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先生所購買的寶馬車輪胎鼓起拳頭大小的包。
在臨沂客戶端3月23日訊 臨沂市民趙先生的寶馬車才行駛2300多公裡,兩個輪胎先後鼓起一個拳頭大小的包和兩個拇指大小的包。他不禁質疑,寶馬車的輪胎比較嬌貴?不能走有坑窪的路?時速不能超過60公裡?趙先生經歷了維權難後,感慨道:「買個車,我太難了!」
今年1月中旬,市民趙先生從臨沂宇寶行華晨寶馬4S店購買了一輛最新款的寶馬車。「車輛行駛1650多公裡時,右側前輪胎鼓起了一個包,拳頭大小。」趙先生第一時間開車來到臨沂宇寶行華晨寶馬4S店,經過該店維修部檢測,稱鼓包原因是他行駛速度超過60公裡/小時,輪胎壓到大坑導致的。
當時,趙先生並未感覺有什麼不妥,就同意維修人員將鼓包的輪胎與右後側輪胎互換,這樣行駛起來比較安全。
讓趙先生更意外的事情還在後面。當行駛到2300多公裡時,右前側的輪胎又鼓了倆包,「和大拇指差不多大。」趙先生再次來到該4S點討說法,這次給出的結果和第一次一樣,這讓他無法接受。
趙先生認為,一般情況下,汽車都是按照直線行駛的,如果是壓到大坑導致鼓包,前輪胎和後輪胎應該同時鼓包才對,但是現在是兩個輪胎先後鼓包,鼓包的大小和位置都有差異,這又當如何解釋?然而,「4S店負責人給我的解釋是,寶馬車的輪胎比較嬌貴!也就是說途經坑窪路面時時速不能超過60公裡。」這讓趙先生哭笑不得。
「不能走坑窪路面,時速不能超60公裡,難不成我這是給自己買了個祖宗嗎?」趙先生說,既然這個輪胎如此嬌貴,為何事先不告知消費者,他感覺自己被騙了。
協商結果
廠家檢測稱不屬於質量問題
氣憤歸氣憤,趙先生還是希望能夠通過協商解決。「誰都不想遇到這樣的事情,4S店只要能免費給更換一條輪胎就可以。」趙先生說,但他多次找4S店的負責人協商此事,但每次的答案都是一樣的。
最終,趙先生同意將鼓包輪胎進行鑑定,但是4S店只將鼓包輪胎的照片發給廠家,而不是發鼓包輪胎,這讓趙先生百思不得其解。
根據趙先生提供的輪胎檢測報告單顯示,「經檢查並沒有發現任何製造或材料問題,此輪胎是因胎側部受外力撞擊,造成胎體簾線局部斷裂,充氣狀態下簾線斷裂處鼓包,不屬於生產質量問題。廠家不負責賠償由於意外或者不可控因素造成的輪胎損壞。」
記者注意到,兩個鼓包輪胎的檢測結果是一樣的。「買車的時候說話都特別好,出了問題想解決就太難了。」趙先生無奈之下不得不放棄理賠,自己承擔更換輪胎的費用,他表示「就當花錢買教訓吧」,實在浪費不起這個時間和精力了。
隨後,記者聯繫了該4S店維修部張經理,他只告訴記者,此事已經解決。當記者繼續追問如何解決的時候,張經理稱「此事由專人負責。」 臨報融媒記者龐尊利
律師說法:
本報律師團主要組成單位、山東頤平律師事務所主任彭海律師認為,針對趙先生新買寶馬車接連出現兩個輪胎鼓包的事情,4S店負責人解釋是不合理的,而廠家的檢測報告缺乏權威性。趙先生可以去質檢部門檢測,根據檢測結果要求4S店更換輪胎,另外還可以根據《產品質量法》要求對方賠償。
「消費者維權的途徑有很多,趙先生也可以向當地相關部門投訴。」彭海說,必要時,消費者一定要學會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臨報融媒記者龐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