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年08月12日 21:16:48 中財網 |
原標題:
晶華新材:關於全資子公司收到張家港市環境保護局《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公告
證券代碼:603683 證券簡稱:
晶華新材公告編號:2019-037
上海晶華膠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全資子公司收到張家港市環境保護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
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上海晶華膠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全資子公司江蘇晶
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蘇晶華」)日前收到張家港市環境保護局
(以下稱「張家港市環保局」)《張家港市環境保護局行政處罰決定書》(張環罰
字[2019]325號),主要內容如下:
2019年4月28日,張家港市環保局對江蘇晶華RTO廢氣排氣筒進行檢測,
結果顯示,甲苯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分別為170mg/m3和29.2kg/h,分別超過《化
學工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DB32/3151-2016)表1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七章第九十九條第二項的規定,
張家港市環保局對江蘇晶華作出以下行政處罰:罰款人民幣貳拾萬元整。同時根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
法》第九十九條之規定,責令江蘇晶華改正違法行為。
公司及江蘇晶華高度重視本次事件,安排專人對問題進行排查,積極對接相
關部門的指導,落實整改方案,採取有效的措施進行整改。上述問題已經整改到
位,RTO運行正常,尾排達標。
本次事件不會影響公司的日常生產經營,對公司經營業績不會造成重大影響,
目前公司生產經營正常。通過此次事件,公司及子公司將進一步提高環保意識,
加強對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嚴格按照有關規程進行操作和管理,切實
履行好環境保護責任,杜絕此類事件的再次發生。
特此公告。
上海晶華膠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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