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農民生活越來越富裕,很多農村家庭外出的交通工具都升級換代了,從自行車到電動車,從三輪車到小汽車,很多農村家庭也為家裡的老人購買了老年代步車,這種車看上去像迷你小汽車,掛著「老年代步車」的牌照,在路面上行駛的時候看起來總是搖搖晃晃的,有些嚇人,很多農村老人都會駕駛這種車輛外出辦事、趕集,甚至接送孩子上下學。
現在道路上行駛的老年代步車大部分都沒有經過國家相關部門的技術檢測,也不在國家允許上牌的車輛目錄中,也就是說,這種車是屬於無行駛證、無牌照、無保險的「三無」車輛,並且駕駛人也沒有駕駛證,屬於無證駕駛的非法上路行為。這種車輛在路上行駛將帶著巨大的安全隱患。因此,很多地區已出臺了相關的規定,禁止老年代步車上路行駛,否則將被重罰,對於這樣的規定,農民想不通了:既然老年代步車不能上路行駛了,為啥不禁止生產和銷售呢?只禁止上路,最終挨板子的還是購買車輛的農民。
雖說駕駛老年代步車上路是違規行為,但是,農民在購買車輛時首先是消費者,如果銷售的車輛不符合國家的相關規定,消費者可以要求退貨。同時,在銷售的同時,應當向消費者提供車輛的質量、性能、用途等信息,這些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弄虛作假,更不能是虛假宣傳或者是引人誤解的宣傳。
由此可見,購買老年電動車的農民,大多都是不合格產品和虛假宣傳的受害者。禁止老年代步車上路行駛,不能只懲罰駕駛人,更應該做的是源頭治理,全面禁止生產、銷售無資質車輛的行為,沒有生產和銷售了,農民自然也買不到車了,同時應全力支持農民索賠,避免財產損失。
作為農民,花了錢從裝修的冠冕堂皇的商場購買了車輛,當然會認為這是合格的車輛,所以,農民駕駛老年代步車上路,很大程度上是被誤導的結果。因此,從生產和銷售環節入手,清理和整頓非法生產和銷售行為,才能做到源頭治理,不僅能遏制老年代步車上路現象,更能減少農民消費者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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