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不是羊,你們不要薅我們的羊毛!」酒類行業黑馬江小白CMO葉明10月13日在娛樂營銷進化論暨CEIS秋季會上說道。葉明用半開玩笑的方式,卻說出了當下多數品牌主的心聲。
的確,近幾年,爆款綜藝和熱播影視劇的招商冠名費水漲船高,動輒都在億元以上,多數品牌主在短短幾年內,就必須付出比之前多好幾倍的代價,才能冠名一些較有影響力的劇集或節目。早在2014年,熱門綜藝節目的冠名費已經整體突破億元。2015年,綜藝節目的冠名更是邁進了「5億時代」,《爸爸去哪兒3》、《非誠勿擾》等熱播綜藝冠名費都超過了5億。
但是,多數內容方的代表並不認同葉明的觀點,認為品牌方在內容方面前,決不可能是乖順的羊。
優睿傳媒的董事長於文浩認為,薅羊毛這個概念本身就是個偽命題。「有哪位乙方在甲方面前會把他當作羊?給錢的甲方永遠是獅子,誰敢薅獅子的鬃毛呢?」
另外,作為內容方代表之一、《火星情報局》監製劉棟也表示,比起傳統電視臺,網際網路在廣告主面前往往比較弱勢,廣告主如果不滿意,甚至可以隨時用撤單來威脅內容方,而內容方對此通常也毫無還手之力。
從本質上來說,品牌方與內容方的關係,其實並不是傳統意義上的甲方與乙方的關係。事實上,他們彼此需要,同時也存在一定矛盾,但終究還是一家人。「內容營銷不管是什麼樣的形式和結果,大家的共同目的是要把蛋糕做起來,才能談得上如何切蛋糕、分蛋糕。所以不是你和我,是『我們』。」慈文傳媒副總裁趙斌說道。
慈文傳媒副總裁:趙斌
內容方想要從品牌方獲得資金,就必須維護品牌方的權益,滿足品牌方的需求;而品牌方想要將內容方的流量轉化為商務業績,也不能一味追求植入或中插,破壞內容本身。簡單來說,內容要契合品牌,品牌也要尊重內容。
僅僅只有內容方和品牌方兩方,雙方就存在著既博弈又合作的關係。如果再加上第三方的營銷,可能會讓問題變得更加複雜。但是不論是內容方,還是品牌方,都認可了營銷的必要性。
因為無論是品牌方,還是內容方,資源都是有限的。只有既懂故事,又懂市場的第三方營銷公司,才可以將多方需求聚集在一起,從而達到利益最大化。
所以,品牌方、內容方以及營銷方應該找到合作平衡點,進行跨界合作,這樣才能滿足多方需求,讓用戶心甘情願地買單。葉明最終也表示,「內容營銷的目的最終不是只有品牌方買單,而是品牌方和內容方一起做更大的市場,讓用戶、流量為場景買單。我們坐在一起薅別人的羊毛,這才是大家想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