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不該一錯再錯、錯上加錯
鼠年春節還未到來,沒想到瀏陽煙花卻提前「火」了。
12月4日,湖南省瀏陽市碧溪煙花製造有限公司石下工區包裝作業區域發生爆炸事故,造成13人死亡、13人受傷。一場重大安全事故,暴露出當地煙花爆竹生產存在致命安全問題。而比事故本身更可怕的,是隱瞞事故死亡人數。
「性質惡劣,影響極壞。」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前約談長沙市、瀏陽市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和湖南省、長沙市、瀏陽市應急管理部門主要負責人。截至目前,已有10名涉案嫌疑人被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或不報、謊報安全事故罪採取刑事強制措施,4名公職人員被立案調查並採取留置措施,瀏陽市3名副市長被先期免職處理。瀏陽「12·4」重大事故的處理,充分展現出安全生產大於天、事故瞞報零容忍的國家立場。
生命第一,安全責任重於泰山,任何時候都必須繃緊安全生產這根弦,絲毫不能放鬆,半點不能僥倖。近年來,國家對重大安全事故的處理不可謂不嚴厲,對事故瞞報的問責不可謂不嚴肅,整個安全生產形勢有了明顯好轉。然而,瀏陽煙花爆炸事故卻不是第一次了,事後瞞報也不是第一次了。除了此次「12·4」重大事故,2016年還發生過「5·17」爆炸事故,致5死1傷,企業主要負責人指使親屬轉移3名遇難人員屍體,瞞報了事故死亡人數,而當地政府也未認真核實傷亡人數。
「吃一塹,長一智」,但為什麼有些企業和政府部門就是不長記性?
表面上看是功利心理和僥倖心理作祟,從根本上看是政治意識不強,宗旨意識和黨性立場出了問題,缺乏對生命最起碼的敬畏,習慣捂蓋子,害怕挨板子,以為通過欺上瞞下可以瞞天過海、矇混過關。按照規定,事故死亡人數是劃分事故等級的首要標準,死亡人數越多,事故等級就越高,隨之而來的是更高層面的事故調查,以及更加嚴厲的處理和問責。某種程度上說,涉事企業和安全監管部門都有不報、瞞報的衝動,一則事故大多是企業違法違規生產所致,二則監管部門多存在失職甚至瀆職問題,所以害怕查,尤其害怕更高層面下來查、不留情面深入查。如果企業和監管部門沆瀣一氣,再沒有足夠有力的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不報、瞞報很可能就會得逞。此次瀏陽「12·4」事故瞞報的蓋子被揭開,「媒體質疑」就起到了至關重要的監督作用。
瀏陽煙花爆炸事故瞞報不僅屢禁不止,當地還有一個「屢禁不止」,即「事發地區煙花爆竹生產企業『一證多廠』、分包轉包等突出違法違規行為依然屢禁不止」。而企業違規違法行為之所以屢禁不止,安全監管自然也脫不了干係。正如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約談所指出,「地方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力量存在弱化現象,安全監管工作不落實、執法寬鬆軟問題突出」。這正是安全事故發生的普遍原因所在。假如企業都能合法合規生產,安全監管部門都能履職盡責,勢必能夠大幅降低安全事故的發生機率。
負面典型案例就在眼前,企業和有關部門該長記性了,不該一錯再錯、錯上加錯!
(責編:邱越、袁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