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1日,法國楓丹白露宮中國館本月1日失竊,當時博物館方面公布15件文物遭竊,包括銅胎掐絲琺瑯麒麟、藏傳佛教禮器金曼扎、泰國國王王冠複製品等。但十天過去,法方始終沒有公開遭竊細節或案情進展。倒是泰國官方與法方接觸,再經由泰國媒體披露,失竊文物多達20件,包括泰國國王拉瑪四世贈送拿破崙三世的6件珍品。另外,竊賊共有兩人,配合作案,作案時間僅數分鐘。
圖為此次楓丹白露宮中國館失竊的圓明園珍品銅胎掐絲琺瑯麒麟(資料圖片)
泰國文化部長威拉·羅博差那拉說,失竊的6件泰國文物除王冠複製品外,還有一把日式佩劍、一個罐子和一個託盤。1861年,泰國曼谷王朝拉瑪四世國王經由一個訪問團向拿破崙三世贈送了一批禮物,共計34件,主要為傳統王室實用器、廚具、餐具等。
威拉說,他看見了監控視頻,視頻顯示有兩名戴頭套男子共同作案。泰國媒體報導,1日清晨6時,兩名竊賊破窗進入中國館,他們顯然對自己想要的文物位置十分清楚,他們用椅子砸碎陳列櫃玻璃,取走文物。為掩蓋痕跡,他們還用消防滅火器朝作案點噴射泡沫。警報響起,但當值夜保安趕到中國館時,竊賊已逃之夭夭,整個作案時間僅6分多鐘。
泰國駐法國大使阿披差說,楓丹白露宮方面正求助於多方破案,包括國際刑警組織,防止文物流出法國。
失竊的藏傳佛教禮器金曼扎(資料圖片)
作為中國第一家私人博物館觀復博物館的創始人和館長,馬未都曾親往楓丹白露宮的中國館。這次中國館失竊,在他看來,是「人的事兒」。
「現代博物館技術防護手段先進,實時監控技術完善,理論上說,破解這些技術的可能性很小,」馬未都說,「據說竊賊同時觸動所有火災警報設備,也是為了製造一種慌亂。」
從收藏家的視角,馬未都說,這次楓丹白露宮失竊有一些線索值得分析。
楓丹白露宮,這座據說由朱自清譯名的法國歷代君王狩獵行宮,佔地面積達0.87平方公裡,比故宮還大。馬未都說,在如此之大的範圍內,各國珍寶藏館分散各處,加上安保人員不足,參觀人數有限,使得竊賊有機可乘。
從中國館的情況看,馬未都說,中國館原為國王臥室,面積不大,平時也不開放,閉館多年。這一點,也可能使中國館的安保配備不如對外開放參觀的一些展館。另外,中國文物近些年在國際市場上受關注程度高,也可能是盜賊對中國館下手的原因之一。
「中國館內,陳設擁擠,過道狹窄,也就僅供一人通行,我曾經擔心自己的羽絨服蹭到寶貝,」馬未都說,「館內東西非常多,倉儲式收藏,貨架式擺放,不講究陳設,一個挨一個。」
從竊賊盜走的文物種類看,馬未都分析,被盜文物並不是中國館中最具有代表性的藏品。「從目前公布的3件被盜文物判斷,暹羅國王王冠複製品顯然不具中國傳統對美的理解,而銅胎掐絲琺瑯麒麟和藏傳佛教禮器金曼扎也都符合西方人審美,據此可以初步判斷出竊賊的喜好和品位。」
泰國國王拉瑪四世和他贈送拿破崙三世的王冠複製品
自清朝末年,流到海外的中國文物數不勝數。中國文物學會估算,自1840年鴉片戰爭以來,超過1000萬件中國文物流入歐美、日本和東南亞等地。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則統計,流落中國境外的中國文物達164萬件,分散在全球47家博物館,而流落海外民間的文物數量恐為館藏文物的十倍之多。
但理性地說,流失、流落只代表文物轉移後的狀態,並不代表文物轉移過程的性質。通常而言,文物流失海外,或因盜竊,或因劫掠,或因騙購,或因變賣,或因其他原因。而如今最有可能被納入追索範圍,或者說存在追索後回歸可能性的,僅限於那些被外國人非法獲取、佔有的藏品。
並不是所有流失文物都存在追索的可能性。即便已經明確是當年被掠奪走的文物,也因轉手過程和性質的不同,在追索層面存在很大差異的身份背景。還以圓明園文物為例。圓明園遭劫後,其文物藏品主要流入了英國(大英博物館、莫裡斯家族的博物館)、法國(楓丹白露宮)和美國(大都會藝術博物館)。
在馬未都看來,一些流失文物被進獻,一些文物被捐贈,一些文物在輾轉過程中存在「善意取得」的環節,它們在傳世過程中表現出不同的性質轉變,也給追索帶來千差萬別的法律背景。馬未都認為,楓丹白露宮裡中國文物大多由侵略者進獻,因此,其「劫掠所得」的性質基本沒有發生改變。
在埃及,由專有機構「文物歸還管理局」對全世界約40家主要經營文物的組織進行追蹤,一旦發現有埃及文物參與拍賣、展覽等,會立即聯繫擁有該文物的機構或個人,要求其出示擁有該文物的合法文件。埃及還把遍及世界的埃及使館作為追查流失文物的前哨站,密切關注駐在國涉及埃及文物的拍賣和轉讓等活動。一旦確定某機構或個人非法擁有埃及流失文物,埃及會通過外交等途徑施加壓力。若所在國拒絕合作,埃及將考慮終止與該國在文物發掘、展出等方面的一切交流活動。
希臘則採取政府與民間組織合作追討流失文物的方式。希臘文化部專門設立部門,從世界各地博物館藏品目錄、展覽會、拍賣會等尋找源自希臘的文物。若發現有文物涉嫌從希臘非法流出,就會與國內各博物館和私人收藏家聯繫,為走私文物尋找證據。
馬未都特別提及日本在尋找本國文物方面的努力。他說,二戰結束後,日本亟需資金,變賣大批文物。上世紀70年代,日本政府開始有步驟地回購流失的文物。回購行為由商社統一操作,而不是由文物商各自為戰。商社代表日本文物界在海外尋找、購買日本文物,購回後再由商社在國內啟動競購程序,一方面保證了文物的回流,另一方面也實現了利益最大化,確保商社有足夠運作資金,理順了利益關係。
本文來源:北京晚報-北晚新視覺網 (據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