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我市園林綠化工程的高質量、高標準、高品質建設水平,加強園林綠化工程項目精細化管理,保證園林綠化工程項目施工景觀效果,根據《珠海經濟特區園林綠化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研究並徵集各相關單位意見,起草了《珠海市園林綠化工程景觀效果評價辦法》。現就起草該辦法具體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一)響應《珠海經濟特區園林綠化條例》的要求。
《珠海經濟特區園林綠化條例》第二十八條提出「財政性投融資公共綠地園林綠化工程保修養護期滿,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當監督做好工程移交,會同相關部門開展景觀效果評價,評價結果納入園林綠化施工企業信用管理」。因此按條例要求,制定本辦法。
(二)加強園林綠化工程項目精細化管理的需要。
為提高我市園林綠化精細化管養水平,鞏固我市國家生態園林城市創建成果,依據《珠海市城市綠化辦法》、《珠海市公園管理辦法》、《珠海市城市綠地養護質量及技術標準》、《珠海市城市綠地管養考評辦法》,我市一直堅持園林綠化的管養考評工作。然而,園林綠化工程在竣工驗收後,養護期滿、移交管養前,缺少對施工單位的工程項目景觀效果評價,目前的法律法規缺少針對性,亟需制定相關制度。
《珠海市園林綠化工程景觀效果評價辦法》的出臺將進一步提高園林綠化工程的建設水平,完善園林綠化工程的保修養護期考評工作,加強園林綠化工程項目精細化管理水平,促進我市園林綠化管理工作走向成熟,推動園林綠化行政管理服務的科學性、規範性、系統性發展。
二、政策參考依據
1.《珠海經濟特區園林綠化條例》;
2.《珠海市城市綠化辦法》;
3.《廣東省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4.《珠海市公園管理辦法》;
5.《珠海市城市綠地養護質量及技術標準》;
6.《珠海市城市綠地管養考評辦法》;
7.其它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範和技術管理規定。
三、制定程序說明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根據上位法規、相關規定和現行園林綠化工程管理實際工作情況,廣泛收集材料,深入研究,徵詢橫琴新區管委會、各區政府(管委會),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市建設工程質量監測站等職能單位意見及珠海格力集團、珠海華發集團、珠海市免稅企業集團、珠海交通集團、珠海航空城發展集團、珠海農業投資控股集團、珠海水務環境控股集團,市風景園林和林業協會等國企、私企單位意見,並組織專家評審會及在局網站面向公眾徵求意見。積極採納各單位建設性、規範性意見,多次修改完善,最終形成現稿《珠海市園林綠化工程景觀效果評價辦法》。
四、主要內容解讀
(一)適用範圍。
本市各級財政性投融資建設的各類公益性公園綠地、街旁綠地、道路綠地、廣場綠地、河道綠地等公共綠地園林綠化工程。
(二)評價時效。
本市各級財政性投融資建設的公共綠地園林綠化工程在施工保修養護期滿、移交管養前,應開展景觀效果評價。
(三)執行部門。
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本辦法的制定、組織實施、指導和監管。
本市各級財政性投融資建設的公共綠地園林綠化工程景觀效果評價工作由項目所在區(功能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或其委託部門會同相關單位實施。
(四)評價對象。
園林綠化工程景觀效果評價對象為本工程項目施工單位及專業分包單位。
(五)評價內容。
園林綠化工程景觀效果評價包括整體評價和綠化、設施、衛生等專項評價。
(六)獎懲機制。
被評為園林綠化工程景觀效果優秀等級的項目優先推薦當年度的珠海市城市園林綠化工程質量獎評選,較差等級的園林綠化工程項目由各區(功能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或其授權委託部門予以通報批評;對於園林綠化工程項目3年內2次被評為較差評價等級的施工企業,將列入珠海市園林綠化企業信息管理平臺或珠海市建築業企業信用評價信息發布平臺黑名單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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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珠海市園林綠化工程景觀效果評價辦法》的通知 【來源:本網-市住建局-城鄉建設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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