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幹活拿工資天經地義,籤完合同有些保障公司卻不兌現,員工提出離職就開始被公司百般刁難,工資拿不到還是小事,嚴重的還可能被暴打,一些公司就耍賴皮和員工耗時間,最後離職員工的剩餘工資很難拿到手。
6月26號,看到這樣一則新聞,青島一位楊女士在一家工廠打工,三個月的試用期做完,因為公司無法兌現保障她提出離職,本來最後一個月的工資結清就完了,但是工廠一直拖,最後竟然只給了她5元錢。
在楊女士進廠前,她從負責人那裡得到的保障是試用期一個月3200元,加班時間另算,交五險一個月4天休息等,但是在試用期幹了三個月,她轉正式工的時候,負責人告訴她沒有保險,這樣楊女士很氣憤,所以提出離職。
本來每個月3200元的試用期工資,但是真正發的時候,卻雜七雜八的扣除各項費用,每個月她能拿到2千多一點,前兩個月算結清了,但是提出離職後,公司卻給她按照另一套標準給她算工資,最後一個月只給了她5塊錢工資。
楊女士說,這家公司實際上欠她2947元,但是最後為啥只發了5塊錢呢?公司的老闆說,因為最後那個月她沒有幹滿,所以不按照之前定下的每月3200元工資結算,按照每天85塊錢結算,因為沒出試用期。
公司財務的按照一天85月算,楊女士一共工作了75.8天,加班20小時,所以楊女士的應發工資為6631元,之前兩個月已經給了6626元,所以最後補5元的工資合情合理,之前兩個月多發了,沒給她說而已。
從試用期每月3200元,到改成85元一天,一月帶薪休假4天也被抹去,和之前協定的完全不同,這樣的結果楊女士不接受,財務說,我們這邊只負責算帳,不負責解釋,她想要找之前的人事,財務說和楊女士談的人事早已經離職了。
最後楊女士只能通過向人社中心投訴,隨後一起找到這家公司的負責人,負責人稱,他不太清楚,需要時間了解情況,這個事有專門的負責的人,但是這個人今天不在,明天上班可以幫你問。
這家公司的負責人就是想拖時間,畢竟楊女士還要找工作,耗不起,最後在人社中心工作人員的介入下,楊女士終於拿到了全部的工資,公司給了2700元,雖然不是之前楊女士算的2947元,她已經不想再扯皮下去。
面對公司的刁難,楊女士沒有退縮,也警告我們,遇到待遇不公和離職刁難,一定收集好證據,進行投訴和訴訟,只有每個人有這個意識,那些黑心的公司才會收斂,你有沒有遇到過離職被刁難?說出你遇到的奇葩公司,下方留言分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