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年12月13日 17:06:19 中財網 |
原標題:
金龍魚:
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開展2021年度外匯套期保值業務的核查意見
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益海嘉裡
金龍魚糧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開展2021年度外匯套期保值業務的核查意見
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中信建投」、「保薦機構」)作為益海
嘉裡
金龍魚糧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益海嘉裡」、「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
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保薦機構,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深圳
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薦工作指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
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相關規定,對益海嘉裡關於開展
2021年度外匯套期保值業務的事項進行了審慎核查,具體核查情況和核查意見如
下:
一、開展外匯套期保值業務的目的
公司開展的外匯套期保值業務與公司及下屬子公司生產經營緊密相關。隨著
公司及下屬子公司進出口業務的發展,外幣結算需求不斷上升。為防範公司及下
屬子公司外匯、利率風險,進一步提高應對外匯、利率波動風險的能力,更好地
規避和防範外匯匯率、利率波動風險,增強財務穩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擬與有關
政府部門批准的、具有相關業務經營資質的銀行等金融機構開展外匯套期保值業
務。
二、外匯套期保值業務基本情況
(一)主要涉及幣種及業務品種
公司擬開展的外匯套期保值業務的幣種只限於公司及下屬子公司生產經營
所使用的主要結算貨幣,包括美元、歐元、港幣等。
公司擬開展的外匯套期保值業務的具體方式或產品主要包括但不限於:遠期
結售匯、外匯掉期、外匯期權、 貨幣掉期 、利率掉期、利率期權等或上述產品
的組合。
(二)業務規模、業務期限及投入資金來源
根據公司資產規模及業務需求情況,2021年度公司外匯套期保值業務中,公
司及下屬子公司實際使用的授信額度加保證金額度在任何時間點預計最高不超
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20%,批准本業務的決議在2021年度(2021年1
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內有效。如單筆交易的存續期超過了決議的有效期,
則決議的有效期自動順延至單筆交易終止時止。公司開展外匯套期保值業務主要
是佔用銀行的授信額度操作,若使用保證金操作,則投入的保證金資金來源為自
有資金、債務融資以及公司通過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不涉及募
集資金。
(三)授權
鑑於外匯套期保值業務與公司和下屬子公司的經營密切相關,公司對外匯套
期保值業務實行授權管理。公司外匯套期保值業務按公司內部有關規定及程序審
核,授權相關人員進行管理、操作。
(四)交易對方
具有外匯套期保值業務經營資質的銀行等金融機構。
三、外匯套期保值業務的風險分析
公司進行外匯套期保值業務遵循穩健原則,不進行以投機為目的的外匯交易,
所有外匯套期保值業務均以正常生產經營為基礎,以具體經營業務為依託,以規
避和防範匯率風險為目的。但是進行外匯套期保值業務也會存在一定的風險,主
要包括:
1、匯率、利率波動風險:在外匯匯率、利率走勢與公司判斷發生大幅偏離
的情況下,公司開展外匯套期保值業務支出的成本可能超過預期,從而造成公司
損失;
2、內部控制風險:外匯套期保值業務專業性較強,複雜程度較高,可能會
由於員工操作失誤、系統故障等原因導致在辦理外匯套期保值業務過程中造成損
失;
3、交易違約風險:外匯套期保值交易對手出現違約,不能按照約定支付公
司套期保值盈利從而無法對衝公司實際的匯兌損失,將造成公司損失。
四、公司採取的風險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套期保值業務管理制度》,對外匯套期保值業務的操作原
則、審批權限、業務流程、保密制度、風險管理等方面進行明確規定。
2、為控制匯率、利率大幅波動風險,公司將加強對匯率、利率的研究分析,
實時關注國際國內市場環境變化,適時調整經營、業務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
免損失。
3、為防範內部控制風險,公司所有的外匯交易行為均以正常生產經營為基
礎,以具體經營業務為依託,不得進行投機交易,並嚴格按照《套期保值業務管
理制度》的規定進行業務操作,有效地保證制度的執行。
4、為控制交易違約風險,公司僅與具有相關業務經營資質的銀行等金融機
構開展外匯套期保值業務,保證公司外匯衍生品交易管理工作開展的合法性。
5、公司中臺部門負責對外匯套期保值業務的實際操作情況、資金使用情況
及盈虧情況進行審查,並嚴格按照《套期保值業務管理制度》的規定進行業務操
作,有效地保證制度的執行。
五、會計政策及核算原則
公司根據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企業會
計準則第24號—套期會計》、《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企業
會計準則第39號—公允價值計量》等相關規定及其指南,對擬開展的外匯套期保
值業務進行相應的核算處理,反映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相關項目。
六、可行性分析
公司開展外匯套期保值業務是為了充分運用外匯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規避
匯率、利率波動出現的匯率利率風險、減少損失、控制經營風險,具有必要性。
公司制定了《套期保值業務管理制度》,完善了相關內控制度,為外匯套期
保值業務配備了專業人員,公司採取的針對性風險控制措施切實可行,開展外匯
套期保值業務具有可行性。
公司通過開展外匯套期保值業務,能夠在一定程度上規避外匯、利率市場的
風險,防範匯率、利率大幅波動對公司造成不良影響,提高外匯資金使用效率,
增強財務穩健性。
七、相關審議和批准程序
(一)董事會意見
2020年12月13日公司召開了第一屆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
於開展2021年度外匯套期保值業務的議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開展外
匯套期保值業務,公司及子公司實際使用的授信額度加保證金額度在任何時間點
預計最高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20%,上述額度在2021年度(2021
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內可以靈活滾動使用。同時審議通過公司編制的《益
海嘉裡
金龍魚糧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開展外匯套期保值業務可行性分析報
告》 。上述外匯套期保值業務事項在董事會的審批權限範圍內,無需提交股東
大會審議。
(二)監事會意見
2020年12月13日公司召開了第一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
開展2021年度外匯套期保值業務的議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開展外匯
套期保值業務,公司及子公司實際使用的授信額度加保證金額度在任何時間點預
計最高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20%,上述額度在2021年度(2021年
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內可以靈活滾動使用。同時審議通過公司編制的《益
海嘉裡
金龍魚糧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開展外匯套期保值業務可行性分析報
告》 。
(三)獨立董事獨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認為:根據公司業務發展及生產經營需要,公司開展2021年度
外匯套期保值業務,有助於防範外匯、利率變動給公司日常經營帶來的風險,進
一步提高應對外匯、利率波動風險的能力,增強財務穩健性。該事項審議和決策
程序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
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
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我們同意公司開展2021年度外匯套期保值業務,
公司及子公司外匯套期保值業務實際使用的授信額度加保證金額度在任何時點
預計最高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20%。
八、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根據公司業務發展及生產經營需要,公司開展2021
年度外匯套期保值業務,有助於防範外匯、利率變動給公司日常經營帶來的風險,
進一步提高應對外匯、利率波動風險的能力,增強財務穩健性。該事項審議和決
策程序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
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損害
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
綜上,保薦機構對公司開展2021年度外匯套期保值業務無異議。
(以下無正文)
(此頁無正文,為《
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益海嘉裡
金龍魚糧油食品股
份有限公司開展2021年度外匯套期保值業務的核查意見》之籤字蓋章頁)
保薦代表人:
郭瑛英 賀星強
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