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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省駐渭單位2013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實施細則(方案附件7)
索引號 | 016024605/2013-001271 | 發布機構 | 考核辦 | 發布日期 | 2013-04-27 |
為了充分發揮中省駐渭單位在服務陝西東大門建設、服務渭南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激勵中省駐渭單位立足本職,多做貢獻,營造「渭南發展人人有責,發展成果人人共享」的良好機制和氛圍,根據《渭南市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工作規定》,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考核範圍
與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密切相關、直接為企業和基層群眾服務的28個中省駐渭單位。金融保險類14個:人行渭南市中心支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渭南監管分局、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渭南分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渭南分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渭南分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渭南分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渭南市分行、長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渭南分行、農村信用聯社渭南辦事處、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渭南分行、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渭南分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渭南分行、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渭南分公司、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渭南分公司;發展服務類14個:渭南市國家稅務局、渭南市地方稅務局、渭南市菸草專賣局(陝西省菸草公司渭南市公司)、渭南市國家安全局、國家統計局渭南調查隊、渭南供電局、陝西省地方電力(集團)有限公司渭南供電分公司、渭南市氣象局、渭南市郵政局、渭南市養老保險經辦處、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渭南分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陝西有限公司渭南分公司、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渭南市分公司、陝西省廣電網絡傳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渭南分公司。
二、考核內容、指標設置及分值
中省駐渭單位年度目標責任考核總分為100分,其中年度目標任務考核60分;各類社會評價40分。鼓勵各單位積極創新創優,具體按照《渭南市創新工作考核評價辦法》和《渭南市行政服務窗口單位滿意度測評辦法》進行。
年度目標任務考核指標主要包括三大類:綜合職能指標,承擔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指標(項目建設、招商引資、創建、創模、包村幫扶等),部門自身建設指標(黨的建設、廉政建設、效能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等)。
社會評價主要內容為各單位年度目標任務完成情況,服務大局、服務基層、服務群眾情況,辦事效率和廉潔自律情況等。
中省駐渭單位年度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的考核得分,由市考核辦和市直相關職能部門根據年終考核情況進行綜合計算。定量類工作任務,完成的計滿分,完成60%以上(含60%)的按完成程度計分,完成60%以下的不計分;對超額完成重點綜合職能指標任務的,給以獎勵加分。定性類工作任務根據各評價要點的落實情況計分,全面落實的計滿分,落實不全面或不到位的酌情扣分。鼓勵中省駐渭單位積極承擔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任務,每承擔一項中心工作任務,在該目標得分中加0.1分。對獲得省委、省政府(含國家部委)以上表彰獎勵的,參照市直部門給以加分;對獲得市委、市政府表彰獎勵的,每項在綜合分中加0.2分,各類加分上不封頂。對受到各級通報批評、發生重大問題的,參照市直部門給以相應扣分。
三、考核程序和方法
考核工作堅持平時考核與年終考核相結合,定量考核與定性評估相結合,目標考核與社會評價相結合,分類考核與綜合評價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一)目標下達。每年年初,由中省駐渭單位依據市委、市政府確定的重點工作和上級部門年度工作要點,提出本單位年度目標任務初步意見,經市考核辦初審後,呈送市級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報市考核委員會和市委常委會研究確定,以市委、市政府文件下達。
(二)督查落實。由市考核辦會同市委辦、市政府辦及相關職能部門組織實施,採取明察暗訪、組織座談和民意調查等方式對中省駐渭單位工作落實情況、為民辦實事情況和機關行風作風建設情況進行督查。
(三)自查總結。每年年底,各被考核單位對照年初目標任務,在認真自查的基礎上,形成年度目標任務完成情況自查報告,於當年12月底前報市考核辦。
(四)年終考核。由市考核辦統一組成考核組,按照以下步驟進行:
1、召開考核測評大會。進行考核動員及民主測評。民主測評主要是對黨組織關係在渭南的中省駐渭單位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進行評價。參會人員一般為機關全體幹部、下屬單位主要負責人。
2、考察核實。考核組抽查被考核單位的有關文件、資料等,通過談話和實地查看等方法核實有關情況。對群眾反映突出的問題,報市考核辦同意後,可進行專項核查。
3、綜合評價。在全面考核的基礎上,考核組對被考核單位完成年度目標任務情況進行實績分析,寫出考核評價報告。
(五)社會評價。由市考核辦組織,在全市領導幹部大會上由市級領導幹部和縣級領導幹部對中省駐渭單位工作進行評價;在縣(市、區)年終考核測評大會上,由科級以上領導幹部對中省駐渭單位工作進行評價;委託市統計局在市民意調查中心,通過電話訪問部分「兩代表一委員」、客商代表、服務對象代表和群眾代表對中省駐渭單位工作的公眾滿意度進行調查。
(六)數據匯總。由有關職能部門按照職責分工,於翌年1月底前提供中省駐渭單位年度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統計結果,報市考核辦進行匯總。
(七)綜合評定。市考核辦根據各類評價結果和年終考核結果進行總體分析、比較研判,提出考核等次初步意見,報市考核委員會審核同意後,提請市委常委會研究確定。
(八)結果反饋。年終考核結束後,由市考核辦負責向中省駐渭單位反饋考核結果和相關數據,並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和要求。
四、等次評定
中省駐渭單位年度目標責任考核結果分為優秀、良好、一般和較差四個格次。分別按照金融保險和發展服務兩個類別,依據年終考核綜合得分排序確定。堅持以激勵為主,各類別優秀比例適當高於市直部門。
優秀等次:超額完成各項年度目標任務,考核綜合得分排序靠前,服務渭南經濟社會發展成績突出,各類評價優秀票、滿意票在75%以上。
良好等次:全面完成各項年度目標任務,服務渭南經濟社會發展成效較好,各類評價優秀票與良好票之和、滿意票與比較滿意票之和在75%以上。
一般等次:目標任務完成情況較差,考核綜合得分排序靠後,服務渭南經濟社會發展成效一般,各類評價優秀票與良好票之和在65%以上。
較差等次:綜合得分排名末位,且各類社會評價和民意調查較差票、不滿意票超過30%的;在黨風廉政建設、投資環境建設、社會穩定、安全生產、環境保護、人口和計劃生育等某一方面工作被「一票否決」的;發生重大責任事件,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五、結果運用
市委、市政府每年召開全市年度目標責任考核總結表彰大會,通報年度考核結果,兌現獎懲。對被評為優秀和良好等次的單位予以通報表彰,並發給獎金;對評為一般等次以下的單位,要向市委、市政府寫出書面報告,分析原因,限期整改;對評為較差等次的單位,建議其上級主管部門對其主要領導成員進行誡勉談話,必要時建議予以調整。考核結果在渭南日報、渭南電視臺等新聞媒體進行公布,同時抄送各中省駐渭單位上級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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