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車主綠化帶上違停 市容貼單還鎖車
按照《南昌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實施辦法》,市容環境管理、城市規劃管理等由城市管理執法局來行使,其他行政有關的管理部門不得再行使行政處罰權。然而這兩天,有車主在綠化帶上違規停車,城管有權處罰的單位不「亮劍」,反倒是沙井市容所鎖車、「貼單」,引發諸多車主不滿。
面對質疑,11月23日,紅谷灘沙井街道市容管理所負責人未正面回應。另外,違規停車車主在被要求恢復被損綠化時,因無技術只得掏錢委託沙井市容所進行有償綠化恢復。
違規停上綠化帶的汽車車輪被上鎖。
違規停車導致綠地被損毀。
市容開具的違規停車通知單。
車主繳納修補綠地費用的收據。
違規停車:損毀綠化帶遭市容鎖車
由於小區車位有限,家住南昌市紅谷灘萬達星城的業主李先生,每次下班回家,總為停車犯愁。
「實在找不到車位,就將車停在小區旁的綠化帶上。」李先生知道將車停在綠化帶上不文明,他坦言是跟風而為之。
李先生說,21日晚,他照常將車停在小區旁邊的綠化帶上,22日取車時發現汽車前輪被上了鎖。隨後,他了解到,鎖車的是市容部門,原因是他停車將草皮損壞,要繳納300元才能開鎖,「不交錢就不放行,我車已經被鎖在那兩天了。」
李先生的車窗上被貼了一張由沙井街道市容所開具的「違規停車通知單」,註明「你的車輛違規停放在綠化帶內,導致綠化帶損毀。請你儘快自行恢復被損綠化,否則將按故意損毀公共財物罪追究責任」。
11月23日下午,萬達星城小區西側可見,在豐和立交旁邊一綠化帶上,停有近十輛汽車,所有汽車車輪都被上了鎖,每輛汽車雨刮器下面都夾了一張「違規停車通知單」。
「這鎖是我們裝的,因為汽車損毀了綠化帶。」一名沙井街道市容所工作人員說。
市容回應:鎖車為喚醒車主愛護綠地
「我們鎖車不是目的,是喚醒車主愛護公共綠化意識。」市容所工作人員說,21日,他們要求違規停車的車主每人繳納2000元的押金,讓車主自行修復受損草皮,恢復原樣後所交押金全部退還,「車主沒有綠化養護材料和設備,所以至今沒有人提出自己修復綠化帶。」
沙井街道市容所所長陳國華出示了損壞綠化帶的車主到沙井街道市容窗口交費票據,上面註明收費為「修補綠化工料費」,金額300元。「我們的初衷不是收費,而是讓市民自律,愛護綠地。」陳國華說,車主交「修補綠化工料費」,每人都填寫了委託書,因為車主本人無相應技術力量和材料進行修復,委託市容所進行有償綠化恢復。
陳國華介紹,之所以市容所工作人員鎖車、要求車主恢復被損綠化,除了市民舉報外,另一方面是,前段時間南昌全市市容檢查綜合評比,紅谷灘排名倒數第一,壓力非常大。「以前紅谷灘一天有幾百輛汽車停在綠化帶上,現在已經很少了,如果不動真格根本起不到這樣的效果。」
城管說法:市容部門沒有權力鎖車
「損壞綠化帶是不對,我也有義務恢復原狀,但只有城管部門能進行行政處罰。」有市民直指沙井街道市容所沒有行政處罰權,存在越俎代庖之嫌。針對車主質疑的市容所沒有行政處罰權,沙井街道市容所所長陳國華沒有正面回應。
據了解,南昌市政府早年頒布了《南昌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實施辦法》,從2006年1月1日起,南昌市城管執法局的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共包括12大項148小項,分別為市容環境管理、城市規劃管理、園林綠化管理、市政管理、環境保護管理、預拌混凝土管理等12大項的全部或部分行政處罰權,由城管執法局來行使。市、區行政有關的管理部門不得再行使行政處罰權;仍然行使的,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視為無效。
記者注意到,在事發現場,沙井市容所工作人員對違規停車進行鎖車時,城管執法人員也在場。「既然城管人員在場,為何城管不行使行政處罰權,而讓市容部門行使這一權力?」車主質疑處罰合法性。
南昌市園林綠化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人行步道中間的草坪是城市綠化帶,上面停放車輛的行為屬於破壞城市綠地,是禁止的。但由於該局沒有執法權,因此只能向城管部門舉報。
「發現汽車停在綠化帶內,我們一般都不鎖車,而是向交管部門反映,市容部門沒有權力鎖車。」南昌市區多名城管隊長說。
江西朗秋律師事務所唐樂律師也認為,汽車是公民個人財產,市容部門鎖車影響市民用車,涉嫌侵權。如果市民停車損壞綠化,首先由交管、城管部門進行行政處罰,對於損壞的綠化帶可另行要求車主按相關規定進行連帶賠償。(記者汪清林)
聲明:凡註明為其他媒體來源的信息,均為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也不代表本網對其真實性負責。您若對該稿件內容有任何疑問或質疑,請即與東方網聯繫,本網將迅速給您回應並做處理。
電話:021-96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