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把房子過戶給你,娘住養老院的費用你出一半」「我管了娘21年」
本期情感調解的主題是老母親想住養老院
老母親88歲了,跟著小兒子住了21年,除了菜是分開燒,小兒媳對婆婆還不錯,每天早上起來會替婆婆燒好開水,將婆婆的房間整理乾淨。
然而,前不久老母親摔了一跤,小兒子和小兒媳並沒有將老人及時送去醫院,直到老母親的其他子女前來探望,才發現老母親摔跤了,送去醫院後,醫生說老人骨頭錯位了,老母親其餘三個子女都將矛頭指向了老小夫妻倆,認為他們沒有照顧好老母親。
住進醫院後,老母親表示出院後不想再回小兒子家,想去住養老院,老二情緒激動,他對老小說:「娘把房子過戶給你,娘住養老院的費用你出一半,我們另外三個子女承擔一半」,老小說:「我管了娘21年,你們去管21個月試試?」
情感調解
調解員在老母親所在的病房和老母親及幾個子女溝通後得知,老母親有四個子女,除了老三是女兒,其餘三個都是兒子,這21年來,老母親都跟著小兒子住在一起,小兒子是個計程車司機,白天睡覺,晚上出去跑車,家裡的事情基本都是小兒媳在操持。
小兒子那套房子是老母親過戶給他的,當年過戶房子時,小兒子也和兄弟姐妹寫下過協議,承諾今後會承擔主要的贍養責任,老母親的日常開銷和工資養老金都由他負責,但是今後老母親看病出現大額費用,需要四個子女共同承擔。
調解員問老母親:「你當初把房子過戶給你小兒子,有沒有想著以後讓小兒子多承擔你的養老問題?」
老母親說:「我沒想那麼多,我自己有養老保險。」
在和老母親的溝通中,老母親明確告訴調解員她想去養老院。老二的女兒提問:「如果我奶奶要去住養老院,那麼費用怎麼攤?我奶奶每月只有2700元養老金,這筆錢不夠住養老院。」
老二女兒的意思是,既然小叔叔(小兒子)拿了奶奶的房子,那麼奶奶住養老院不夠的費用應該都由小叔叔承擔,如果小叔叔不肯承擔這筆費用,奶奶曾經說過,讓小叔叔還給她12個平方。
調解員問老母親是否索回這12個平方?老母親表示想拿回,但調解員不得不跟老母親普及法律知識:「老母親把房子過戶給小兒子,這已經成了個既定事實,法律上視作贈與,送出去東西容易,想拿回來就難了。」
為了了解小兒子的內心想法,調解員跟著幾個子女來到了老小家,當得知老母親想去住養老院,老小表示了強烈反對:「四個子女又不是死光了,為什麼要去住養老院?我們不是沒能力管她(老母親),反正已經管了21年了,要是把娘送去養老院,我們還有什麼面子?」
老小媳婦告訴調解員:「我自認為我對我婆婆的照顧,已經達到了我心裡的標準,每天早上給她燒好開水,整理房間,我承認,我婆婆要是把家裡弄亂了,我會不高興,但是我婆婆這個人有些古怪,家裡的米快完了,我對我婆婆說我一下子買10斤回來,不用她買米,但我婆婆總是兩三斤的米一趟趟往家裡拎。」
聽了老小媳婦說了許多,調解員表示理解:「住在一起久了,肯定會有很多埋怨,不常來往的反而會像客人一樣,客客氣氣的,你們照顧了老人21年,肯定是有付出的,但是你婆婆現在想去住養老院,如果她這個想法很強烈的話,你們肯定要考慮到老人住養老院的費用問題。」
在調解現場,老二媳婦又提到了婆婆房子過戶給小叔子的事情,導致老小夫妻倆情緒都不是很好,調解員將兒媳婦和孫女都請了出去,獨留老人的四個子女坐下來協商。
從老大開始,老大表態說:「我沒什麼可說的,我只有一個要求,就是母親有多少存款我要知道,如果母親的錢夠用,就先用母親的錢。」
調解員問:「老母親的存摺以前是誰在保管?」
幾個子女說:「母親自己在保管。」
調解員將老母親存款的問題暫時擱置下,還是先詢問老母親住養老院的費用如何攤這個問題,老二說:「老小拿出一半,我們三個子女拿出一半。」
另外,老二還提出:「我母親過世之後,要回來這個房子裡睡三天,老母親偶爾回家過個夜,或者過年回家吃個飯,老小也不能阻攔。」
對於老二提出的這個方案,老小表示要跟老婆商量,老小媳婦進來後表示:「不是我們讓婆婆去住養老院的,我們自己可以管,這50%的費用我不接手,婆婆有四個子女,我們拿25%可以,50%不行。」
一番交流後,老小的媳婦最終做出讓步,同意承擔婆婆住養老院的三分之一費用,但她也要求看婆婆的存款金額,並且一旦婆婆住進養老院,如果婆婆大小便失禁,今後生活不能自理,她都不同意再接管照顧婆婆。
最終,調解員為雙方擬定方案,老母親如果出院後還執意去住養老院,那麼養老院的費用除去支出老母親每月2700元的工資後,剩餘部分老小支出三分之一,剩餘三個子女一共支出三分之二,如果老母親生病,醫療費用由四個兄弟姐妹平攤。
情感點評
老小管了老母親21年,但是一直跟老母親分開燒飯,雖然調解中沒有說明分開燒飯的原因,但我想,老母親已經88歲了,即便不用出去買菜,但是燒起飯來肯定也比較吃力了。
尤其是摔了一跤之後,燒飯對老母親而言,肯定不會像六七十歲那樣輕鬆,住進養老院,有護工照顧,每餐飯也有人端到面前,在生活上肯定是方便了一截。
調解中小兒子說:「四個孩子又不是死了,我們又不是不能照顧母親,把母親送去養老院,讓我們面子往哪兒擱?」
那麼你能不能換位思考一下,為什麼老母親寧願選擇去養老院,也不願意繼續住在你們家呢?小兒子或許會認為是老二或老三在老母親耳邊說了什麼話,影響了母親的思維,所以母親才提出去養老院。
但話說回來了,如果老母親在你家住得很舒服,即便別人再怎麼影響,我想老母親也會選擇一個對自己有利的環境生活。
這21年來,老小家對老母親的付出和照顧肯定比其他子女多,這個不可否認,但是為什麼吃力不討好呢?
因為老小其實是將照顧老母親的責任推給了自己的老婆照顧,兒子孝順娘天經地義,兒媳婦卻和婆婆相處不成親生母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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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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