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訂了12桌婚宴,只來8桌客人 酒店狀告新人 追討婚宴費用
東南網6月29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思法)一對新人,訂了12桌的婚宴,結果,只來了8桌客人。為此,酒店和新人鬧上了法庭。
新人說,客人只有8桌,就只能按實際消費桌數付錢;可酒店說,預訂時說好了「保證桌數10桌」,因此,最少要付10桌的錢。
被告的新郎小劉(化名)今年29歲,去年2012年11月16日是他大喜的日子。當天晚上6點多,他和妻子在廈門馬哥孛羅東方大酒店二樓錦繡閣舉辦婚宴。
本來,辦婚宴是件開心的事。可是,等到婚宴上菜時,小劉發現,自己請了12桌的客人,竟然有4桌空無一人,一共只來了8桌客人。
不過,當時小劉忙於招待客人,婚禮還是照常舉行。為了讓客人吃得更好,小劉還特意交代酒店將原本預訂的菜中的「青蟹」換成「膏蟹」,每桌多加150元。然而,等到客人走後,小劉去結帳時,卻和酒店吵了起來。
原來,酒店說,小劉預訂的桌數是12桌,保證桌數是10桌,每桌2833元,另加5%的服務費,這都是預訂時說好的,小劉自己也在《婚宴確認書》上簽了字。《確認書》中約定,如果實際婚宴桌數不足保證桌數,則以保證桌數計費。
對此,小劉夫妻反駁說,雖然事先有約定保證桌數,但是,酒店應該按10桌上菜,可實際上酒店只上了8桌的菜。既然酒店說自己應該支付剩餘兩桌的錢,那麼酒店就應該提供那兩桌的菜。
酒店說,那些菜已經倒掉了。小劉夫妻就說,菜倒掉了,錢就不應該支付。
經審理,法院一審認為,雖然《婚宴確認書》約定保證桌數是10桌,不過酒店也應提供10桌的飯菜。未經小劉同意,酒店無權私自處分,將菜倒掉。考慮到婚宴的特殊性,雙方未能及時對兩桌飯菜如何處理進行協商,均存在過錯,應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因此,法院判決要求小劉支付約9桌的婚宴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