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擇人做事,永遠是用人的長處做事。
重視人的長處,就會針對其長處做對應的績效要求。所以有效的管理者,總是先發掘一個人最擅長做什麼,再來「苛求」他做些什麼。
那卓有成效的管理者是怎樣用人的呢?
1.不會將職位設計的只有完美的人才能完成。他們知道大部分的工作需要普通人完成,所以他們的職位必須「接地氣」。
2.職位要求要嚴格,但工作範圍要廣。因為機構環境不是一成不變的,只有工作範圍廣,當環境改變需要下屬針對性的調整工作內容時,下屬才會以最快的速度適應。
3.先考慮某人能做什麼,而不是先考慮職位需要什麼。
那麼怎麼去發揮別人長處?首先列出對某人工作所期望的貢獻,然後把實際貢獻與期望貢獻對照,檢討:1)哪些方面他的卻做的很好?2)那些方面他可能做的更好?3)為了充分發揮它的長處,他應該在學習或獲得哪些知識?4)如果我有兒子或者女兒,我願意子女跟隨他學習嗎?1-3)是發掘長處,4)是人品自問。
4.管理者懂得用人之所長的同時,必須容人之所短。
我們不僅要懂得發掘下屬的長處,還要善於發掘自己和領導的長處。
發掘領導的長處,可以通過觀察領導所擅長的方面,協助他做好想做的工作。
發掘自己的長處,順應自己的個性特點,以了解自己能做什麼為基礎,用最適合自己的方式做下去。
總結:管理者的任務,在於運用每個人的才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