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花啤酒過了保質期還在賣。」4月11日,長沙市民小豐向三湘都市報記者反映稱,天氣變熱想買瓶啤酒喝,卻不料買了瓶過期的啤酒。當日,記者位於長沙縣東業蘋果社區的「雅堂小超」超市看到,確有過期的雪花啤酒在售。與此同時,記者在附近的「購酷超市」內也發現了已過期的雪花啤酒和百威啤酒在售。
投訴:過期雪花啤酒仍在賣
「最近感覺到了夏天,可以每天來瓶啤酒了。」小豐介紹,4月3日他路過超市時順便買了瓶雪花啤酒回家,但喝之前卻發現產品已經過了保質期。「辛虧沒喝,上個月就過期了。」
從小豐提供的啤酒產品顯示,生產日期為2017年6月13日,保質期9個月,算下來,確實在3月13日就過期了。「最初想一扔了之,反正損失也不大。」小豐說,一開始他只是怪自己買東西大意了,下次一定注意看生產日期,但後來越想越覺得不能就這樣算了,「應該提醒下更多的人」。
「如果有人不看生產日期就直接喝了,豈不是有害健康。」因此小豐投訴到本報。他認為,若大品牌都賣過期產品,其他小品牌豈不是更有隱患。
核實:除了雪花 還有過期百威啤酒在售
4月11日,長沙縣「雅堂小超」內的已過期雪花啤酒仍在售賣。記者 胡銳 攝
4月11日,記者來到小豐購買過期啤酒的「雅堂小超」超市進行實地核查,該超市位於長沙縣東業蘋果社區。剛進超市大門,就看到在收銀臺旁堆放了數件雪花啤酒,十分搶眼。隨手拿一瓶查看,發現生產日期為2017年6月13日,保質期9個月,已經過期。
「雪花的銷售員還是過年前來過的,就一直沒來了。」見有人來查看啤酒的生產日期,超市人員連忙將冰櫃內的雪花啤酒一一清理出冰櫃,並解釋售賣過期產品的原因,是雪花售後不到位而導致的,「如果他們經常來就不會出現這種現象了」。
4月11日,長沙縣「購酷超市」內,有已過期的雪花啤酒和百威啤酒在售。記者 胡銳 攝
無獨有偶。記者從上述超市出來後,又到附近另一「購酷超市」發現了類似現象。而且在第二家店內,商品貨架上不僅擺放著已過保質期的雪花啤酒,還有已過期的百威啤酒在售。
經查看,該商店內貨架上的雪花啤酒是2017年7月7日生產,保質期9個月,也均已過期。還有部分百威啤酒,生產日期為2017年7月13日,保質期6個月,今年1月份就已過期。同樣見有人來查看啤酒生產日期,商店負責人也趕緊前來下架已過期的產品。
商家:目前只有去年產的雪花啤酒賣?
「一般超市可以在產品過期前,就要求啤酒經銷商給換貨。」在長沙從事多年菸酒生意的劉先生介紹,按理說,啤酒廠家並不希望零售端售賣過期的產品,因為這樣有損廠家的品牌形象,出現這中現象可能是管理不善,或其他原因導致的。
此外,有零售端商家反映,由於年初雪花啤酒宣布漲價,導致今年生產的啤酒進貨成本上漲,因此雪花經銷商更願意銷售去年生產的啤酒。「現在市場上大部分都是去年生產的雪花啤酒,今年生產的貨想進都進不到。」
連結:啤酒瓶「超期服役」普遍
記者在走訪、調查時發現,除了有過期啤酒仍在賣外,還存在啤酒瓶超過國家建議的使用期限的現象。據悉,啤酒瓶現行的國家標準是1996年出臺的《啤酒瓶標準GB4544-1996》,要求啤酒生產廠家必須使用B型防爆酒瓶,每件應在瓶底以上20毫米範圍內打有專用標記「B」,同時標明生產企業的標記、生產的年、季,並建議啤酒瓶回收使用期限為兩年。
「超期服役」的啤酒瓶依舊活躍在市場上。記者 胡銳 攝
但記者走訪一些超市和酒水銷售店時發現,「超期服役」的啤酒瓶很常見。如雪花啤酒的啤酒瓶有生產日期為2013年的,而青島啤酒的啤酒瓶更有生產日期為2012年的,使用年限均超過2年。
本地某資深業內人士受訪介紹,有關啤酒瓶回收使用年限為兩年的規定,國家僅是建議,並沒有強制性要求。但啤酒瓶「超期服役」,存在爆炸、破裂等安全隱患。啤酒瓶在回收過程中,因周轉次數多、時間長等,其承壓能力、抗溫程度會隨循環利用時間的延長而減弱。
因此他建議,在購買啤酒時,除要仔細查看啤酒本身的保質期外,還要注意啤酒瓶的生產年份,儘量選擇劃痕少、生產日期在兩年內的啤酒瓶。此外,啤酒瓶發生爆炸或破裂的情況,除啤酒瓶本身質量不合格外,存放、開啟方法不當也是一大原因。比如,用牙咬、手拍,利用餐具、凳邊等猛力撞擊開啟啤酒瓶蓋,都是很危險的。
記者 胡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