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2月18日 08:10 來源:廣西新聞網-南國今報 作者:陳剛 編輯:陳麗婕
人行道違停處罰通知書樣板「出爐」
城管最快下周上路「貼單」
廣西新聞網-南國今報記者陳剛
記者從城管部門獲悉,針對人行道違法停車行為,城管部門將以「貼單」方式通知當事人接受處理,目前貼單模板已經出爐,即將進入廠家印製階段,對於拒不接受處罰的當事人,城管部門將摸索完善相應機制。
城管所貼「白單」模板出爐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違法停車處理通知書」為白底紅字(以下簡稱「通知書」),尺寸、外觀和內容與交警部門的「違法停車告知單」接近,分別標註車輛牌號、車身顏色、車輛類型、違法停車時間和地點。
有所不同的是,違反法律法規的所勾選項,在公安交通部門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基礎上,增加《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廣西實施<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辦法》,具體違反哪些法律法規條款,城管執法人員在「通知書」對應打鉤。
車輛被貼單的當事人,應在15日內持「通知書」,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機動車行駛證前往指定地點接受處理。
最快下周開始上路「貼單」
由於「通知書」張貼在違停車輛外側,第一聯要求方便書寫,第二聯要求具有背膠,對紙張要求比較高,同時具有相應的防雨水功能,柳州市魚峰區城管部門現已聯繫廠家,要求儘快提供樣品,達到要求後即可批量印刷。其餘城區「通知書」也正在聯繫印刷企業,預計本月下旬基本完成印製,今年3月即可全面投入使用。
根據原定安排,人行道違法停車的執法權1月21日由交警部門移交到城管部門之後,將有1個月的集中宣傳教育「窗口期」,對人行道違法停車僅張貼宣傳提醒單,不作出行政處罰,2月21日之後即可「動真格」處罰。
不過柳州城管針對人行道違法停放車輛,首次接手履行執法權,各城區城管部門籌備進度並不統一。目前,柳州市城中區城管執法局已先行少量印製「通知書」,2月下旬即對人行道違停車輛「貼單」。
尚未確定是否鎖車輪
在外地城市,城管部門對人行道違法停車的車輛,不乏採取鎖車輪、拖車挪移的辦法,當事人接受處罰後予以放行。目前柳州市僅有柳北區購買車輪鎖,最終是否投入使用,柳北區城管執法人員表示尚待摸索。城中區、魚峰區、柳南區暫不考慮鎖車輪的辦法。
此外,拖車挪移不但需要採購和養護成本,同時需要相應的停車保管場地,並且存在損壞被拖車輛的風險,操作上存在較大難度,目前城管部門暫不考慮拖車挪移。
張貼「通知書」目前成為城管部門首選方式,當事人如不接受處理,或將效仿查處「車窗拋物」的執法方式,將違法行為告知書、行政處罰決定書等寄送當事人,對函件被退回的則以公告形式送達,拒不繳納罰款可依法加收滯納金,行政處罰決定下達6個月仍不履行,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