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新移民來到加拿大安頓好生活後,就會想起自己遠在國內的父母,無論是通過超級籤證還是父母(祖父母)擔保團聚移民,都希望能將他們接到加拿大全家團聚。但超級籤證也好、父母(祖父母)擔保團聚移民也好,都會涉及到最低必要收入(minimum necessary income,簡稱LICO)而這二者對於最低必要收入標準的要求不一樣,衡量的標準也不一樣,那麼這樣的話,申請者具體要達到多少收入才算是滿足各自的要求呢?
最低必要收入是什麼
最低必要收入是加拿大政府制定的、家庭需要維持一年生活需要的費用,在籤證移民等諸多方面都需要運用這個計算表格。這個數據由聯邦政府公布,每年更新一次。
根據聯邦政府公布的最近三年加拿大家庭最低收入標準顯示,每年的最低收入標準不盡相同,如果2018年一對夫妻邀請了一方父母申請超級籤證來加拿大的話,那麼就是夫妻二人加上父母二人,一共四人的最低收入要求應該達到46362加元;如果是一家三口邀請一方父母申請超級籤證來加拿大的話,一共五人的最低收入要求應該要達到52583加元。
可能有人要覺得奇怪了,為什麼家庭人數不同所需要的最低收入標準也不同?並且近三年的最低收入標準還有增長的趨勢?增長的衡量標準到底是什麼呢?
最低必要收入的注意事項
首先我們要明白,最低必要收入的數值是根據家裡人口數不同而變化,而家庭人口數量是指邀請人在加拿大的家庭人口數加上被邀請的父母或者祖父母的數量,換而言之你需要達到的最低必要收入是邀請的父母人數加上自己的家庭人數。
其次,最低必要收入的標準的確是每年都有更新,一般都是第二年比第一年高、第三年比第二年高.......以此類推。這個高出來的數值是根據加拿大通貨膨脹率計算出來的。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申請最低必要收入時會涉及到收入證明的證據,這時平時的工資單、支票、銀行入帳詳單,工作合同等等任何能夠證明你收入的證據就能派上用場了。如果之後申請人收到移民局的來信,表述懷疑收入不夠真實,那麼可能是申請人的材料準備不夠充足,需要補充材料。
父母(祖父母)擔保團聚移民是什麼
顧名思義,父母(祖父母)擔保團聚移民是屬於家庭團聚擔保類移民之一,目前加拿大採取的是抽籤制,所有符合申請資格的擔保人在規定時間內先提交擔保父母意向表,然後等待抽籤。被抽中者才有資格在這一年提交擔保父母的申請。未抽中者只能期待下一輪抽籤中的好運氣。
父母(祖父母)擔保團聚移民也需要最低收入證明,它的具體數值要求同樣每年都有變化,並且擔保人要確保在提交擔保意向表的前三年收入都是滿足如上的收入要求。
比如說如果小王和妻子今年想要擔保一方父母移民加拿大,那麼他們在2015—2017的收入必須要達到57642元、58768元、59426元,如果達不到的話,就沒有擔保資格了,如果在這個過程他們又喜得一子,那麼孩子出生後他們的收入就要滿足五口人的收入了,一直到他的父母拿到加拿大永居身份,如果達不到的話,同樣沒有擔保資格。
父母(祖父母)擔保團聚移民的注意事項
需要注意的是,父母(祖父母)擔保團聚移民同樣會涉及到收入證明的證據,如果被移民官懷疑擔保人或邀請人向加拿大稅務局虛報收入,給申請人也就是你的父母或者祖父母扣一頂「不實陳述」的帽子,後果很有可能就是他們5年之內都不得入境加拿大,這樣子的結果是誰都不願意承受或者看到的。
所以收入證明的證據很重要,最好提交稅務局出具的收入證明。此外要注意,這個收入要求一定要一直滿足到父母或者祖父母拿到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才行,千萬不要滿足了前三年的收入要求,然後申請遞交後,收入要求就不管了。
那麼有的人就話要說了「提交了加拿大擔保父母團聚移民申請後,怎麼知道申請已經被接受了呢?」其實在你提交網上意願表達申請後,系統會生成一個確認號碼,這個確認號碼是在未來核對抽籤結果時用的,如果意願表達被抽中,申請者將會收到一封移民局的通知信,當然申請者也可以通過輸入意願表達確認號來網上核對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