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中國傳統節日春節即將到來,都在期盼著和親朋好友一聚,訴說今年裡發生在自己身上的故事。你是否也在摩拳擦掌等待著……等待著在酒桌上大顯身手,將桌上眾人喝倒在桌下,以展示相互之間的思念和情感。但是我卻想先給大家打一個預防針,喝酒雖盡歡,可不要貪杯哦!
近年來,不斷爆料出有人因飲酒過度而身亡,或是直接亡與酒桌之上,或是醉酒駕駛車輛身亡,或是活生生凍死在路邊、家門口,或是在路邊出現了事故。種種慘象不堪入目,更不堪回首。更令人心痛的是,亡者已逝,再世者卻還要因此深陷糾紛。亡者親屬悲痛,一同飲酒者還可能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對此,半吊子今天要提醒大家:飲酒要適量,共同飲酒行為是一種相約與合意的民事活動,同飲人未盡到合理的注意義務的情況下會判定同飲人存在過錯並承擔部分賠償責任。這種注意義務主要體現為:
1、強迫性勸酒,如故意灌酒、用話語要挾刺激對方喝酒,或者在對方已喝醉意識不清沒有自制力的情況下,仍勸其喝酒的行為。這種情況自己一定不要做,也一定要制止其他人這樣做,因為不管是自己這樣做或者是同桌人這樣做自己不制止,出了事故都是可能要承擔責任的。再一個,承擔責任事小,誰忍心看自己的親朋好友因為喝酒而「倒下」呢?您說是嗎?
2、明知對方不能喝酒,如明知對方身體患有不能飲酒的疾病,仍勸其飲酒誘發疾病等。再強調一下:千萬不要勸酒。我國酒桌文化「博大精深」,尤其是勸酒技術和措辭,那更是「青出於藍而勝於藍」,但是和生命相比,我想其他的都是次要的了吧?
3、既然不能過度勸酒,不能灌酒,而且也辛苦一年了,那就別喝太差的酒,對身體不好,來一瓶好酒。
4、未將醉酒者安全護送回家或者送醫。這點都是退而其次的選擇了,如果大家可以都不喝多,那就儘量都不喝多,一旦有人喝多了,一定要安排清醒的人將醉酒的人送到家中,記住:是送到家中,不是小區,不是家門口,是送到家中!親手交到其親屬手裡再離開。太多太多的教訓告訴我們的道理,我們一定不要再去嘗試。
5、酒後駕車未勸阻導致發生車禍等。喝酒後容易興奮,更容易心浮氣躁,「不知天高地厚」,喝酒開車逞能。一是自己喝酒後不要開車,二是也要勸導其他人不要開車,避免出現事故。真是不方便了叫個代駕或者先打車回去第二天再去開都是可以的。
說了這麼多,還是希望大家喝好聊開心,喝酒雖盡歡,可不要貪杯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