地抓好整改工作。

四是加強調度督查,過程性管控落實。我縣的巡視整改工作始終在省委、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省委巡視組和市委的堅強領導下,整改期間,堅持向省委巡視組匯報整改情況,溝通整改成效,及時調整並改進;多次向市委主要領導、市委常委會匯報工作情況,堅決落實市委部署,扎紮實實地推進整改。縣委明確了整改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規則,實行「周報告、月調度、不定期督查」工作機制,建立建檔銷號制度,要求各牽頭單位、責任單位一把手負總責,確保整改工作一招不讓地推進。

整改期間,縣委共召開16次常委會議、書記專題會議、領導小組會議、調度會,壓實整改責任,協調解決具體事項,過程管控推進整改,對整改措施不力的,提出嚴厲批評,責令按期糾正。8月8日、11月28日,縣委兩次召開全體(擴大)會議,對巡視整改工作進行再部署、再推進、再落實。

堅持優先辦理原則,積極查辦巡視組交辦的信訪件和線索。巡視組交辦給縣委2件信訪件,都調查處理、整改到位,在巡視期間已形成報告向巡視組進行了匯報。移交縣紀委舉報件138件,已辦結46件,黨政紀處分21人,其中留黨察看4人、撤銷黨內職務1人、黨內嚴重警告2人(並處行政記大過1人)、黨內警告11人、警告2人、行政記過1人;給予組織處理11人,其中誡勉談話10人、提醒談話1人。移交問題線索13件,已全部處置,立案3件,已結案2件,開除黨籍、撤職1人,留黨察看1人。移交縣信訪局的122件信訪件,已全部辦結,都建立了臺帳,做到一件一檔。

五是聚焦突出問題,開展專項行動深化整改。對照巡視反饋指出的突出問題,採取專項行動方式開展整改。縣紀委牽頭開展「同城吃請」「公款送禮」專項整治、紀律處分執行專項清理;縣委組織部牽頭開展「鄉鎮普遍存在黨政聯席會議代替黨委會」專項整治;縣委宣傳部牽頭開展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專項整改;縣委組織部、縣直工委、縣教體局、縣公安局組織開展黨內政治生活方面專項整改。另外,縣直牽頭部門還對存在的區域性、多發性問題開展了「農村侵害五保老人權益、審判百日執行會戰、工程建設領域標後監管、中小學教師有償辦班補課、信訪積案化解、治安突出問題」等多個專項治理。

六是堅持舉一反三,建章立制鞏固成效。堅持標本兼治,堅持把「當前遏制」與「長遠管住」結合起來,有針對性地加強長效機制建設,深入剖析問題發生根源,及時修訂完善規章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機制,紮緊制度「籠子」,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使巡視整改工作成果不斷得到鞏固和深化。目前,已建立60多個制度,涵蓋了全縣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各方面。在全省縣級層面率先出臺《樅陽縣關於推動構建新型政商關係的實施意見(試行)》《樅陽縣政商關係行為守則(試行)》和《樅陽縣政商交往若干具體問題行為指引(試行)》等文件,配套印發宣傳冊,制度上約束政商之間構建「親」「清」關係。

七是注重統籌兼顧,推動巡視成果轉化。縣委把巡視整改納入全局工作之中,與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緊密結合起來,與加強黨的建設、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緊密結合起來,與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基層黨組織標準化建設緊密結合起來,與實施「五大發展行動計劃」、開展「五個主題年」活動緊密結合起來,與深化改革、脫貧攻堅、美麗鄉村建設等中心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切實把巡視整改成果,轉化為改進作風、推動工作、構建良好政治生態的發展成效。

二、聚焦巡視反饋意見,不折不扣抓整改

(一)黨的領導弱化方面整改情況

1.縣委統攬全局、謀劃發展能力不強

(1)針對「縣委統攬全局、謀劃發展能力不強。基礎設施建設欠帳較多,民生改善差距較大」的問題。

一是縣委堅持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認真落實中央和省委、市委關於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文件要求,出臺貫徹意見,更好地用十九大精神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先後召開縣委常委會議、縣委常委(擴大)會議、縣委中心組理論學習會等,迅速掀起十九大、十九屆一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在瞻仰中共一大會址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學習熱潮。按照「學懂、弄通、做實」要求,紮實開展「七進」宣講活動,縣委常委帶頭宣講,組建7個宣講團深入基層開展宣講。二是縣委持續加強統籌謀劃發展能力。針對反饋問題,縣委深刻對照、深刻汲取教訓,舉一反三,建章立制,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生。縣委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突出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貫徹新發展理念,實施五大發展行動,開展「五個主題年」活動,全縣呈現出經濟穩中向好、社會和諧穩定、人民安居樂業、幹群團結奮進、政治生態山清水秀的良好局面。整改期間,召開縣委十三屆四次全會,總結2017年主要工作,部署2018年重點任務;召開8次縣委常委會議,謀劃部署全縣當前重點工作;每月召開縣四大班子月度碰頭會,就信訪維穩、脫貧攻堅、項目建設、園區發展、深化改革等重點工作作出安排;召開縣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七次會議,研究部署了群團改革、「多規合一」、「放管服」和養老服務等重點改革事項;召開專題會議推進農村自來水廠併網改造等工作,著力解決重點民生問題。三是深入實施「基礎設施加速年」活動。2017年,交通基礎設施完成投資26億元,是上年1.7倍。同步推進5條一級公路、3條省道和德上高速樅陽段建設,G347樅陽至普濟圩段路面工程全面啟動,池州大橋及北接線工程加快實施,S335錢橋至麒麟段路基全線貫通。846公裡農村道路暢通工程三年任務兩年完成。銅陵至樅陽軌道交通一號線列入省「十三五」綜合交通規劃。水利基礎設施完成投資9.8億元,是上年1.5倍。24個重大災後重建項目分步實施,縣城防洪安保工程3個項目完成主體建設。水利薄弱環節建設性治理三年行動強力推進。中小河流治理、小型水庫除險加固、城鄉排澇設施建設、湖泊防洪綜合治理等四大短板加快補齊。引江濟淮工程樅陽段徵地拆遷工作獲省政府通報表揚。四是紮實開展「民生保障提質年」活動。在首戰首勝、省首評獲「好」等次基礎上,以「一切為了脫貧攻堅、滿足脫貧攻堅一切需要」決戰脫貧攻堅。《人民日報》10月29日報導了我縣精準施策攻堅「貧中之貧」的特色亮點。精心組織實施39項民生工程,全年投入資金22.29億元,縣級配套淨增3.26億元。實現江心洲行人免費過渡。鐵銅、長沙自來水廠完成併購,5個鄉鎮自來水廠併網改造同步啟動,縣城供水管網延伸至浮山中學。城鄉公交一體化完成站點選址。改造棚戶區990戶、農村危房2398戶、老舊小區8.5萬平方米。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更加健全,教育、衛生等各項社會事業長足進步。

(2)針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形勢較為嚴峻,人民群眾滿意度、安全感下降,2014年以來連續3年在市級考核排名倒數第一,2016年被公安部確定為全國24個『盜搶騙』重點掛牌整治地區之一」的問題。

一是全縣各鄉鎮、政法各部門掀起了以提高群眾安全感與政法滿意度的宣傳活動高潮。累計發放宣傳畫冊、宣傳品2萬餘份。對全縣4.3萬多固定電話進行問卷調查,針對調查出的問題,下發督辦單,交辦699件,確保件件有落實,取得了群眾的理解和支持。同時對全縣40萬戶行動電話群發簡訊廣泛宣傳。召開全縣政法部門信息宣傳工作座談會,積極探索「網際網路+法治宣傳」路徑,開通樅陽政法微信公眾號,完善政法委門戶網站樅陽長安網,累計推送信息200餘條,進一步提升政法隊伍形象和傳播政法好聲音。二是出臺《樅陽縣全面提升人民群眾安全感和政法隊伍滿意度工作實施方案》和《樅陽縣平安建設宣傳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強化部署落實。2017年上半年我縣群眾安全感96.68,政法機關滿意度92.39,較去年同期分別提高7個和26個位次。三是強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責任,出臺《樅陽縣健全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實施細則》,建立完善目標管理責任制、領導述職制度、督促檢查制度、考核評價制度,落實了平安建設問責問效剛性措施。突出工作重點,加大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力度,加大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化解力度,進一步暢通信訪渠道,圓滿完成十九大維穩安保各項任務,實現「零進京」,受到省市表彰。做好特殊人群的管理與服務工作,出臺《樅陽縣加強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控與就醫工作實施細則》,安排100萬元的就醫保障基金,全力做好救助救治工作,今年以來,共發放監護管理補貼130餘萬元。四是認真落實《加強政法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選好配強政法各單位領導班子。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堅持把理想信念教育擺在第一位,引導幹警牢記使命擔當。從嚴管理政法幹警,認真貫徹「一準則、兩條例」,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幹預司法、政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兩個規定」等禁令。嚴格按規範化、實戰化要求建好縣、鄉鎮、村(社區)三級綜治中心。加強「法治超市」建設,樅陽鎮旗山社區率先打造「法治超市」亮點,以點帶面,全面提升綜治維穩基層基礎工作水平,目前全縣已成立26家。五是我縣37名涉嫌「盜搶騙」犯罪在逃人員,實際歸案35名,在全國24個重點整治地區位居第一,並在全省公安機關「三打擊一整治」工作部署會上作經驗交流。因工作紮實有效,經公安部商國務院有關部門同意,11月29日,對我縣「盜搶騙」重點地區予以摘牌。六是針對反饋問題,責令縣委政法委向縣委作出書面檢查。根據《關於對縣級領導班子成員及領導幹部履行「一崗雙責」實行廉政提醒若干規定(試行)》,縣委主要負責同志會同縣紀委主要負責同志對縣委政法委原主要負責同志實行同級廉政提醒談話;原分管負責同志丁某因同時存在其他違紀行為,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由副處級幹部降為副主任科員。

(3)針對「矛盾糾紛調處滯後,信訪總量居高不下,信訪工作在省市排名連年下滑,2016年考核在全省排名倒數第九」的問題。

一是堅持每月排查一次矛盾糾紛,對土地徵用、房屋拆遷、企業改制、涉法涉訴等重點領域、重點群體容易引發信訪突出問題的重大矛盾糾紛進行重點排查。6月15日至9月15日,全縣開展了集中排查活動,對排查出的信訪隱患,逐一建立臺帳,明確化解時限,全力依法按規化解,真正做到把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二是制定《樅陽縣化解信訪積案專項工程實施意見》,所有信訪積案實行「四定五包」責任制。目前,國家、省交辦的36件信訪積案已全部化解,其中簽訂息訪承諾書28件。切實做好十九大期間信訪維穩工作,每天安排縣黨政領導在縣信訪局公開接訪,加大接待交辦信訪事項的督辦力度,做到件件有著落。截止11月24日,縣黨政領導公開接訪152次,接待群眾178批454人次,其中主要領導接訪24次,接待群眾65批210人次。三是高度重視信訪難題解決,結合2018年縣委、縣政府開展的「社會治理強化年」活動,進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創新工作方法,逐案成立調查組,逐人登記造冊,逐項建立臺帳,逐一區別問題性質,全面分析案情,破解問題癥結,研究化解對策,全力推進信訪難題破解,推動我縣信訪工作在全省位次前移。四是針對反饋問題,責令縣信訪局向縣委作出書面檢查,給予縣信訪局原主要負責同志誡勉談話。

(4)針對「對城鄉、地域文化融合深入研究不夠,領導工作方法簡單、作風生硬,缺乏人文關懷,幹部積極性調動不夠」的問題。

一是落實容錯糾錯實施辦法,保護激勵黨員幹部幹事創業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巡視整改期間首次運用。雨壇鄉某副鄉長,違反工作紀律,導致高峰村活動廣場項目未按計劃實施而獲得驗收通過。經查,是由於該項目在徵地、拆遷中受到群眾阻止,無法按計劃建設停車場,而變更了項目建設地點和內容,該副鄉長在項目驗收過程中,沒有為個人、他人和單位謀取私利,出於擔當盡責,同意項目通過驗收。為此,根據《銅陵市黨員幹部幹事創業容錯糾錯實施辦法(試行)》第四條第二款規定,免予黨紀處分,給予誡勉談話。二是有效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堅持抓早抓小,激發乾部幹事激情。整改期間,在黨的十九大維穩安保問責中,嚴格對照市、縣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未造成影響的,適用第一種形態,及時警示提醒,防微杜漸。十九大期間,我縣共問責23人,其中誡勉談話9人,警示談話5人,提醒談話9人。三是深入挖掘左光鬥等歷史文化名人典故,大力弘揚地域優秀傳統文化,不斷聚合向上向善的正能量。積極推進左光鬥陳列館項目,目前已完成招投標工作,即將開工建設,計劃打造成省級廉政教育基地。實施桐城派文化保護與傳承發展工程,編制《樅陽縣歷史文化保護與傳承規劃》,近期目標(2016—2020)申報省級歷史文化名城,遠期目標(2021—2030)申報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組織舉辦多種形式的研討交流會、文化沙龍等活動,促進城鄉文化、地域文化融合。8月27日舉辦了「尚樂藝術杯」喜迎十九大誦讀大賽,10月4日舉辦了劉松冰原創歌曲演唱會,11月4日組織了「網友看樅陽」走進農家樂採風活動。四是針對行政區劃調整後部分幹部的不適應感,積極開展了談心談話工作,加強人文關懷,切實消除幹部心理隔閡。縣委主要負責同志在民主生活會前徵求意見,利用平時走訪活動、日常工作部署等,廣泛聽取幹部建議,深入了解幹部思想動態;其他縣級領導主動加強與分管、聯繫單位的幹部交流溝通;縣委組織部充分發揮幹部之家作用,建立幹部談心談話常態化機制,縣委組織部負責同志通過調研、考察、約談等形式廣泛開展與縣管幹部談心談話活動。五是樹好選人用人「風向標」,全面落實好幹部標準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加大幹部培養使用力度,調動幹部幹事創業的積極性。2016年以來,縣委向市委推薦提拔正縣級幹部2名、副縣級幹部10名;提拔正科級幹部42名、副科級幹部112名,女幹部26名、35歲以下年輕幹部39名。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出臺實施意見和三年行動計劃,對村級組織運轉經費和村幹部基本報酬實行「雙提標」,從根本上解決了困擾我縣多年的村級組織保障難題,極大地調動了村幹部工作積極性。

2.黨委(組)領導作用嚴重弱化

(5)針對「黨委(組)領導作用嚴重弱化,少數幹部在使用公款送禮的同時,搭車侵吞公款,生活奢靡,黨的形象和政治生態嚴重受損」的問題。

一是針對反饋問題,縣委深刻剖析、深刻汲取教訓,認真落實《中共樅陽縣委關於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實施意見》,著力加強和改進縣委工作,強化縣委自身建設,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領導水平。二是縣委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常態長效抓好作風建設,鞏固「講重作」專題警示教育成果,紮實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著力營造風清氣正、幹事創業的良好政治生態。制定「兩個責任」清單制度,建立「兩個責任」全程記實制度,並對落實情況進行抽查和通報。三是開展「公款送禮」專項整治,黨政紀處分4人,其中開除黨籍2人(由副處級降為科員1人、降低崗位等級1人),留黨察看1人(由副處級降為副主任科員),撤職1人(由正科級降為副主任科員)。四是堅持問題導向,結合省紀委、市紀委開展的政治生態專題調研,結合「大調研」活動,縣委常委分別確定課題開展調查研究,全面摸清我縣黨風、政風、民風方面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淨化優化措施。在調研思考基礎上,縣委、縣政府確定2018年開展「社會治理強化年」活動,全面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全面夯實基層基礎,進一步優化政治生態。

(6)針對「2016年縣委未聽取縣人大、政府、政協、法院、檢察院等黨組工作匯報」的問題。

嚴格落實《中共樅陽縣委工作規則》,縣委常委會第51次會議安排聽取縣人大常委會、縣政府、縣政協、縣法院、縣檢察院等黨組工作匯報,著力形成長效機制,長期堅持。

(7)針對「縣法院、檢察院黨組領導作用發揮不夠,黨性原則和執法為民意識不強」的問題。

縣法院黨組:一是強化學習教育,堅定理想信念。出臺《樅陽縣法院黨組關於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實施意見》,進一步強化主體責任,著力增強黨組的領導作用。堅持黨組中心組學習制度,編印《黨員幹部應知應會知識讀本》,開展黨紀黨規等知識測試1次,舉行「講重作·喜迎黨的十九大」主題演講比賽1次,開展廉政談話5次,進一步堅定理想信念,強化黨性原則,增強為民服務意識。二是實施「精品工程」,開展「百日執行會戰」。10月份開展「精品裁判文書」、「精品案件」評析評優,完成1057起案件質量評查並提出整改意見,按季對審判質效情況進行通報;嚴格落實《樅陽縣法院案件質量評定標準》制度,對發回重審、重大改判的案件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的堅決予以追責,進一步加強審判管理,不斷提高審判質效。出臺《關於進一步落實執行規範化的實施細則(試行)》,堅決杜絕執行不力、執行不公問題發生,調整充實8名幹警到執行一線,配齊配強執行力量。2017年共曝光失信被執行人841人,自9月開展「百日執行會戰」以來,司法拘留47人,發布「執行懸賞公告」4期共35人,執行到位金額約2700萬元,執行到位率環比上升94%。三是嚴格落實司法責任制,規範審判權運行。出臺《關於院、庭長行使管理監督職責的規定(試行)》《關於改革和完善審判委員會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專業法官會議工作制度(試行)》《關於民間借貸案件如何確定利息標準的若干規定》《關於統一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賠償標準的實施意見》,完善《樅陽縣人民法院廉政監察員暫行辦法》,嚴格落實《安徽法院員額法官動態管理辦法(試行)》,將法官辦案質效、辦案紀律等問題納入績效考核,並對員額法官進行動態管理和監督。召開專業法官會議3次,研討疑難複雜案件4件,著重解決案件的法律適用問題,統一類案裁判尺度,有效防止法官濫用自由裁量權。進一步落實「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實行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積極推行院領導接訪和帶案下訪制度,耐心做好釋法明理和息訴服判工作。邀請法律專業人士評查34件「五類案件」,回訪160起案件,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和滿意度評議,不斷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涉訴信訪案件的發生。四是強化黨組領導責任,增強紀律意識。制定《樅陽縣法院黨組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完善《樅陽縣法院黨組議事規則》《院長辦公會議事規則》,規範黨組議事規則。修訂《樅陽縣人民法院特約監督員工作暫行辦法》,聘請15名特約監督員,主動接受監督。堅持將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給予批評教育、書面檢查、談話提醒等5人次。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最高院「五個嚴禁」等紀律規定,堅持從嚴治院、從嚴治警,堅決杜絕本位主義和「老好人」思想,進一步嚴明黨紀黨規。五是針對反饋問題,責令縣法院黨組向縣委作出書面檢查,由縣委主要負責同志會同縣紀委主要負責同志對縣法院原黨組書記廉政提醒談話,免去錢某縣法院黨組成員職務,責令縣法院黨組約談相關責任人。取消縣法院「全省廉政文化建設標兵單位」申報資格。

縣檢察院黨組:一是認真分析反思,及時批評糾錯。結合專題民主生活會,縣檢察院黨組2次召開會議對巡視反饋問題進行反思,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縣檢察院黨組主要負責同志及六位相關責任人向黨組作出深刻書面檢查,其他黨組成員也在院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上作了口頭檢查,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認清問題的嚴重性。修改完善《黨組議事規則》,增加了關於研究人事等重要問題相關人員迴避等具體條款,對議事程序作了更加細化、更加具體的規定。同時組織19名幹部述責述廉,院黨組書記對6人進行廉政約談,及時將對劉某的處分決定等材料放入其個人檔案。二是嚴格落實黨組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先後召開5次黨組會,對巡視整改工作進行部署落實,就「黨的領導弱化」方面制定具體整改措施。對班子成員分工進行調整,著力加強對黨建工作的領導。修訂完善《縣檢察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監督責任清單》,明確每季度召開一次專題例會研究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黨組書記與班子成員、班子成員與分管科室負責人分別籤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層層壓實責任。狠抓思想政治建設,通過檢察長上黨課、組織黨員結合「五查五看」談學習體會、開展學習黨章知識測試工作、邀請縣委黨校老師做黨課報告、學習典型案例進行警示教育等形式,切實將黨章黨規學深學透、入腦入心。三是強化黨員幹部執法為民意識。通過組織幹警送法到黨校青幹班、國土局、縣醫院、樅陽鎮,開展法制宣傳和檢察工作宣傳,共開展預防調查2次、檢務督察7次、警示教育宣傳18次、發放法律宣傳資料3000餘份,增進同群眾交流。結合脫貧攻堅,每月組織黨員幹警入村進戶、結對扶貧,進行群眾滿意度問卷調查。四是加強執法規範化建設。狠抓業務學習,制訂《崗位練兵實施辦法》,組織幹警參加法律知識考試、在「中國檢察教育培訓網絡學院」進行網絡學習培訓,不斷提高檢察業務素能。深化檢察改革,制定《檢察官、檢察輔助人員工作崗位的職責清單》,細化職責分工,做到誰辦案、誰負責,以嚴格的責任落實促規範。成立案件質量評查室,建立個人執法檔案,修訂《樅陽縣檢察院案件質量評查暫行規定》,評查案件156件,以評查促規範。五是嚴格執行首辦責任制,加強線索清理工作。制定《縣檢察院控告、申訴首辦責任制實施辦法》、《縣檢察院舉報線索管理工作實施細則》,嚴格執行首辦責任制,加強信訪舉報線索清理工作,建立臺帳,及時分流,加強督辦。暢通信訪渠道,推廣視頻接訪、網絡信訪,設立QQ舉報、12309舉報專用電話,開展下訪巡訪活動,傾聽群眾呼聲。進一步落實《樅陽縣人民檢察院關於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工作制度》,設立專門的律師接待室,紮實推進此項工作開展。六是針對反饋問題,責令縣檢察院黨組向縣委作出書面檢查,由縣委主要負責同志會同縣紀委主要負責同志對縣檢察院黨組書記廉政提醒談話。

(8)針對「有的單位領導班子成員之間不講團結、『明和暗不和』,內耗嚴重;有些黨員幹部缺乏擔當精神,對待工作拈輕怕重,不作為的現象較為突出」的問題。

一是縣委將講政治、講規矩作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的重要內容,對發現「不講團結、『明和暗不和』、內耗嚴重」的單位或部門,既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也追究黨委(組)書記的責任。今年以來,對3個單位4人進行組織調整。落實幹部監督聯席會議制度,組織部門在幹部考核中發現問題線索1件,經核查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取消副鎮長候選人資格。二是制定幹部工作「三案制」精準管理方案,定期分析研判縣管領導班子情況。縣委針對一些單位領導班子結構不優、凝聚力不強等情況,及時調整優化。對金社鎮、雨壇鄉、縣檔案局的領導班子調整後,幹部精神面貌、機關作風煥然一新,各項工作有明顯起色。三是落實幹部容錯糾錯機制並首次運用,鼓勵幹部敢於擔當,放手創新創業,充分保護幹部的工作積極性。四是加強機關作風效能建設。今年以來,共通報、處理181人次,全縣廣大幹部作風明顯改進,擔當精神明顯增強,機關效能明顯提升,「對待工作拈輕怕重,不作為」的現象大為減少。

3.理論學習和思想建黨存在盲區,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缺位

(9)針對「理論學習和思想建黨存在盲區,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缺位。縣委抓理論學習、思想引領不深入,缺乏示範帶動效應,縣委中心組理論學習泛泛傳達會議精神多,深入研討解決措施少」的問題。

一是11月6日縣委常委會第49次會議聽取全縣意識形態工作匯報,研究部署意識形態工作,將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納入每年黨建工作計劃。從今年起,對各鄉鎮、縣直各單位進行年度考核,實現考核工作全覆蓋。印發了《樅陽縣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任務分解表》,從11個方面對意識形態工作責任詳細分解。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理論學習,促進思想建黨工作的實施意見》,進一步明確學習內容、學習方式、督查辦法、督學措施等,對全縣範圍內的理論學習和思想建黨情況全面指導。二是嚴格按照省委、市委要求,狠抓縣委自身理論學習建設。嚴格落實《樅陽縣黨委(黨組)學習細則》,確保每次理論學習均有3-5名中心組成員交流發言、談心得體會。11月2日,在縣委中心組理論學習會上,11位縣委常委就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結合分管工作交流發言,談體會、謀舉措,以思想清醒促進行動自覺。三是從11月份開始縣委中心組逐月制定理論學習計劃,並下發各鄉鎮和縣直各單位遵照執行,縣督學小組跟進督查。四是11月22日縣委常委會第50次會議審議決定採取「1+6模式」建立7支黨的十九大精神宣講隊伍,縣委常委帶頭到基層宣講,同時組織縣委宣講團到各鄉鎮進行宣講,14名縣級領導幹部參加宣講團;另外其他縣幹也分別到分管領域、聯繫鄉鎮或幫扶貧困村開展宣講。五是針對反饋問題,責令縣委宣傳部向縣委作出書面檢查。

(10)針對「對基層理論教育和思想建黨重視程度不夠,工作指導不力,致使思想建黨虛化、邊緣化」的問題。

一是成立由縣委宣傳部、縣委組織部、縣委黨校、縣直工委、縣委講師組等為成員單位的樅陽縣理論學習督學小組,明確了督學方式、結果運用等。每季度督學一次,遇重大節慶、紀念日,或重大政治活動需要進行集中學習的,適時開展督學。督學採取旁聽、查閱臺帳、調閱資料、查看學習記錄等方式進行。每次督學情況,均納入意識形態工作考核內容,並按相應比例計入年終目標管理考核。目前,正結合十九大精神宣講進行專門督學。二是按照《關於進一步加強理論學習,促進思想建黨工作的實施意見》,建立學習交流機制,從制度層面規定學習內容、學習方法、學習措施,由縣委宣傳部牽頭,每半年組織學習交流、安排重點發言,總結學習經驗。三是圍繞學習宣傳貫徹十九大精神,組建縣委常委宣講團和縣委、專家、百姓、扶貧工作隊、青年、藝術化宣講團。各鄉鎮、縣直各單位利用自身特點、行業優勢開展宣講。縣委常委宣講團第一輪已經全部結束。11月24日,縣委宣傳部對宣講員進行業務培訓,全面鋪開大規模的宣講活動。

(11)針對「縣委黨校不注重發揮幹部教育基地作用,特別是對農村基層黨員幹部教育滯後,少數基層幹部理想信念迷失。一些單位如樅陽鎮黨委中心組學習、縣檢察院『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弄虛作假;少數幹部在巡視談話時答不出『兩學一做』等具體內容」的問題。

一是縣委黨校在2017年秋季各類班次中,將理想信念教育和黨性教育列為重點內容,其中黨章黨規教育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在教學安排中不低於總課時的70%,黨性教育課不低於總課時的20%。縣委黨校在2017年秋季辦學中,已經舉辦全縣第九期中青年幹部培訓班、新任科級幹部培訓班、新錄用公務員培訓班、縣直內設機構負責人進修班、鄉鎮內設機構負責人進修班共5個班次,培訓312人;年內已安排十九大精神科級幹部集中輪訓班2期,培訓630人,切實發揮黨校幹部教育基地作用。針對反饋問題,責令縣委黨校向縣委作出書面檢查。二是對於樅陽鎮黨委中心組學習、縣檢察院「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弄虛作假的問題,嚴肅追究,責令樅陽鎮黨委和縣檢察院黨組向縣委作出專項書面檢查,給予樅陽鎮黨政辦原副主任張某、工作人員唐某黨內警告處分,黨委委員左某誡勉談話,對樅陽鎮黨委書記廉政提醒談話;對縣檢察院黨總支書記胡某誡勉談話,免去直接責任人查某的縣檢察院辦公室副主任職務。並深刻剖析,舉一反三,11月14日至17日,縣委成立8個督導組,對全縣基層黨組織「兩學一做」學習教育開展了一次全面督促檢查,對工作要求不到位的白梅鄉,縣委組織部長對鄉黨委書記進行誡勉談話,將白梅鄉黨委列入2018年全縣基層黨建重點管理對象。印發《關於「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暨基層黨組織標準化建設第三季度督查情況的通報》,要求各地各單位對督查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到位。三是對於少數基層黨員幹部答不出「兩學一做」等理論薄弱的問題,結合開展固定黨日活動,充分發揮遠程教育站點、先鋒在線平臺、共產黨員微信易信、安徽先鋒網微信、先鋒銅陵微信等「兩微一端」作用,每周在樅陽黨建平臺上發布最新理論知識。結合迎接黨的十九大召開,編印《新理論新成就應知應會100題》《黨員幹部必須明確的50個黨建新名詞》等簡明小冊子,供基層黨員幹部學習。十九大召開前,組織了一次基層黨建應知應會知識測試。十九大召開後,結合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組建理論宣講團,開展全縣組工幹部「上講臺」比賽等活動,切實提高基層黨員幹部理論學習的自覺性。

(12)針對「黨管意識形態責任制落實不到位,2013年以來,縣委沒有組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意識形態工作的重要講話,沒有傳達意識形態工作的相關文件精神,出臺的《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照搬照套、束之高閣」的問題。

一是成立樅陽縣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縣委書記任組長,縣委副書記、宣傳部長任副組長,辦公室設在縣委宣傳部。二是整改期間,縣委常委會專題學習了十八大以來和黨的十九大報告中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意識形態工作重要講話精神,認真學習省委《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若干規定》,強化常委會組成人員對意識形態工作極端重要性的認識;2次聽取意識形態工作匯報,專題研究、部署安排意識形態工作。三是對照《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出臺《樅陽縣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任務分解表》,進一步細化工作責任,明確具體措施。從2017年開始,從7個方面22項具體工作對各鄉鎮和縣直單位進行意識形態工作考核。目前,《2017年度全縣意識形態工作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已印發。四是將意識形態工作納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綜合考核,綜合考核中「發展」和「黨建」考核各100分。在2017年度縣直機關、鄉鎮領導班子黨建考核民主測評表中,均把「理論武裝和意識形態工作」擺在第一位,並作為領導幹部述職的重要內容。在黨委(黨組)和黨(總)支部民主生活會上,要求將意識形態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內容進行對照檢查。五是11月1日,在縣委黨校2017年秋季主體班上,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抓好意識形態工作」為主題,加強理論武裝,推動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人心。

(13)針對「宣傳思想文化戰線黨建基礎薄弱,幹部隊伍管理缺失,樅陽報社主編朱某違反生活紀律造成嚴重不良影響,在巡視期間已做線索移交縣紀委處理」的問題。

一是對宣傳思想文化戰線黨建工作進行一次集中摸排,查找薄弱環節,結合工作實際,於11月22日印發《樅陽縣宣傳思想戰線黨建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明確了聯席會議的主要職責、組成人員和議事規則,採取定期和不定期兩種方式、專項會議和聯合調研等多種形式統籌安排黨建工作,完善黨建管理。每半年組織開展一次黨建工作交流,促進全戰線黨建工作上臺階。二是嚴肅查處朱某嚴重違反生活紀律行為,給予朱某開除黨籍處分,撤銷其樅陽報社總編職務。將朱某的紀律處分,在縣委宣傳部全體機關幹部會議上宣布,強化警示教育。三是舉一反三,開展專題警示教育,將縣紀委、縣監察局印發的樅陽縣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違紀違法、酒駕醉駕典型案例讀本,發放至宣傳思想文化戰線每一位幹部職工。11月24日,召開全縣宣傳思想文化系統警示教育大會,邀請縣紀委負責同志作警示教育報告,切實做到知紅線、明底線、築防線,警鐘長鳴。

4.縣委對巡視巡察工作認識和站位不高,巡視整改不到位

(14)針對「抓巡視整改主動意識不強,就事論事,對省委巡視組交辦的問題未能系統分析,深入查找根源,綜合研究制訂防患機制,沒有真正做到『不貳過』。如上輪巡視反饋意見中提出的招投標問題比較多、『文山會海』現象、基層『吃喝風』等問題依然突出。落實省委關於中央巡視組巡視『回頭看』反饋意見整改工作走過場;對省裡統一部署的『四個專項整治行動』重視不夠,落實不力,『雨過地皮溼』。縣委對巡察工作重視不夠,部署安排較為滯後」的問題。

一是縣委加強對黨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關於巡視巡察文件精神的學習,進一步提高對巡視巡察工作的思想認識。二是加強組織領導,縣委成立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強力推進全縣巡視整改落實工作。9月30日,在反饋意見整改動員會上,要求全縣上下聚焦巡視反饋的問題,從縣委做起,全面審視,認真對照,不管問題積累了多長時間,不管是什麼背景下形成的,必須以堅定的立場、鮮明的態度、嚴明的紀律,堅決整改到位。整改期間,共召開16次縣委常委會議、書記專題會議、領導小組會議,對巡視整改工作進行部署安排。三是結合本輪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對上輪巡視反饋意見中提出的問題,進行「回頭看」,系統分析,深入查找根源,舉一反三,建章立制,真正做到「不貳過」。在招投標領域,開展專項整治,嚴查重罰,出臺政府投資建設項目造價管理暫行辦法。在基層「吃喝風」方面,開展公務接待專項清理,開展「同城吃請」專項整治。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的實施細則,嚴格執行文件、會議審批制度,堅決整治「文山會海」現象。對落實省委關於中央巡視組巡視「回頭看」反饋意見整改工作,切實樹牢「四個意識」,扎紮實實地解決「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等問題,以黨的建設不斷加強和改革發展不斷進步檢驗整改成效。對四個專項整治行動再梳理,再整治,確保取得實效。四是縣委加強對巡察工作的領導,出臺了5項巡察制度和縣委巡察工作規劃,定期聽取巡察工作情況匯報。完成縣委第一輪巡察,共發現問題120個,領導幹部問題線索36件,其中涉及科級幹部4人、一般幹部4人、村兩委成員5人,普通農民黨員2人。11月21日,縣委啟動第二輪巡察。五是加大巡察工作支持力度。10月份,經縣編委會研究,我縣擬設立1個巡察辦和4個巡察組,均為正科級機構,已報市編委待批。縣紀委已將巡察經費列入2018年度財政預算。

(二)黨的建設缺失方面整改情況

5.縣委對黨建工作深入謀劃和重點推動力度不夠,黨建工作主體責任沒有壓實

(15)針對「2014年以來,縣委常委會議題數共有383個,其中專題研究黨建數僅為6個。縣委抓黨建工作缺乏深入調研思考和創新舉措,工作重點不突出,組織部督促檢查落實不夠,沒有形成壓力傳導」的問題。

一是規範完善黨建工作制度。縣委常委會每季度聽取或研究黨建工作不少於1次。明確縣委常委會第一季度專題研究全年黨建工作任務和黨委部門年度工作要點,第二季度聽取半年黨建工作匯報,第三季度部署開展一次黨建重大問題專題調研,第四季度專題研究三級書記「聯述聯評聯考」工作。整改期間,縣委常委會專題研究了抓黨建促脫貧攻堅、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等,聽取縣人大常委會、縣政府、縣政協、縣法院、縣檢察院黨組工作匯報。8月8日、11月28日分別召開縣委十三屆三次、四次全會,全面貫徹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部署安排全縣黨的建設各項工作。二是認真釐清基層黨建責任。縣委制定責任落實的「四書六制三單」具體辦法。逐級籤訂基層黨建工作目標責任書、領辦承諾書、任務分解書和整改意見書,通過「四書」個性化定責;建立了定期例會制、督查通報制、調度約談制、包片聯繫制、全程記實制、考核評比制共六項制度,常態化問責;實行黨建工作項目化管理,建立責任、任務、問題「三張清單」,壓實責任。三是切實加強黨建工作督查。10月份以來,縣委組織部牽頭開展了四種類型的督促檢查。派出8個督導組對全縣基層黨組織標準化建設和「兩學一做」學習教育進行了一次全面督查;對全縣農村基層黨建三年行動計劃落實情況進行了一次全面督查;對黨費收繳和發展黨員工作開展了一次專項督查;對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開展了一次全面督查,對督查發現的問題限期整改。部務會議每月研究全縣基層黨建工作不少於一次,並將研究結果及時向縣委報告。四是針對反饋意見,責令縣委組織部向縣委作出書面檢查。

(16)針對「2013年至今,組織部沒有對全縣黨建工作進行研究部署,每年都派員對其他單位民主生活會進行督導,但其自身2017年之前未召開民主生活會;2016年以前無任何黨建活動、中心組學習及黨支部學習記錄,存在嚴重的『燈下黑』。縣直工委作為縣委主抓縣直機關黨建工作部門,『只拿電筒照別人,不拿鏡子照自己』,2017年專題組織生活會要求各單位制定方案並列出問題整改清單,但自己卻不執行,黨支部、小組活動不正常,組織生活流於形式。縣教體局、公安局等單位『三會一課』存在造假現象」的問題。

一是縣委組織部認真反思,對照檢查,結合「講重作」專題警示教育,召開了領導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主要負責同志帶頭深刻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普通黨員分兩個黨小組召開組織生活會,進行深刻剖析,切實提高認識,規範嚴肅自身黨內政治生活。二是針對反饋問題,責令縣委組織部向市委組織部作出書面檢查,主要負責同志在縣委常委會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上作出深刻檢查剖析。縣委組織部紮實開展專項整改,強化制度建設,明確每月25日召開部長辦公會議,研究部署全縣黨建工作。嚴格落實《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紮實開展好每月15日的「固定黨日+」活動,健全中心組學習和黨支部學習制度,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全面提高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三是縣直工委、縣教育工委、縣公安局黨委全面開展了黨內政治生活方面的專項整改,並向縣委作出了專項書面檢查。責令縣直工委、縣教育工委、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在年底進行的三級書記聯述聯評聯考會議上作出深刻檢查,本年度黨建考核不得評為優秀等次。對縣直工委書記誡勉談話,縣直工委組織委員丁某調離崗位;免去何某縣教育工委機關黨支部書記職務,並給予誡勉談話;免去葉某縣公安局法制大隊黨支部書記職務並通報批評,給予誡勉談話。

6.民主集中制執行不嚴格,幹部隊伍結構不合理,幹部任用不規範

(17)針對「鄉鎮普遍存在以黨政聯席會代替黨委會」的問題。

一是縣委嚴格按照《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和《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修訂完善《中共樅陽縣委常委會議事規則》,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嚴格實行「一把手」末位表態制度。嚴格執行《樅陽縣縣管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操作規程》,在縣委常委會議室、組織部部務會議室懸掛《黨委(黨組)討論決定幹部任免事項守則》,嚴格遵照執行。對研究幹部工作會議記錄人員進行了業務培訓,要求研究幹部工作會議記錄做到專人專記、專題專本,規範、詳細記錄會議討論情況。二是對「鄉鎮普遍存在以黨政聯席會代替黨委會」的問題,開展專項整治。根據《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結合樅陽實際,制定《樅陽縣鄉鎮黨委議事規則》,進一步規範鄉鎮黨委會議制度、明確議事範圍、參與人員、召開時間等具體事項。對各鄉鎮黨委組織委員、黨政辦主任進行業務培訓,要求各鄉鎮每月就黨委會召開的時間、參會人員、議題等向縣委組織部報備。11月14日至17日,縣委督導組分別對全縣22個鄉鎮黨委會記錄進行專項檢查;12月15日至2018年1月15日,開展「規範鄉鎮黨委議事程序專項行動」,進一步規範鄉鎮黨委議事規則。

(18)針對「縣直單位普遍存在領導班子年齡老化、結構不合理問題,50歲以上幹部超過半數,年輕後備幹部嚴重不足。基層鄉鎮一方面行政空編,一方面事業嚴重超編,幹部混崗混編問題突出。縣委對幹部選拔任用視野不寬、溝通不足、輪崗不夠、把關不嚴。縣財政局、教體局、統計局等多個縣直單位正職空缺。少數幹部在一個單位任職時間過長,自己不滿意,群眾有怨言」的問題。

一是組織開展了全縣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三案」制大調研。縣委組織部抽調20人組成5個調研組,與全縣22個鄉鎮、60個縣直部門500餘名幹部進行了調研談話,形成了全縣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基礎信息檔案、班子運行備案和優化調配預案。通過大調研,掌握了第一手幹部工作資料,既拓寬了選人用人視野,又掌握儲備了一批年輕後備幹部。二是加大鄉鎮公務員招錄力度,今年招錄38名;同時,採取縣直事業單位面向鄉鎮事業編制人員公開遴選方式,逐步消化鄉鎮事業超編問題,今年共遴選12人。三是切實解決幹部混崗混編問題。要求各有關單位對混崗情況進行自查,按照「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對混崗人員進行清理。同時,根據工作需要,對需要借調的人員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重新辦理借調手續,明確借調期限。在此基礎上,縣委組織部聯合人社、編辦等部門,對全縣機關事業單位混崗問題進行專項督查,督促有關單位整改落實到位。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利用開展幹部年報統計工作契機,對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幹部的信息進行了收集,確保人員編制信息記錄在案。為了從根本上杜絕混崗、長期借用基層人員等現象的發生,出臺《樅陽縣機關事業單位借用人員工作暫行辦法》,嚴格人員編制、借調人員管理。目前已清理混崗人員65人。四是針對空缺的縣直單位正職崗位,條件成熟的職位人選,儘快配備到位。目前縣財政局、縣教體局、縣統計局、縣水利局正職均已配備。五是根據《樅陽縣科級幹部交流工作暫行規定》,摸清幹部任職時間底數和幹部交流意向,結合「三案」制管理,制定了幹部交流預案,並分步實施。

(19)針對「幹部選拔任用政策把握不住、考察不夠嚴謹,在個別幹部使用上存在『預留崗位』、『量體裁衣』的現象」的問題。

一是縣委嚴格按照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堅持黨管幹部原則,把好幹部標準落到實處。堅持正確選人用人導向,突出政治標準,選優配強各級領導班子。嚴格執行《幹部任用條例》,進一步規範和完善選人用人機制,嚴把政治關、品行關、作風關、廉潔關,切實把好幹部選拔出來、使用起來,堅決杜絕「預留崗位」、「量體裁衣」現象。二是縣委組織部負責同志和相關業務科室認真學習領會《幹部任用條例》和省、市有關幹部工作政策以及我縣出臺的《縣管幹部選拔任用操作規程》,加強對動議、民主推薦、考察、討論決定、任職等環節的掌握,著力提高正確理解、運用和執行幹部政策的能力。三是建立請示報告制度,對有關政策把握不準的,及時向市委組織部相關業務科室請示匯報,並安排專人做好電話記錄,確保幹部政策貫徹執行到位。四是完善幹部選拔任用程序,確保幹部考察準確全面嚴謹。動議幹部時,在報市委組織部預審同意批覆後,再進行推薦和考察工作;推薦和考察環節分開進行,對需要向上級組織部門報告的任用事項,及時進行報告;嚴格執行《黨委(黨組)討論決定幹部任免事項守則》,規範討論決定環節。五是認真貫徹《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堅持嚴格要求、違規必究。縣委組織部對相關責任科室負責人進行了崗位調整,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嚴肅批評,堅決杜絕再次出現政策把握不準、考察不夠嚴謹等現象,確保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嚴肅認真、規範規矩。

7.農村基層組織軟弱渙散,少數黨員幹部理想信念迷失

(20)針對「農村基層組織軟弱渙散,少數黨員幹部理想信念迷失。縣委、政府和相關部門對村級組織建設缺乏深度調查研究和解決措施,對基層軟弱渙散黨組織重視不夠,目前全縣仍有65個軟弱渙散村沒有得到有效治理。2016年基層專項整治發現,全縣605個黨支部中有140個未按期換屆。有的村黨員幹部不講原則,明爭暗鬥,內耗嚴重」的問題。

一是根據省委組織部《關於建立健全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整頓工作長效機制的意見》文件要求,樅陽縣從2014年開始,每年按照10%左右的比例進行倒排軟弱渙散村,找準原因,因村施策,集中整頓。2014-2017的4年內,共倒排了84個軟弱渙散村,整頓後除個別村外,大多取得了明顯效果,有的進入了先進村行列。二是深挖根源,查找原因。2014年以來倒排的軟弱渙散村大多是因為「班子不團結、內耗嚴重、工作不能正常開展」的問題。三是突出重點,強力整頓。2017年整頓中,橫埠鎮官塘村、金社鎮金渡村、山鎮巢山村、官埠橋鎮祖龍村等通過調整村黨組織書記、配齊班子,幫助班子成員之間加強溝通、消除誤解,村黨組織軟弱渙散問題得以解決。從全縣來看,2017年初按10%倒排的18個軟弱渙散村、6個其他領域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的整改措施均落實到位,正在組織「回頭看」。目前村級班子的戰鬥力整體增強,幹部的精神面貌大為改變。四是開展了一次應換屆未換屆基層黨組織排查,在全縣1900多個基層黨組織中,2016年排查出的140個應換屆未換屆的黨組織,均全部完成了換屆選舉工作,至今沒有新增對象。五是堅持定期排查,及時整頓制度。對照軟弱渙散村標準,各鄉鎮建立臺帳,每季度自行排查一次,縣委整頓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半年組織一次抽查。對出現軟弱渙散苗頭的村,立即進行整頓。建立整頓聯席會議制度,由縣委組織部牽頭,定期召開由縣直有關部門參加的聯席會議。加強村幹部隊伍建設,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樹立清風正氣,以村「兩委」換屆為契機,將「三有三帶」型黨員培養成村幹部。做好現任村「兩委」班子成員的教育培訓工作,提升思想政治素質,提高為民服務本領。

(21)針對「周潭鎮鳳凰村2014年村委會換屆選舉中,800人因候選人推薦有異議而罷選,導致村委會選舉未能正常進行,目前村部處於停擺狀態,時常『閉門歇業』」的問題。

一是及時採取措施,保持正常運轉。鑑於鳳凰村黨組織對村委會換屆選舉領導組織不力,周潭鎮黨委免去了章某村黨組織書記職務,任命原村委會主任為村黨組織書記。目前,村黨組織有支委5人(不含選派的村第一書記),計生、扶貧等專幹3名,村幹部隊伍得到加強,村黨組織在村級治理中的領導作用得到有效發揮。二是整合各方資源,集中開展整頓。根據市委統一部署,安排銅陵學院對鳳凰村結對幫扶,選派銅陵學院黨委宣傳統戰部副部長任村黨總支第一書記、扶貧工作隊隊長。通過幫扶,鳳凰村班子建設日趨規範,班子成員團結意識不斷提高,黨組織的凝聚力不斷增強。兩年來共培養入黨積極分子3名,發展對象4名,黨員3名,後備幹部3名。三是著力加強幫扶,從黨費中安排了28萬元、民政資金中解決了15萬元補助村級活動場所建設,目前該村活動場所建設任務已經完成。利用每月「固定黨日」活動,加強黨員教育管理,充分發揮作用,幹群關係穩定。

(22)針對「基層村幹部績效工資『打白條』,幹部工作積極性受挫,目前欠發497名村幹部工資報酬314萬餘元」的問題。

一是及時整改到位。認真梳理全縣2016年度村幹部績效報酬發放情況,對所在鄉鎮黨委下發《督辦通知》,要求按照不低於5000元/人的標準及時兌現到位。巡視期間,開展了拖欠村幹部績效報酬問題專項治理,目前,全縣存在「打白條」現象的最後一批285名村幹部績效報酬1425049元已發放到位,2016年度全縣村幹部績效報酬已全部兌現。二是建立長效機制。縣委組織部下發《關於做好村「兩委」幹部2017年度績效考核工作的通知》,指導鄉鎮結合實際,建立村「兩委」幹部績效考評及獎勵辦法,並將村幹部績效報酬兌現情況納入年初與各鄉鎮黨委籤訂的黨建工作目標責任書中。每年2月份前,各鄉鎮必須完成村級目標考核和村幹部績效考評,考核、考評結束後一個月內公布結果並兌現村幹部績效報酬。

(23)針對「縣委對農村基層組織和黨員思想教育缺失,主流價值觀引領不夠,部分基層幹部法紀觀念淡薄。2013年以來,全縣因違法違紀受到處理的村幹部共208人,其中村書記、主任131人。湯溝鎮桂壩村原黨總支書記劉某膽大妄為,虛列工程支出套取大額現金,在調查時銷毀原始票據,對抗組織審查」的問題。

一是縣委加強對村級黨組織開展巡察工作。已完成對樅陽鎮湖濱社區、官埠橋鎮黃華村的巡察,進入整改階段。目前,正在對周潭鎮吳橋村、老洲鎮裕豐村、金社鎮向榮村開展巡察。二是加強對村級財務審計監督。2016年以來,已委託第三方審計機構對信訪量較大的12個村進行村級財務專項審計。三是嚴肅查處違紀違法案件。湯溝鎮桂壩村原黨總支書記劉某被追究刑事責任,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四是村級幹部違紀違法案件呈下降趨勢。今年以來,共處理違紀違法村幹部45人,同比下降71.1%。五是強化村級幹部教育培訓,舉辦了1次全縣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專題培訓班。六是制定《關於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實施方案》,開展「傳家訓、育家風、立家教、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工程,引導黨員幹部講黨性、重品行。11月15日,舉辦樅陽縣好家風宣講暨「傳育立行」教育工程啟動儀式,集中宣講了一批優良家風故事,取得了良好社會效果。

(24)針對「2014年以來,有20名農村黨員幹部涉及『黃賭毒』案件,甚至有30多年黨齡的村支部書記,墮落走上犯罪道路」的問題。

一是強化警示教育。從近年來全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的農村基層黨員幹部違紀違法案例中選取10個典型案例,編印警示教育讀本6000本,將「黃賭毒」案例編入其中,供全縣農村黨員幹部學習。縣紀委班子成員到鄉鎮和村進行宣講,用發生在身邊的典型案例教育農村黨員幹部。二是強化執紀問責。嚴肅查處農村黨員幹部涉及「黃賭毒」及受到行政處罰的案件,2014年以來,共查處33人次,其中黨內警告10人,黨內嚴重警告13人,開除黨籍8人,誡勉談話2人。三是有著30年黨齡的樅陽鎮古塘村原黨支部書記夏某因犯貪汙罪被刑處、開除黨籍。

8.黨章黨規意識淡薄,不按規定交納黨費和黨員發展問題較為突出

(25)針對「縣委對補繳黨費專項治理抓的不實,有的單位專項治理後仍未足額繳納黨費。湯溝鎮對上級部署的黨費清繳工作有令不行、置若罔聞,未開展補繳黨費工作,2016年全鎮有346人未繳納黨費,鎮機關、學校欠繳黨費達5.3萬元。浮山中心學校和鞠隱中學2014-2016年欠繳黨費2.36萬元。陳瑤湖鎮部分黨支部處於癱瘓狀態,黨組織負責人失聯,黨費收繳無人問津;縣柴油機廠2007年改制後,黨支部所屬60名黨員至今未交納黨費。離退休黨員、下崗失業黨員、農村流動黨員不按時足額交納黨費現象較為普遍」的問題。

一是健全了黨費收繳管理制度,將黨費收繳管理工作作為「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建設的重要內容。同時,每年年初核定各基層黨(工)委和黨員黨費基數,年中對各地執行情況開展一次督查,年末進行一次核實。二是縣委組織部對湯溝鎮黨費補繳工作開展了專項督查,對鎮原黨委書記進行了約談。目前,該鎮機關、學校等單位346名黨員共補繳黨費5.3萬元。三是對浮山中心學校和鞠隱中學欠繳黨費的問題,縣委組織部約談了浮山鎮黨委書記,對該鎮組織委員進行了提醒談話,浮山鎮黨委對浮山中心學校和鞠隱中學的黨組織負責人進行了誡勉談話。兩個學校欠繳的2.36萬元黨費已全部補繳。四是陳瑤湖中心糧站因改制,單位已不存在,陳瑤湖鎮黨委與糧站原支部書記取得聯繫後,及時補繳黨費960元。目前,黨支部已撤銷,黨員組織關係按就近方便的原則轉出。五是縣直工委認真開展了縣柴油機廠黨員信息摸底登記工作,擬將大部分黨員組織關係轉入樅陽鎮勝利、蓮花湖等七個社區。六是針對「離退休黨員、農村流動黨員、下崗失業黨員不按時足額交納黨費現象較為普遍」的問題,已結合全縣黨費收繳工作專項督查,對未足額繳納黨費的及時補齊,並對黨費收繳工作進行全面規範。

(26)針對「縣委在黨員發展上存在『真空』,有25個村近3年來沒有發展黨員;部分基層黨組織在黨員發展過程中程序不規範,湯溝中心學校在預備黨員的審批和轉正環節,以行政工作會議、電話溝通等方式代替支部會議;某村書記女兒入黨違反程序,培養考察時間未滿即發展入黨」的問題。

一是對近3年未發展黨員的25個村開展了專項整治。目前,25個村共確定入黨積極分子14名、發展對象30名,吸收預備黨員8名。二是責令湯溝鎮黨委對湯溝中心學校的黨建工作實施重點管理,對黨員發展情況進行認真核查,湯溝鎮黨委免去負有直接責任的湯溝中心學校錢某黨總支書記職務。三是對樅陽鎮古塘村違規入黨的當事人取消了黨員資格,該村書記因還存在其他違紀行為已被開除黨籍,樅陽鎮已給予組織幹事吳某黨內警告處分。四是在全縣範圍內開展了發展黨員工作專項檢查,印製發展黨員流程圖發放到每個支部,有針對性地舉辦了發展黨員工作業務培訓。縣委及各所屬黨工委均制定了發展黨員計劃,專項檢查中發現的材料不完整、程序不規範等問題已整改到位。

(三)全面從嚴治黨不力方面整改情況

9.落實「兩個責任」虛化

(27)針對「縣委落實主體責任意識淡薄,統籌謀劃不足。部分領導班子成員自律不嚴,示範引領作用缺失,全縣政治生態不正。對腐敗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關注不夠、把握不準,解決措施針對性不強,缺乏工作力度和韌勁」的問題。

一是縣委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充分發揮「關鍵少數」的引領示範作用,出臺《樅陽縣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考核辦法》《樅陽縣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述廉述責和接受評議辦法》《樅陽縣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約談辦法》,制定「兩個責任」清單,建立「兩個責任」全程記實制度,並進行檢查、抽查和通報。印發《關於對縣級領導班子成員及領導幹部履行「一崗雙責」實行廉政提醒若干規定(試行)》,對同級領導幹部廉政提醒談話5人。二是加強警示教育,不斷加強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意識。結合「講重作」專題警示教育,縣領導到所聯繫鄉鎮指導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縣委中心組全體成員到省黨風廉政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縣紀委組織有關鄉鎮和縣直單位350人到市黨風廉政教育中心接受警示教育。開展「兩學一做、重拾自信」主題徵文和「喜迎十九大、我心中的話」留言活動,切實增強各級黨員幹部的廉潔自律意識。三是制定《樅陽縣廉政風險重點監控單位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印發《關於開展廉政風險防控「一述雙評」活動的意見》和《關於開展「以案查險」活動的指導意見》,加強對腐敗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風險防控。嚴格落實「四種形態」,堅持抓早抓小,動輒則咎。

(28)針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存在盲點,2016年之前,縣四大班子機關未納入考核範圍。部分單位黨委(組)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重視。如湯溝鎮未籤訂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責任書,黨風廉政建設教育缺位,責任虛化,2014年至2016年有16名黨員幹部受到黨政紀處分」的問題。

一是下發年度目標管理考核文件,分解目標任務,細化考核內容,將縣四大班子機關納入黨風廉政責任制考核範圍,實現考核全覆蓋、無禁區。二是印發「兩個責任」考核辦法、落實主體責任述廉述責和接受評議辦法、約談辦法。每年年初對目標任務進行細化分解,考核時逐項對照打分。三是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責任制,建立「兩個責任」全程記實制度,並開展了專項檢查,發出通報一批次。四是對湯溝鎮存在的問題嚴肅處理,責令湯溝鎮黨委向縣委作出書面檢查。湯溝鎮原黨委書記段某因同時存在其他違紀問題,被撤銷黨內職務,由副縣級降為主任科員,調離湯溝鎮工作。

(29)針對「紀委監督責任履行不力,不能正確運用『四種形態』,『一案雙查』不到位,執紀審查寬鬆軟,甚至個別紀檢幹部在辦案過程中要求不嚴,接受宴請,徇私違紀」的問題。

一是綜合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嚴格落實「一案雙查」。今年以來,適用「四種形態」共298起,其中第一種形態185起,同比增長176%,佔比62%,第二種形態64起,佔比21%,第三種形態20起,佔比7%,第四種形態29起,佔比10%;「一案雙查」案件11起,給予黨政紀處分17人、組織處理37人。二是加強紀檢幹部隊伍建設,不斷強化內部監督,努力打造忠誠、乾淨、擔當的紀檢監察幹部隊伍。今年以來,共安排13名幹部參加業務學習培訓,不斷提升紀檢監察幹部綜合素質。三是堅持刀刃向內,嚴肅查處紀檢幹部違紀違法問題。2016年以來,共處分紀檢幹部7人,其中黨內警告1人,誡勉談話5人,提醒談話1人;7人中採取組織措施調整崗位3人。對接受宴請的某紀檢幹部立案查處,給予誡勉談話,調離原工作崗位。

(30)針對「派駐紀檢組和鄉鎮紀委『探頭』失靈,不敢監督、不敢擔當,很少主動執紀審查。『三轉』不到位,縣紀委相關領導長期參與議事協調機構,具體負責業務工作;鄉鎮紀委書記分管其他業務較為普遍」的問題。

一是深化體制機制改革。擬定《樅陽縣紀檢派駐機構的實施方案》,擬設立9個綜合派駐紀檢監察組,4個單獨派駐紀檢監察組,實現對縣直54個黨和國家機關監督全覆蓋。二是建立縣紀委派駐機構協作片區制度,由縣紀委常委聯繫、相關職能室負責業務指導。今年以來,縣直紀檢組和鄉鎮紀委共立案處分89人,其中縣直紀檢組17人、鄉鎮紀委72人。三是嚴格落實「三轉」。目前,縣紀委監察局保留參加的議事協調機構12個,鄉鎮紀委書記不再分管其他業務。

(31)針對「紀律處分執行不到位,少數受到黨紀處分幹部依然享受年度考核獎,甚至出現服刑人員領取工資、車補的怪象」的問題。

一是開展紀律處分執行問題專項清理,追繳違規發放的獎金、工資和車補共計57.58萬元,對涉及的20個縣直單位和鄉鎮黨委主要負責同志、紀委書記(紀檢組長)集體約談。責令20個單位黨組織向縣委作出書面檢查,紀委(紀檢組)向縣紀委作出書面檢查。二是建立長效機制,每半年開展一次處分決定執行情況清理、督辦和跟蹤問責。三是對縣級幹部此類問題線索已上報市紀委,對相關責任人待市紀委處理意見形成後一併處理。

(32)針對「反腐敗協調領導小組作用發揮不夠,紀委、檢察院、公安、審計、財政等成員單位沒有形成合力」的問題。

一是強化組織領導。今年11月份,根據人事變動,及時調整了反腐敗協調領導小組成員。定期召開領導小組會議,全面分析反腐敗工作形勢,研究協調具體案件的處理。今年以來,召開反腐敗協調領導小組會議1次、專題研究案件會議7次。二是建立問題線索移送報告機制,公檢法及審計部門每月5日定期移送問題線索,並實行「零報告」制度。巡視以來,縣紀委收到相關部門移送問題線索38條。

(33)針對「審計監督缺位,缺乏責任追究,2013年以來審計局未向紀委移送任何問題線索」的問題。

一是加強紀檢監察機關與審計部門的協作配合,制定樅陽縣紀檢監察機關和審計機關在反腐敗工作中加強協作配合的相關規定。二是強化線索移送。今年以來,審計部門共向紀檢監察機關移送問題線索17條,經審查,給予黨政紀處分3人,組織處理16人。三是加大審計整改監督力度,責令縣審計局黨組向縣委作出書面檢查,給予縣審計局原局長誡勉談話。四是加強審計人員培訓教育,10月19日舉辦審計業務人員學法用法學習培訓班,邀請紀檢幹部講解有關違法違紀典型案例,吃透對審計法、黨內紀律處分、行政處分等有關審計案件線索移送方面的法律法規,進一步增強依法依規移送案件線索意識。

10.縣委、縣政府長期對工程建設領域存在問題重視不夠,缺乏系統研究,治理措施不力,工程項目領域亂象叢生

(34)針對「部分黨員幹部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項目中謀利。圍標串標、借用資質掛靠問題突出,存在暗箱操作。工程項目監管粗放,結算價超合同價問題極為突出,涉嫌利益輸送」的問題。

一是建立縣委、縣政府定期研究招投標工作機制。縣委常委會每半年不少於一次聽取招投標工作情況匯報;縣政府常務會議每半年不少於一次研究招投標工作相關事項。二是推進電子化招標。充分利用科學手段,實行工程項目全流程電子化招標,遏制人為因素影響。改革評定標辦法,引入信用標評審,有效防止圍標串標、暗箱操作等不法行為發生。三是推行政府投資的重點工程項目約談和廉政協議工作制度。對政府投資重點工程和重大項目的中標企業,全面開展標後廉政履約約談,籤訂不違規投標、不轉包和違法分包廉政工程協議。巡視整改以來,共約談12家投標企業。四是嚴把事前準入關。把好招標公告審核、招標文件審查關,不準隨意抬高門檻,不準排斥潛在投標人,充分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競爭原則。五是堅持問題導向,堅持舉一反三,加大招投標活動中違規行為監管力度,開展專項整治,嚴查重罰。今年以來,共查處違規企業64家,其中,通過現場監管發現提供無效證件41家;借用掛靠資質4家。加大標後履約監管力度,共開展2次專項整治活動,整改約談38個項目38家企業,多種措施處罰10家企業;責令2家代理機構停業整頓;查處2起7家圍標串標企業;針對違規行為,問責5人;涉嫌掛靠資質立案1起。六是出臺政府投資建設項目造價管理暫行辦法,規範建設工程價格管理,合理確定和控制建設工程造價,預防高估冒算低估少算和有效遏制低價中標高價結算行為。七是加大問責處理力度,責令縣公管局黨組向縣委作出書面檢查,立案審查1人,查處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項目中謀利案件1件,處理9人。

11.部分黨員領導幹部紀律和規矩意識淡薄,公款送禮的歪風邪氣盛行

(35)針對「時任四大班子領導自我要求不嚴,不能帶頭拒收菸酒禮品,助長了公款送禮歪風,十八大以後此風仍在滋長,政治生態嚴重受損」的問題。

一是從「關鍵少數」嚴起,引領全縣風清氣正。縣委主要負責同志多次在全縣幹部會議上嚴明規矩、嚴明紀律,並把整治「送禮風」作為匡正全縣政治生態的切入點,久久為功整治不正之風。收到函詢和談話的縣級班子成員在民主生活會上,作出情況說明,並深刻對照檢查,開展自我批評,以上率下引領全縣風清氣正,公款送禮的現象大為遏制。二是組織黨員幹部參觀黨風廉政教育基地,接受廉政黨課教育,強化各級黨員幹部牢固樹立廉潔自律意識,發揮廉政建設表率作用。三是制定《關於開展樅陽縣規範公務接待、杜絕「同城吃請」專項清理整治實施方案》《關於開展「黨政機關和黨政幹部使用公款請客送禮」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12.群眾身邊腐敗易發多發,侵害群眾利益的問題較為突出

(36)針對「據統計,2015年縣紀委系統受理涉農信訪195件,2016年211件,2017年上半年為186件,涉農信訪呈上升態勢。有的基層黨員幹部紀律意識淡薄、弄虛作假,2013年以來全縣共查處虛報冒領、截留挪用涉農項目資金人員達166人」的問題。

一是堅持問題導向,對信訪量較大、矛盾較多、問題較突出的村級黨組織開展巡察。已完成2個村(居)的巡察,11月21日啟動的第二輪巡察,又安排了3個村作為巡察對象。2016年以來已安排對12個村進行村級財務專項審計。二是大力推進「五務」公開制度,建立樅陽縣村務、居務、校務、院務、企務等「五務」公開監督平臺,方便群眾監督。目前,全縣259個村居、65所學校、31所醫院錄入信息資料總計2.8萬餘條,平臺點擊量達80萬人次。三是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得到遏制, 今年1月至11月份,全縣紀檢監察機關立案123件,同比下降50.4%,處分113人,同比下降45.1%。

(37)針對「有的黨員幹部在『五保老人』身上搜刮謀利,個別敬老院院長自己『大魚大肉』,五保老人卻『殘羹冷菜』,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

一是10月初制定整改方案,對全縣敬老院開展了自查自糾;11月上旬縣民政局黨組成員分別到聯繫鄉鎮進行了督查,對督查中發現的整改工作進展不平衡、少數鄉鎮責任意識不強和部分敬老院管理制度建設不理想等情況及時進行了通報。二是針對督查中發現敬老院中沒有視頻監控、導致難以取證問題,在樅陽鎮中心敬老院先行安裝攝像頭,覆蓋院內公共場所包括食堂,確保五保老人和工作人員的飲食過程透明化,並積極爭取資金64.8萬元,為全縣23所中心敬老院全部安裝視頻監控系統;加大敬老院消防改造力度,完成了敬老院消防改造招投標工作,預撥消防改造資金328萬元。三是進一步規範農村敬老院各項規章制度,修訂《樅陽縣農村敬老院管護制度》和《樅陽縣五保供養資金管理辦法》,完善敬老院財務管理、衛生管理、請銷假、安全管理、食堂管理、會議學習制度等,明確敬老院院長、會計、出納、保管員、炊事員的工作職責,制定院長、院民和工作人員守則,並認真組織實施。四是針對反饋意見,責令樅陽鎮黨委、縣民政局黨組向縣委作出書面檢查,給予樅陽鎮敬老院原院長夏某留黨察看二年處分,解聘其院長職務。

13.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到位,「四風」問題仍然突出

(38)針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到位,『四風』問題仍然突出。有的單位招待費用畸高,『慷公款之慨,顯奢靡之風』。橫埠鎮2008至2014年公務招待費總計達到1835.5萬元,十八大後仍然居高不下,2013年、2014年招待費支出分別為294.7萬元、191.7萬元,其中一次飯局竟然花了8萬元,公款吃喝、公款送禮和侵佔公款交織在一起,風氣敗壞。『酒桌辦公』現象屢禁不止,公款同城宴請問題嚴重」的問題。

一是嚴肅查處。2017年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12件,給予黨政紀處分9人、組織處理7人;查處「四風」和腐敗問題24件,給予黨政紀處分44人、組織處理1人。二是開展公務接待專項清理,對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公務接待情況進行清理,對9個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紀委書記(紀檢組長)進行了約談提醒。2016年全縣黨政機關公務接待費用與上一年度相比下降39.86%。三是開展「酒桌辦公」專項整治,對橫埠鎮原書記丁某公款消費等違紀行為嚴肅查處,給予留黨察看一年處分(由副處級幹部降為副主任科員),對涉案的另4名人員給予開除黨籍1人(降低崗位等級)、行政記過1人、黨內警告2人。並責令橫埠鎮黨委向縣委作出書面檢查。四是開展「同城吃請」專項整治,給予黨內警告處分1人、誡勉談話8人。五是建立長效機制,出臺《樅陽縣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辦法》《樅陽縣公務接待公開公示辦法》等制度。

(39)針對「『車輪腐敗』問題呈現多樣性,有的用公車加油卡為私車加油;有的長期無償借用下屬單位或企業車輛」的問題。

一是開展明察暗訪和專項檢查,在春節、五一、中秋、國慶等時間節點開展重點檢查。今年以來,對公車私用、私車公養問題嚴肅查處,給予黨政紀處分3人、組織處理7人。二是嚴肅問責。給予用公車加油卡為私車加油的3名幹部黨內警告處分。給予長期無償借用下屬單位或企業車輛的湯溝鎮原鎮長張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調離湯溝鎮工作;縣糧食局原局長何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縣糧食局局長職務。

(40)針對「少數黨員幹部在『八項規定』出臺後,仍大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收受下屬禮金紅包」的問題。

一是建立舉辦婚喪喜慶事宜報告制度,及時轉發銅陵市嚴禁領導幹部大操大辦婚喪嫁娶等事宜的暫行規定和補充規定,以及市紀委、市監察局關於嚴禁違規組織和參加「升學宴」等宴請活動的通知,要求各地各單位主動摸排,及時提醒。二是開展廉潔承諾。7月,縣紀委發文要求全縣各級黨委(黨組)切實抓好對本單位本系統幹部子女升學情況的摸排,凡有子女升學的黨員和國家公職人員,是正科級領導幹部的要向縣紀委作出不違規組織「升學宴」等活動的書面承諾,其他人員要向本單位黨委(黨組)作出書面承諾。全縣共排查幹部職工16219人,有499名幹部職工子女升學,正科級領導幹部均向縣紀委作出了書面承諾,其他幹部職工分級作出了承諾。三是嚴肅查處大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收取下屬禮金紅包行為。共查處違規操辦婚喪嫁娶案件5件,黨紀處分5人,其中黨內嚴重警告1人、黨內警告4人,責令退還違規收取的禮金14.97萬元,所有違紀人員均點名道姓通報曝光。

(41)針對「『文山會海』頑疾難治,以會議貫徹會議、文件貫徹文件問題較為突出」的問題。

一是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的實施細則,嚴格執行文件審批制度,嚴格控制以縣委、縣政府名義下發的文件。要求各部門各單位不得多頭報文,不得擅自提高文件規格,不得盲目抄送上級機關,不得隨意增加發送範圍和份數。兩個月來縣委縣政府共發文31件。二是完善縣委辦、縣政府辦聯動協調和信息共享機制,統籌安排會議。部門一般性的工作,不得以會議形式安排;能以文電、電話等方式部署工作的,不再召開會議;可用其它方式傳達貫徹上級會議精神的,不以會議方式傳達貫徹;工作內容相同或相近的會議合併召開,參會人員相同或交叉的多個會議套開或連續召開,壓縮會議時間。兩個月以來共召開縣級規模會議19次。

三、堅持鞏固和拓展整改成果,從嚴從實抓提升

雖然我縣巡視整改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但全面從嚴治黨、整改鞏固提升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下一步,將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省委、市委部署,堅持問題導向,盯著抓、反覆抓,久久為功,確保取得整改實效。

(一)旗幟鮮明講政治,進一步樹牢「四個意識」。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堅定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執行黨的政治路線,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始終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強化理想信念教育,及早謀劃和開展好「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紮實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引導黨員幹部堅定「主心骨」、築牢「壓艙石」。

(二)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進一步優化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態。全面貫徹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全面推進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深入推進反腐敗鬥爭,為全縣改革發展穩定提供堅強保證。切實加強黨的全面領導,自覺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認真貫徹地方黨委工作條例和黨組工作條例,加強政治領導,注重分類指導,強化有效督導,充分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作用。嚴肅黨內政治生活,涵養積極健康的黨內政治文化,樹立正確選人用人導向,持之以恆正風肅紀、反腐懲惡,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

(三)持之以恆抓整改,進一步提升整改成效。始終把巡視整改工作作為一項長期任務,擺在突出位置,不斷壓實各級黨組織的主體責任,以嚴格的責任、「釘釘子」的精神推動整改全面到位。對已完成的整改任務,適時組織「回頭看」,堅決杜絕已整改問題出現反彈;對巡視組移交的有關線索,查清查實,絕不遺漏,堅決處理;對需要繼續推進、長期堅持的整改任務,按照既定目標和措施,推進到底,堅持到底;對需要較長時間整改的項目,緊盯不放,全程督辦,整改不到位不罷休。同時,標本兼治,著眼長遠,新建和完善一批管長遠、治根本的長效機制,實現用制度來管人管權管事。

(四)牢記使命實現新作為,進一步加快推動樅陽經濟社會發展。堅持兩手抓兩手硬,把做好巡視整改工作與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推動樅陽經濟社會發展結合起來,努力把「問題帳單」變為「成果清單」,奮力推進五大發展、決勝全面小康,奮力譜寫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樅陽篇章,為加快建設現代化五大發展美好安徽、幸福美麗新銅陵作出樅陽應有的貢獻。

歡迎廣大幹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繫方式:電話0562-3211907;郵政信箱:樅陽縣政務中心1號樓315室(縣巡視整改辦公室);郵政編碼:246700;電子郵箱:zyxs201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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