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調查顯示,廣東省部分車主表示自買車之日起就沒繳過年票。
疑問四
不繳年票路上被查會罰嗎?
據記者了解,廣州市年票通行費徵收管理處下屬的稽查部門專門負責上路查車。相關負責人昨日告訴記者,這項工作一直在進行,屬於該部門的常規工作。年票管理規定也指出,對沒有繳納通行費的車輛,執法人員應當即時處理。但具體查驗方式略有區別。記者了解到,在查驗方面,對已在年票徵收系統內建檔且往年欠繳年票的車輛,執法人員將對其派發《年票繳費告知單》;而對已在年票徵收系統內建檔但本年未繳納年票的車輛、以及年票繳費系統內無檔案的車輛進行登記,則採取初步建檔並派發《溫馨提示》的處理方式。也就是說,相關部門的稽查工作並不存在有力的強制執行措施,而是以一種相對柔和的方式勸籲市民配合執法。
但是,對於次票的管理手段相對更加嚴厲。其中,不按規定繳納次票通行費的,除責令其補繳規定費額外,還可以並處50元罰款。未購票車輛不按指定路線通過收費站、進入年票車道的,處以警告,可以並處20元罰款。
相對於廣州執法的柔和,東莞去年起開始強制徵收高額罰款則起到了一定的震懾作用。東莞相關部門規定,對欠費車輛分批向法院申請強制追繳欠費,對情節嚴重、惡意拖欠的案件,最高可處個人10萬元、企業100萬元的罰款。目前,已有一名個人及兩家公司被處罰了10.2萬元的罰款。此外,東莞雖然繼續執行年票費不與車輛年審掛鈎、取消二手車過戶與年票捆綁政策,但將年票費繳交情況納入企業申請政府補助及獎勵參考依據,同時納入在建的全市誠信體系。
疑問五
用車少也要繳年票,公平嗎?
「全市有過半車主沒繳年票,意味著有100萬個繳了年票的車主有意見。像我比較老實,每年都繳,但身邊不繳的車主朋友近半,如何解決繳與不繳的公平問題?」2015年廣州兩會上,市政協委員陳迪生對年票的公平性問題提出質疑。
其中最被人詬病的公平問題是,不論車輛開不開,都簡單的「一刀切」,收取全年年票費用。昨日,鄧先生在赤崗年票收費點為其7座的麵包車繳納年票,據其介紹,他的車5年才開了3萬多公裡,但5年的年票費用近5000元。「我覺得不公平,如果按次來收的話,肯定不用繳納這麼多的費用。」鄧先生很氣憤地說。
對此,廣州市社會科學院高級研究員彭澎表示,由於目前沒有強制性的制約手段,造成不少車主覺得繳不繳都沒所謂,確實造成了不公平的現象。他表示,在討論年票的公平性之前,必須要先確定年票收取的合法性。「現在的狀況是違法的不處罰、繳納的沒獎勵,獎罰不清,這種無差別的現狀致使不願繳納年票的呼聲越來越多。」彭澎認為,這不僅妨礙了社會公平,也影響了政令與法律法規的權威性。
疑問六
車輛年審報廢為何不用年票?
2013年6月前,車輛報廢等業務還是需要年票的。根據2000年起實施的《廣州市城市路橋隧道車輛通行費年票制試行辦法》規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向市市政管理部門提供本市車輛戶籍及相關資料,並在辦理車輛年審、新車入戶、車輛報廢、外地車遷入等手續時,檢查車輛繳納年票通行費情況。對沒有繳費的車輛,責令車主繳費後,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但在2013年6月後,《廣州市城市路橋隧道車輛通行費年票制辦法》將辦理車輛年審、新車入戶、車輛報廢、外地車遷入等手續時必須有年票的規定刪除了,只提到,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向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提供本市車輛的相關資料,實現信息資源共享。
昨日記者致電多家報廢汽車回收的公司,這些公司均表示,報廢車輛已與年票脫鉤,不影響辦理,但車主如想保留現在號牌的話,仍需補繳年票費用。然而,負責車輛報廢業務的廣州車管所相關人員則告訴記者,車牌號與年票已無任何關係,不繳年票也不影響車主保留現在的號牌。只要車牌使用超過3年,沒有違章記錄,且在舊車報廢后的180天內購買了新車的,即可申請保留現在號牌。
疑問七
哪些部門負責上路查年票?
記者了解到,目前,廣州市年票通行費徵收管理部門為廣州市交委屬下的市政設施收費處,收費處內分別設有專門的年票催繳部門和稽查部門,其中稽查部門將按相關規定上路查車。以去年為例,市政設施收費處曾通報稱,將於去年11月1日起,不定時不定點在市內各年票制次票收費站開展年票檢驗專項稽查行動,重點查驗本市籍及九市互通市籍車輛的年票繳納情況。根據通報,相關部門將對行駛通過收費站的車輛進行機動檢查,將根據不同的稽查情況在現場派發《年票繳費告知單》或者《溫馨提示》。
市政設施收費處是獲得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委託的通行費徵收管理機構,具體負責通行費的徵收管理。市通行費徵收管理機構可依章對違反相關規定的行為實施處罰,同時也有權對廣州市年票制區域內公共停車場和經過收費站出入口的車輛檢查通行費的繳納情況,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接受檢查。
除此之外,廣州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需向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提供本市車輛的相關資料,以保證實現信息資源共享。而市建設、物價、財政等有關部門同樣需依照各自職能協同實施相關職能。
知多D
年票
《廣州市城市路橋隧道車輛通行費年票制試行辦法》於2000年12月4日經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並於2001年1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執行15年。根據規定,在廣州市年票制區域內登記上牌的車輛和長期在廣州市年票制區域內行駛的外地車輛須一次性繳納全年通行費。按照現行的收費標準,20座以下(含20座)客車需繳納年票980元。跨年度繳費的,除需補繳年票通行費外,需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應當繳納年票費額2%。的滯納金。
隨後的修訂稿中,又明確提出逾期應繳的滯納金不能超過年票總額,並刪除了原有「對沒有繳費的車輛,責令車主到市市政管理部門繳費後,方可辦理有關手續」的強制性規定。
代表委員議年票
孟浩:將提案建議儘快廢除年票收費
昨天,省政協委員、九三學社社員孟浩表示,在即將召開的省兩會上,他將提案建議「儘快依法廢除廣東省機動車年票收費」。孟浩表示,在年票問題上應雙向思考,「從政府角度,要考慮收年票是否合理、合法;從市民角度,看年票交得值不值,公不公平。我今天就收到一個朋友的微信,他說在外地工作了兩年,但車牌是廣州的,每年還要回廣州交年票。這公平嗎?」
孟浩透露,他諮詢了4名專業律師的意見後提出了這份提案,並請這4名律師出具了法律意見書,「地方法規不能與上位法相牴觸,根據《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第十五條,公路經營者不能強行或以其他不正當的手段收取車輛在某一期間的車輛通行費,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年票。」
孟浩還稱,「我從2015年開始就沒買(年票),即使將來要被收滯納金,我作為市民也是被迫地交,但我要反映我的意見和呼聲。我付出的滯納金就當給自己打個廣告,給社會發出聲音。」
對於不繳納年票的後果,孟浩說,「年票有沒有法理的支持?我是較這個勁,不是交不起這個錢。稅是國家強制的、無償的,但年票要你去交又不強制又要收你滯納金,就是說(政府)很沒底氣。交了也沒得到什麼好處,沒交又沒怎麼樣。」
歐陽智鴻:從糾正違法方面推動年票廢除
去年曾在市兩會上提案建議取消年票的市政協委員歐陽智鴻表示,今年將與省政協委員孟浩聯動,繼續提出建議取消年票的提案。
「今年將從糾正違法行為方面推動。」歐陽智鴻表示,他的提案將圍繞三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對年票的合法性進行追究,如果不合法,政府應該及早取消。二是年票如果收,之前收的去向要有明確的說法,信息要求公開。三是年票以後如果要收,還要收多久?會不會今後所有路橋建設費用都往裡面塞?變成我們的子子孫孫永遠都要交年票?」
謝小云:徵收方式應分為「年票」和「次票」
年票問題同樣牽動著人大代表的心。據了解,省市多名人大代表擬計劃在今年「兩會」期間提交相關建議,向政府呼籲「年票制度改革」的問題。省人大代表謝小雲是其中一位,她注意到,社會上對於「年票是否應該繳交」的爭論越來越激烈,「這些政策引起如此多的反響,說明存在著爭議性,在公平性上欠妥。」
謝小雲表示,年票實質為機動車輛路橋隧道通行費,作為收費公路的一種收費方式,它可以存在,但不能強迫向車主徵收,「人家不走收費公路,或者很少走收費公路,不能強求人家繳費。」她認為,解決方法是應把路橋隧道通行費的徵收方式分成「年票制」和「次票制」兩種方式,讓車主按需選擇,這樣更能體現公平性。
市人大代表曾德雄也十分關心「年票」的問題。他指出,「年票制」受到這麼大的爭議,但目前政府部門還沒站出來給公眾一個有說服力的答覆,「這個問題已到了需要政府認真對待、認真解決的時候了。」他表示,作為市人大代表,他將在「兩會」期間持續關注這個問題。
(信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