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18 17:56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近日,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公布了調整2020年杭州市區部分優撫對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調整後,在上年基礎上增加9.04%-12.74%不等。蕭山參照實行。一起來看看~
調整時間
杭州建立了優撫補助標準的自然增長機制,每年對部分優撫對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進行調整。
近年來市區重點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水平不斷提高,市區傷殘人員(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殘疾撫恤金標準、「三屬」(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恤金標準、在鄉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生活補助標準均領先於全省、全國。
2020年杭州市區部分優撫對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於2020年1月1日起調整。
調整後,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老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的定期撫恤補助標準在上年基礎上增加9.04%;
無工作單位或者無固定收入的殘疾軍人的殘疾撫恤金標準在上年基礎上增加12.74%。
調整標準
市區無工作單位或無固定收入的殘疾軍人的殘疾撫恤金標準,一級因戰、因公、因病殘疾軍人撫恤金標準為每人每年132348元、126336元、120312元。
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恤金標準分別為每人每年67632元、61992元、56364元。
在鄉復員軍人按抗日戰爭時期、解放戰爭時期、建國後入伍,生活補助標準分別為每人每年42264元、39468元、36648元。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生活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33816元。
杭州市區義務兵家庭年優待金標準調整為33044元。
來源:杭州發布
資料: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原標題:《補助標準再提高!2020年1月1日起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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