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研究生就業遭歧視話題近期引發社會輿論高度關注。對於一些亟須引進人才的地區來說,已經就妥善解決這一問題採取了積極措施。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9月3日查詢發現,遼寧瀋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四部門近期公布的《瀋陽市高校畢業生和高新技術企業人才首次購房補貼實施細則》,首次將「2017年(含)後入學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納入補貼範圍。
澎湃新聞記者注意到,根據瀋陽市今年出臺的這份實施細則,其補貼範圍分為兩類,一種是:在瀋陽就業創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碩士、博士畢業生和2017年(含)後入學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博士畢業生(不含機關事業單位全額撥款在編人員)首次購房(2017年1月1日後購房),並承諾在瀋陽就業創業五年以上的,申請時畢業年限、首次購房時間均不超過五年的,可享受一次性購房補貼。
另一種是:瀋陽市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新引進的實用人才(2018年1月1日後社保關係由外地轉入瀋陽市或戶籍由外地遷入瀋陽市,同時正在引進企業工作並繳納社保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碩士、博士畢業生和2017年(含)後入學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博士畢業生或具有技師職業資格等級以上,首次購房(不動產權證書發證日期為2018年1月1日以後),承諾在引進企業工作五年以上,經企業推薦,可享受一次性購房補貼。
對於購房補貼標準,瀋陽市上述文件表示:補貼標準博士畢業生補貼6萬元、碩士畢業生補貼3萬元、本科畢業生和技師補貼1萬元。
可見,瀋陽市今年出臺的人才首次購房補貼已經將2017年(含)後入學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博士畢業生納入範圍內。作為對比,澎湃新聞記者注意到,瀋陽市人社局去年公布的《瀋陽市高校畢業生首次購房補貼實施細則》則並未對非全研究生作出任何表示,只標明了補貼對象為全日制高校博士、碩士和本科畢業生。
9月3日上午,瀋陽市人社局相關工作人員在接受澎湃新聞記者電話採訪時確認,上述瀋陽市出臺文件系根據國家最新文件精神更新的,符合標準的人才均可申請。
非全日制研究生雙證齊全,唯一區別為畢業證上的學習方式註明「非全日制」。根據國家政策,註明「非全日制」只是為了區分兩者的學習方式,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教育部今年2月公布的《關於進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提到,用人單位招用人員應當向勞動者提供平等就業機會。各級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公開招聘要根據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條件,對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業機會,不得設置與職位要求無關的報考資格條件。各地要合理制定人才落戶條件,精簡落戶憑證,簡化辦理手續,為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落戶機會。
不過,即便如此,依然有部分地區在制定的人才優惠政策中將非全日制研究生排除在外。
例如,南昌市政府網站今年7月初公布了《關於支持大學畢業生和技能人才來昌留昌創業就業的實施意見》前後共有十餘次提到了「全日制」,並未提及「非全日制」學歷。
而太原市今年9月1日公布的《關於2020年申報高校畢業生、高技能人才來並工作補助(貼)和本土人才能力素質提升補助的通知》在四類申請對象中,有三類為「2019年以後畢業的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作出了專門的標註,對比去年文件,這一表述系今年增加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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