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8月底,招遠市2020年33座小型水庫大壩安全鑑定任務全部實施完成。經過安全鑑定,共有30座水庫鑑定為三類壩,其中24座水庫列入明年除險加固計劃,徹底消除工程隱患,6座水庫按照水庫降等或報廢辦法,符合降等或報廢條件,計劃進行降等或報廢。
水庫大壩安全鑑定對於及時發現工程隱患,保障工程安全運行至關重要。為此,招遠市水務局按照水利部《水庫大壩安全鑑定辦法》要求,年初制定了小型水庫大壩安全鑑定工作方案,計劃2020年完成33座小型水庫大壩安全鑑定,2021年完成38座小型水庫大壩安全鑑定,到2021年底前全部完成超期未鑑定水庫的銷號任務,並按規定對達到規定鑑定年限的水庫,逐年進行鑑定,以保障小型水庫安全運行,保護水庫下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範翠霞
【來源:山東省水利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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