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工作單位沒有繳納醫療保險,該怎麼辦?作為一個工作單位來講,只要是依法和員工建立勞動合同關係之日,起30日內就應該為自己的員工正常的繳納五險,那麼這個五險是包括了職工醫療保險,所以說企業單位給員工繳納醫療保險是依法的,如果說不繳納醫療保險,那麼很明顯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是屬於違法行為。
那麼我們首先要搞清楚企業單位是不是沒有繳納醫療保險,因為據我了解,作為社保部門來講,那麼5種保險都是需要同步的來進行徵收的,並不能夠單一的去徵收某幾種保險或者說某一種保險,那麼如果你出現醫療保險沒有正常繳納的情形,很有可能自己的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也沒有正常的參保,所以你需要到社保部門去查詢一下自己正常的一個繳費明細。
看看自己是否5種保險都沒有同步參保,一般情況下5種保險都是可以同步參保的,當然醫療保險還有一個特殊性,就是如果你是屬於這種初次參加醫療保險的情形,那麼是無法直接享受到醫保的報銷待遇,因為醫保的報銷待遇它有一定的等待期,尤其是職工醫療保險等待期是在6個月左右,也就是說初次參加醫療保險,只有連續交納醫療保險6個月以後,那麼從第7個月開始的時候才可以享受到醫保的報銷待遇。
有些職工他可能會誤認為沒有正常來參加醫療保險,實際上你的醫療保險都是正常參保的,只不過在等待期期間是無法享受到醫保的報銷待遇,同時如果說你是初次辦理社會保障卡,那麼這個社會保障卡也不會第一時間及時的發放到你個人手中,所以會形成這樣的一個等待期,那麼過了,等待期之後,實際上你就可以正常地享受到醫保的報銷了,同時醫保卡也會拿在手裡,那麼還會建立相應的個人醫保帳戶餘額,這個餘額是可以去藥店直接去買藥的。
所以說我個人建議你首先應該查詢一下自己勞動合同的存續時間,比方說你是哪一年和這個員工的單位建立勞動合同的,然後根據勞動合同的存續時間持有自己的身份證原件,去公司所在地的社保部門來進行查詢自己的社保交費,那麼通過社保部門查詢出的社保交費才是具有權威性的,如果確實沒有給你交費,那麼實際上社保部門是查詢不到任何數據的,這樣的話你就可以證明企業單位沒有給你繳納社保或者說醫保。
那麼反過來你就可以要求企業單位,來進行補繳,因為在勞動合同存續期間,企業單位是沒有任何理由來拒絕補繳員工的個人社保的,所以說要求企業單位補繳完成我們的社保和醫保之後,那麼我們再進行正常的轉移,或者說到新的工作單位,再進行正常的交費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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