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說:生存是我想要的,正義也是我想要得到的,兩者之間不可能都得到,我就會捨棄生存而取其正義。生存也是我所想要的,因為所想要得到的比生存更重要,所以就不會去做放棄原則才能得到的生存。死亡也是我所厭惡的,因為所厭惡的事情還有必死亡更嚴重的,所以,就是遇到患難也會有不逃避的時候。假如使人的欲望沒有必生存更重要的,那麼凡是可以得以生存的方式方法,還有什麼不敢用的呢?如果使人所厭惡的事情沒有比死亡更嚴重的,那麼,凡是可以逃避患難的方式方法,還有什麼不敢做的呢?按照人的本心,那麼,雖然可以有生存的方式方法卻有時不會採用。按照人的本心,那麼,雖然可以有逃避患難的方式方法卻有時不會去做。
因此,人們所想要的東西,有時比生存更重要;人們所厭惡的事情,有時必死亡還重要,並非只有賢德的人有這樣的本心,人人都有這樣的本心,只不過是賢德的人能夠不失去這種本心而已。一竹筐的飯,一碗湯,如果得到了就能生存,得不到就會死亡。如果是連喊帶叫地呵斥著把湯飯給人,走在路上的人不會接受;用腳踐踏後這把湯飯給人,乞丐也會嫌不乾淨。非常優厚的俸祿,卻不分辨是否符合禮義就接受過來,那非常優厚的俸祿對我來說能給我增加什麼呢?難道是為了華美的房屋嗎?難道是為了無奉養自己的妻妾嗎?難道是為了讓所認識到貧窮者感激我的恩惠嗎?當初就算是自身會死亡也不會接受的事情,如今竟然為了華美的房屋而去做;當初就算是自身會死亡也不會接受的事情,如今竟然會為了奉養妻妾而去做;當初就算是自身會死亡也不接受的做法,如今竟然為了讓知識貧乏的人感激我的恩惠就去做。這樣的做法難道就不能不去做嗎?這樣做了就叫做失去了本心。」
可是,孟子為什麼說「生與義」,卻不說「為義而死」與「不義而生」呢?因為任何人在不涉及好惡、利害的時候,都會想要兼顧「生與義」,這是人的「本心」,但是,在遇到「生與義」不能同時兼顧的時候,選擇就會有不同。為什麼會不同呢?因為有的人弄不清楚人之所以為人在於義,所以會有人說「好死不如賴活著」。如果清楚了人之所以為人在於義,那麼,在「生與義」不可同時兼顧的時候,會毅然決然地「捨生取義」。
求生,是正常的;天地生人,父母生育子女,都是要人好好生存,此即所謂「上天有好生之德」,也是「父母之慈」。所以,人之求生,既符合天地之德、父母之心,也是人生正常的心願。然而,天地為何把人「生成為人」而不是禽獸?父母生育的子女為什麼是「人」而不是禽獸?這也就註定了,「人」就應該用「人心」、「人身」去做「人事」、行「人道」,而不應該像「禽獸」一樣,這也就是「義」。如此說來,對於人來說,有比生存更重要的,那就是「義」。明白了什麼是「義」,那麼,就不會苟且偷生。「不義」而苟且偷生,意味著枉生為人,所以,在「不義」與「死亡」之間,「不義」更加令人厭惡,那麼,有患難的時候,就會寧可守義而不避死亡。遇到患難未必會死亡,但是,君子此時心中所存的是「義與不義」,而不是「生與死」。
如果不知何為義,把生存看作是最基本的、也是最高的目的,那麼,只要是可以生存,就可以無所不為;為了能夠生存,就可能無惡不作。如果不知何為義,把死亡看作是最厭惡、最可怕的事情,那麼,只要是能夠避開禍患,也就不會管究竟是「義」還是「不義」,只顧躲避禍患。顧慮的是生死問題,在遇到事情的時候,就不會考慮「義」或「不義」;如果能夠免得一死,任何違背仁義道德、禮義廉恥的事情都可能做得出來。所以,人不能失去「本心」,也就是不能失去良心、良知。
由本心作主導,守住良心、良知,那麼,如果是違背本心而可以生,也不會違背本心而求生。由本心作主導,守住良心、良知,那麼,如果是違背本心就可以逃避患難,也不會逃避。因為「本心」是做人的底線,突破了底線,就意味著為人之「不義」。這樣的人,才是捨生取義之人。
任何人都有「本心」,能守住本心,雖然算不上是「義」,但是,卻已經可以不違背「義」;在面臨「生與義」的選擇時,清楚「義」重於「生」,清楚「不義」比「死亡」更嚴重,那麼,就能做出「義舉」。但是,為什麼會有人在面臨「生與義」的選擇時卻做出「不義」之舉呢?這樣的人不是沒有「本心」,而是說這樣的人本來與賢德的人一樣,只不過是賢德的人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喪失「本心」,「羞惡之心,義之端也,人皆有之;無羞惡之心,非人也。」所以,「羞惡之心」是「義」的根本,而「義」則是「羞惡之心」的擴充。所謂擴充,不是另外增加,而是趨向於無論何時何處,都能保守住「羞惡之心」,永遠不會失去。
具體來說,比如有一碗飯、一碗湯,如果能得到就可以生存,得不到就會被餓死,那麼,怎麼辦呢?禽獸之間,為了自己能生存就可以爭搶,甚至是你死我活的廝殺,可是,人不能如此。因為任何人都有羞惡之心,所以,如果是呵斥著把湯和飯給人,路上的普通行人就不會接受;如果是用腳踐踏之後再給人吃,乞丐也會嫌不乾淨。並非路上的普通行人和乞丐不想吃,但是,他們之所以不吃,是因為厭惡人們加給他們的侮辱,而且還會有寧死也不吃的。從此來說,人人本來都有「羞惡之心」。
對於路上的普通行人和乞丐來說,都會有「羞惡之心」,所以,她們在飲食方面都能表現出這種「羞惡之心」。可是,如果是有人能給與非常優厚的俸祿,卻不管是不是符合禮義就接受,那麼,這麼非常優厚的俸祿對我們來說能增加什麼呢?對我們的「本心」毫無增益,所能增加的只是身體上的享受,而所失去的卻是人的「本心」,失去的是禮義廉恥。有的人接受了,為什麼會接受呢?有的人或許是為了得到華美的房屋,有的人或許是為了得到眾多的妻妾,有的人或許是為了讓自己所認識的窮人得到利益之後對他感恩戴德,然而,無論是哪一種情況,都是不僅無益於「本心」,反而是必然有損於「本心」的做法。因為這是這些物慾的享受蒙蔽人的「本心」。
那些為了非常豐厚的俸祿而不顧禮義廉恥的人,如果是在平時,就算是殺了他也不會接受的侮辱,如今卻為了華美的房屋就接受這種侮辱,為了得到眾多妻妾就去做不顧禮義廉恥之事,為了用利益收買到所認識的窮困者的感恩就去接受這不符合禮儀的優厚待遇。不顧禮義廉恥而接受非常優厚的俸祿,這是「禮義與俸祿」之間的選擇,而不是「生與義」之間的選擇。為什麼面對「生與義」之間選擇的時候,她們可以捨生取義,但在「禮義與俸祿」之間卻為什麼會做出錯誤的選擇呢?這按道理來說,那些人不是不能停止下來,放棄那些違背禮義廉恥而得到的優厚俸祿,可是,他們卻不能停止那樣的做法,那就只能是因為「利令智昏」而失去了「本心」。失去了「本心」,也就意味著失去了人之所以為人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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