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網際網路+國學」進行傳銷,騙了4200多萬!14人獲刑!
此前報導了
「4G無線WiFi」為幌子
從事傳銷活動的案子
這邊湖北省鄂州市
也查獲一起網絡傳銷案
不過這次又換了件「馬甲」
文化公司打著「網際網路+國學」的幌子
發展會員,非法套取資金
這樣的手段竟然騙取
會員錢財達4292萬餘元
近日,記者從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包括該文化公司老闆在內的14名傳銷組織頭目及成員,分別被判處2年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巡查發現問題
建立運營4個月被查封
2017年5月,鄂州市市場監管部門執法人員在日常巡查時,發現城區某賓館內有大量外來人員活動。經進一步調查,執法人員發現,這些外來人員來自多個省份,且都在鄂州市湖北寒溪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工作。通過對該公司的組織結構、營業活動進行分析,執法人員認為,該公司人員有開展傳銷活動的嫌疑,遂將該線索向鄂州市公安局反映。
2017年8月6日,鄂州市公安局抽調精幹警力成立打擊傳銷專班,以涉嫌傳銷對湖北寒溪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立案偵查。當天晚上,民警在鄂州市抓獲了該公司董事長方某旺,以及何某、黃某、鄧某、張某等共5名嫌疑人,現場查獲大量涉案電腦、硬碟及帳本。
查封的涉事公司。鄂州警方供圖
為避免更多人受騙,民警第一時間將該公司涉嫌傳銷的網絡系統平臺關停。此後5天內,專班民警奔赴湖南長沙、株洲等地,抓獲另一傳銷頭目曾某怡及孫某、周某等9名涉案人員。
令該傳銷組織最大頭目方某旺沒想到的是,自己精心策劃打造的網絡傳銷平臺,從建立到運營再到被查封,前後還不到4個月的時間。
揭開傳銷「畫皮」
打著「網際網路+國學」的幌子
鼓吹在平臺投資回報高
據調查,方某旺成立的湖北寒溪文化發展有限公司下有某文化發展有限公司、某股份有限公司、某置業有限公司等3家子公司。方某旺利用湖北寒溪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套取資金,主要套路是通過網際網路平臺對外銷售虛擬的文化產品,為了使銷售的文化產品更具吸引力,還給這些所謂的文化產品貼上「國學」的標籤。
圖 | 謝正軍
2017年4月28日,湖北寒溪文化藝術品收藏平臺打著「網際網路+國學」的幌子上線運營,虛構並發布公司要上市的信息,引誘會員加入。在招商發布會上,方某旺講解了平臺模式以及如何投資、收益、盈利,鼓吹在平臺投資回報高。
根據該平臺的規則,客戶註冊會員時,需要付200元激活碼費用,用來激活平臺帳號,再最低交納3000元購買1套平臺自營產品,即所謂的「資產包」。平臺向會員出售的資產包是一種虛擬產品,並非實物,平臺會向註冊的會員每個人贈送兩瓶蟲草酒或茶葉(均為外地進購)。
該平臺聲稱,會員有靜態和動態兩種收益模式。靜態收益是指會員購買的資產包每天增值0.8%至3%,動態收益則是會員推薦他人註冊會員、購買資產包,可獲得下線會員投資額的3%作為獎勵。
此外,當會員發展下線團隊會員人數達到一定數量後,還可升級為不同級別的經銷商,獲得市場獎勵金。會員通過登錄網站平臺點擊賣出,需要支付2%的交易幣。有新的客戶購買時,平臺系統就會自動匹配買家和賣家。
同年6月,方某旺等人又將該平臺升級。升級後的平臺除資產包外,還上線發行藝術幣項目,用戶購買藝術幣亦可享受收益。
該傳銷組織通過發行資產包、藝術幣等形式,在全國各地發展會員。隨著新會員的不斷加入,資金越來越多,再加上會員都抱有賺錢心態,不會同時提現,該平臺積累了大量資金。截至案發,據警方調查,該平臺會員層級超過3層,註冊會員帳戶累計達17715人次,騙取財物4292萬餘元。
擾亂經濟社會秩序
情節嚴重
組織傳銷被判刑
鄂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17年4月,方某旺以湖北寒溪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名義,與曾某怡達成「網際網路+國學」項目合作協議。後來,曾某怡又邀約李某、何某等人共同參與項目合作,李某又邀約趙某、毛某等人,組成項目合作團隊,共同出資、制定方案,搭建了湖北寒溪文化藝術品收藏平臺。
法院審理後認為,方某旺、曾某怡等人組織和領導以推銷商品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購買商品的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情節嚴重,事實清楚。方某旺、曾某怡在傳銷活動中起發起、策劃、操縱作用,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應當按照其所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
近日,鄂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判處方某旺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30萬元;判處曾某怡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20萬元。其他12名傳銷人員分別被判處2年至4年2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2萬元至10萬元不等的罰金。同時,依法追繳14名被告人違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