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販子,意思是以施詐,誘拐,販賣人口為業的人,人販子裡多數販賣兒童和婦女,因為這兩者可以歸到弱勢群體,孩子抵抗外來力量的能力弱,易得手;而婦女則能賣給偏遠山區的光棍,賺取大量錢財。
從古至今,無論中外,人們對人販子都是深惡痛絕,恨不能給他們處以極刑。但眾所周知,我國目前對懲治人販子的刑罰確實不算重,所以很多人販子在出獄後,再次做起了拐賣人口的事情,她叫陳蓮香,曾是中國A級通緝犯,短短2年裡,她就拐賣了46名兒童以及10多名婦女,但僅僅被判處了10年零1個月有期徒刑,以及罰款3000人民幣,當被問到作案動機時,她竟然面無表情地答道:「孩子沒了,可以再生。」
陳蓮香,1950年出生於福建一農村家庭,由於家庭貧困,陳蓮香沒有機會上學,從小就跟著父母幹農活,十幾歲就外出打工,步入社會,此時的沒有人會想到,這個原本心思單純,只想快點賺錢養家的陳蓮香,會在未來變成一個惡魔。
由於沒讀過書,又沒有一技之長,陳蓮香處處碰壁,根本找不到什麼好工作,只能做端盤子洗碗一類的體力活,日復一日的消磨,讓她產生了強烈的仇富情緒,以及對金錢強烈的渴望,但她完美地隱藏了自己,混跡於普通人之中,58歲那年,陳蓮香終於暴露了本性——為了錢,成為人販子,拐賣兒童。
自成為人販子後,短短2年,陳蓮香便橫跨中國9省,拐賣了46名兒童和10多名婦女,由於常年混跡於社會中,陳蓮香的手段非常毒辣,若是目標小孩警覺性很高,她就直接將其拽走然後打暈,由於她選擇的地方都是人流量大的集市,所以家長們往往來不及反應,孩子便被拐走了。
最令人憤怒,最令人無法原諒的是,一次被拐兒童家長及時發現了陳蓮香,立馬追出去,陳蓮香為了脫身,竟然直接把孩子扔進了旁邊的河裡,孩子最後被活活淹死!而她則趁機逃跑!這樣喪盡天良的人販子,人人得而誅之!
國家掌握了情況後,於2010年9月27日發布了A級通緝令,面向全國通緝陳蓮香等10名重大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嫌疑人。經過警方日以繼夜的努力,同年10月20日,便成功在秦衝高速公路第五標段1號隧道出口抓獲陳蓮香,一時之間,全國沸騰。
然而在審訊過程中,陳蓮香卻沒有表現出絲毫悔改,當警方詢問她為何拐賣兒童時,她就說「為了錢」,並且毫不在意地說出了8個字——「孩子沒了,可以再生。」在場人員,無不憤怒,陳蓮香這個人,恐怕真的沒有良心!
2011年6月22日,陳蓮香因犯拐賣兒童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一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當聽到判決時,陳蓮香的臉色才微微改變,這一年她已經61歲,並沒有多少個10年了,於是乎在服刑期間,陳蓮香一改冷漠態度,認真悔罪,接受各種改造,完成所有勞動任務。
於是在2015年,被評為「監獄表揚」,並被減去1年6個月的有期徒刑,2016年9月20日還獲得了假釋,算算日子,如今陳蓮香已經出獄了,不知在哪裡過著「普通人的生活」。
然而那些因她被迫與家人分離的孩子,卻並沒有回到父母身邊,每每想到這裡,便讓人無比憤怒,在打擊人販子這條路上,我們還有很長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