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改革謎底何時揭曉?
5月中旬全文發布時,《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並不像今天那樣引人矚目。一個半月後,當諸多媒體再度在顯著位置對其進行節點性報導時才終於引爆輿論,作為生效日期的7月1日,幾乎被一致解讀為改革破冰的起始之時。
然而短短幾日,局勢就出現戲劇性變化,人社部的闢謠把解讀定格為誤讀。這同時也意味著,被寄予厚望的條例充其量只是個謎面。闢謠並沒能讓事件變清晰,反而愈發混沌,謎底都被孤注一擲地押在被稱作「實施細則」的文件上。更重要的是,誰也不知道謎底什麼時候可以揭曉,無異於宣判改革被無限期延後。
留下的另一個疑問是,當謎底揭曉時,會不會證實全社會的期望都太高了呢?
八年前試點
改革遮遮掩掩 文件發布姍姍來遲
廣東對事業單位改革其實不陌生。八年前中央決定試點改革事業單位體制時,廣東就與山西、浙江、上海、重慶同被選定為首批試點,其後針對分類、養老保險等逐項進行探索。但試點結果,就連專家也感嘆「摸不透情況」。
在新快報的調查範圍內,涉及試點的政府部門和事業單位無一例外拒絕了採訪請求,於是獲知基本事實都變得異常困難。不僅如此,就連事業單位及所屬人員數量官方也不願發布。迄今為止最新的權威數據停頓在兩年前,全省事業單位人員超過200萬人。
可供查詢的有限報導中,有媒體把八年來的成果嘗試總結為「未遂改革」,所描述的一些事業單位做法類似於「空轉」。這與新快報了解到的情況趨同。雖然大體實現合同制,但廣州高校在參保方面步調不一,有高校購買了名義奇怪的「事業保險」(實際包括養老和失業兩項),有的僅在教師工資中扣除了養老保險而單位未繳費,還有的完全沒參保。與此同時,教師依然享受公費醫療,退休金也按慣例支付。
從官方文件的發布時間也可推知試點的艱澀。2008年國家連續出臺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方案》和《關於事業單位分類試點的意見》,確定僅在事業單位中的公益類試行養老保險並軌。但在廣東,被定位為養老保險改革前置條件的事業單位分類,遲至2010年,才以省委、省政府發布《廣東省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意見》的方式全面發動,計劃用兩年時間完成。
專家點評
中山大學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申曙光:「這就不是主動改革,是被逼出來的。不能怪地方不作為,改革的前提條件全國都不具備,缺乏頂層設計的情況下,地方可能無所適從。當時國家層面對改革的方向並不明確,試點內容也被拆解得失於零散。事業單位改革必須綜合推進、配套同步,而不是一部分一部分來。試點更像是投石問路,出現停滯並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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