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這樣一個觀點,西方人認為「性本惡」,為了抑制人的惡的本性,所以他們崇尚宗教。我們中國人因為沒有宗教約束,他們感覺不可思議,據此認為中國人缺乏道義感而容易犯罪。除了宗教規範人們行動之外,他們還設計制度和法律法規來規範人們的行為。而我們國家一直主張「性本善」,「人之初,性本善」這句話在三字經上已經傳頌了一千多年,這個觀點其實是孟子觀點,至於是否能夠真正代表中華文明,已經說不清。至少孔子那裡,對於人性,孔老夫子說「性相近 習相遠」,沒有對人性進行善惡判斷。
從陰陽屬性來講,善無疑屬陰,惡無疑屬陽。我們這個陽性偏高的世界裡面,獲得陽性相對比較容易,而獲得陰比較難,常言道「從善如登從惡如崩」大概就是這個道理,人類在向太空探索的過程中,已經看到三百七十億光年之外的距離,但是對於地心裏面,常規只能探測3000米,再往下就比較困難,據說最深的是前蘇聯,也不過僅僅探測道13000米,而且現在好像放棄探測。
易經中對於人性有這樣描述,蒙卦講的人性啟蒙教育,其中對於人性是否為惡是否為善,未作出具體論述。其第五爻辭為「童蒙,吉」,意為蒙童虛心地向老師求教,這是很吉祥的。這也符合老子一直主張的「萬物負陰而抱陽」觀點,同時與道德經中「三十輻共一轂,當其無,有車之用。埏埴以為器,當其無,有器之用。鑿戶牖以為室,當其無,有室之用。故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內容相一致。
朱熹曾經講「存天理滅人慾」,這裡的天理可以理解為陰,人慾可以理解為陽,沒有人慾就不會有天理,沒有天理人慾根本不需要規範,天理就是人慾不能夠規範人們之間行為下才產生,陰陽互根,可惜中國傳統哲學越走越偏頗,已經慢慢失去陰陽互根,中庸這個最古老的精神。
試著用陰陽理論來分析一下人性,人性什麼時候為惡,什麼時候為善,離不開陰陽定乾坤這個天體運行規律。用五千年前就以前存在的易經陰陽觀點,一陰一陽之謂道來解釋人性可以說一目了然。從陰陽善惡來分析人性,可以看出,人的屬性應該分為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自然屬性也就是人們常說的生物學屬性,餓了想吃飯,冷了想穿衣服,之類需要都屬於自然屬性;社會屬性是在需要與他人溝通交往過程中所產生的種種行為,比方說商務禮儀,道德規範,法律法規都應該屬於人的社會屬性所衍化出來的社會規範。
個人感覺人的自然屬性中惡大於善,因為生存是人的最基本需要,為了生存在戰爭期間不惜殺死與自己爭奪糧食的對手,儘管該人可能平時與自己沒有任何過節,這是生存本能所致,毫無道義感可言。從陰陽屬性上人的自然屬性應該屬陽。
就像母愛是偉大的,從生命個體上來講,他們能夠無私奉獻給自己生命之外的人,但是母愛又是非常自私的,自己孩子與別人孩子發生爭執,世界上絕大多母親可能首先就是要袒護自己的孩子。
社會屬性來講則是善大於惡,因為社會屬性需要我們走出去與人交往,就像墨子所說的那樣「交相利」,因為知道只有自己付出然後才能夠從他人之處獲得利益,這條根本性原則決定很多人願意付出,所以在社會屬性來看,更多是善大於惡,儘管本身目的還是非常自私,但是起碼錶現形式上是善大於惡。從陰陽屬性上人的社會屬性應該屬陰。
都是公平的,人與人之間在公平溝通的時候,人的社會屬性就能夠得到開展,有一方擁有絕對權力就會覺得對你產生絕對控制,這個時候自然而然人的自然屬性就容易發生,產生一些相對比較邪惡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