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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新的《航班正常管理規定》:
對禁止攜帶的物品;航班延誤,賠償事宜做出了新的界定。
上述兩個規定都自2017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2017年,民航方面有哪些變化呢?
首先新的《民用航空安全檢查規則》(簡稱規則)有以下新增內容/變化:
禁止隨身攜帶的物品可存放30天
有旅客到了機場發現有物品不能帶上飛機,但卻沒時間再返回去處理這些個人物品。
對此,機場管理機構應當為其提供暫存服務--暫存物品的存放期限最多30天。
三類禁止隨身帶的物品
有一些物品禁止攜帶,但是旅客經常會帶,請注意
☛ 液體類:牛奶、酸奶,暖手袋(填充有水)
☛利器類:包括剃鬚刀,美工刀,修眉刀,工藝刀,剪刀
☛其他類:打火機、玩具槍,胡椒/辣椒粉
詳細禁止目錄見http://www.caac.gov.cn/XXGK/XXGK/TZTG/201612/t20161213_41103.html
對於託運
行李物品中故意隱匿攜帶民航禁止運輸、限制運輸物品的,將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不建議託運的物品:
☛ 貴重物品-筆記本電腦、現金、信用卡、珠寶首飾
☛ 急用物品-護照等各種證件、藥品
☛ 充電寶(必須隨身攜帶)
攜帶貴重物品/殘疾旅客可非公開檢查
「旅客攜帶貴重物品,或是植入了心臟起搏器/身有殘疾,可以申請非公開檢查(一般由兩名以上與旅客同性別的安檢員實施),
有需求的旅客請及時告知安檢人員,同時配合安全檢查工作。」
對於普通旅客,要求將隨身攜帶的金屬物品、電子設備(手機/充電寶)、外套等取下再過安檢。
安檢現場不允許拍照
有的旅客首次乘飛機出行可能比較好奇,會用手機拍攝機場的一些照片。
新的規則明確規定,不允許在安檢現場拍照,攝像。如經過規勸仍不聽從,工作人員有權將其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超過15分鐘算延誤
新的規定中明確寫道,超過計劃到港時間15分鐘就算延誤。(飛機在機場滑行也算時間)
航班延誤,該怎麼辦?
根據新規定,機上延誤超過兩小時--應為旅客提供水和食品。
超過三小時--應該安排旅客下機等候。
航班延誤,旅客將享有主動權
以前不管是什麼原因,航班延誤或取消時旅客聽到的都是航空公司或機場單方面給出的理由,至於是不是真的像說的那樣,旅客無從得知。
而航班延誤或取消的原因是旅客能否得到賠償的關鍵因素。
從2017年1月1日開始,旅客可以向民航局提出申請,確認航班延誤、取消的原因。
這意味著旅客將掌握主動權,而不再是聽取航空公司或機場的一面之詞。
如何得知真實的延誤原因,獲得賠償?
確認網址:www.caacca.org.cn
網上填寫《航班延誤、取消原因確認申請單》。工作人員會在收到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處理。
諮詢電話:010-64287798(工作日上午8:00點至12:00,下午1:30至16:30)
三種情況下旅客享免費食宿服務
☛ 由於機務維護等航空公司的原因,航班在始發地出港延誤或者取消;
☛ 國內航班在經停地延誤或者取消;
☛ 國內航班發生備降
如果航空公司不履行上述職責,將面臨民航局4-6萬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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