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小店內有乾坤:暗中交易買賣野生動物

2020-12-12 普法頻道

一家寵物店,龍貓、兔子、倉鼠等寵物放置在櫥窗內吸引行人注目,表面無異,一般人不會知道,這家小店其實內有乾坤——

寵物店背後交易:賣野生動物!

這是海寧南關廂歷史街區,涉案寵物店就開在這裡。圖:涉案寵物店所在的海寧南關廂歷史街區,該店鋪現已轉出;

圖:被警方查獲的陸龜;

圖:涉案微信對話截圖。

姚雯/漫畫

在浙江省海寧市一條街上,有一家寵物店,你可以在裡面買到各類「異寵」。該店在當地野生動物販銷圈裡頗有名氣,店主李某也是圈內「紅人」。殊不知,這些動物不僅身攜致命病毒,還是受國家保護的瀕危野生動物。

2月4日,浙江省檢察院掛牌督辦十件野生動物保護公益訴訟案,海寧市檢察院承辦的「海寧龜友」微信群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行政公益訴訟案名列其中。此前,海寧市檢察院以涉嫌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已對李某、徐某、遲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向海寧市法院提起公訴,案件目前正在審理中。

案發:群主家搜出一屋龜蟒

「寵物店老闆被警察抓了!」2018年12月,這個消息在海寧市南關廂歷史街區不脛而走,原本門庭若市的萌寵店關了門,老闆也聯絡不上。似乎是意料之中,大家對此並不意外,因為店主賣的「貨物」他們都有所耳聞。在此前不久,海寧市警方多次接到群眾舉報,稱有人通過一個叫「海寧龜友」的微信群非法買賣珍貴野生動物。根據線索,警方很快抓獲了群主李某。

偵查人員進入李某租住的房子,一間十多平方米的屋子裡,飼養著各種各樣的野生動物,幾種陸龜類,還有體型碩大的球蟒。除了動物,房間裡還有動物飼料、保溫箱、飼養工具等物品。據李某交代,他在海寧從事爬行動物生意已有五六年時間,這些野生動物是從杭州花鳥市場、網絡等途徑購得。

警方順著李某這條線,又相繼查到50餘名犯罪嫌疑人,搜獲瀕危野生動物100餘只。50多名犯罪嫌疑人中,有8名是從李某手中購買這些珍貴瀕危野生動物。鑑定結果顯示,查獲的蘇卡達陸龜、亞達伯拉象龜、赫爾曼陸龜、紅腿陸龜、豹紋陸龜、黃緣閉殼龜、球蟒、非洲灰鸚鵡、高冠變色龍等100餘只野生動物均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Ⅰ或者Ⅱ,對應為國家一級或者二級保護動物。這些動物都是禁止個人買賣和飼養的。

「在檢察機關的監督下,查獲的野生動物已全部送往浙江省野生動物救護繁育管理中心予以救助,動物的生命安全得到及時保護。」海寧市檢察院副檢察長章小平告訴記者。

黑市:量大水深各種亂象

「我們這個『海寧龜友』群有成員105人,原本只是個私人小群,後來陸續拉了一些人進來,本意是交流養龜的經驗和心得體會。」據李某供述,隨著成員的不斷加入,群內人員日趨複雜,不少售賣野生動物、飼料、飼養工具的商家也進入群中。由於在線交易隱蔽,群裡人員營銷時不像在實體店交易那般「遮掩」,而是直接將動物名稱、價錢、照片等信息公示出來。這些野生動物的價格從百餘元到上萬元不等,如美洲綠鬣蜥,400元;蘇卡達陸龜,1500元;輻射龜,3600元;亞達陸龜,1.7萬元。一旦有人有意向購買,雙方私下約定交貨時間與方式,交易十分頻繁。

除了微信群,百度貼吧也是李某的「主戰場」,幾乎每一種「異寵」都有自己的專屬貼吧,許多賣家會在吧內打廣告,看到有求「寵」的信息,就立即留言,招攬買家。

犯罪嫌疑人徐某就是李某從貼吧招攬的顧客,他在李某處購買變色龍後,李某將他拉入海寧龜友群。徐某「入坑」後一發不可收拾,他學會了變色龍的養殖技術,不僅將自己繁殖的變色龍售賣,還做線上代理,在朋友圈、貼吧發布廣告招攬生意,再讓上家代發自己賺差價。

記者在百度「變色龍吧」上看到,一個「變色龍屬於二級保護動物,禁止交易」的帖子被置頂,裡面說得很明確:變色龍交易屬於違法行為,不允許交易、飼養、繁殖。然而,檢察官在辦案中發現,難擋巨大利潤誘惑,還是有不少人鋌而走險。如高冠變色龍,8個月就成年,一年最多可繁殖6次,每次產蛋十幾至六十幾枚,一隻變色龍一年就可以給賣家帶來上萬元利潤。還有一些跟人們迷信有關的陸龜品種,打著「鎮宅」「化煞」的名號,一隻就能賣出上萬元。

在李某的陸龜買家中,企業主為多數。2016年,海寧某老闆徐某在李某店內觀賞時看中了一隻蘇卡達龜,雖然價格要一萬元,但李某介紹蘇卡達龜養大後貌似「玄武」,又能「招財」,徐某就心動了,連著養龜設備一齊買下。此類「豪爽」的買家很多,李某自然賺得盆滿缽滿。

2017年,李某在「變色龍吧」認識了一位「大神」,對方自稱在廣州經營著一家規模較大的養殖場,變色龍、蜥蜴、陸龜等都有所涉及,但是他的朋友圈更新停止在2018年5月。同時,李某的數位「上家」也不斷「消失」。原因李某很清楚,「他們都被抓了」。可這些前車之鑑並未嚇退李某,售賣「異寵」的甜頭讓他泥足深陷無法自拔。他在與好友的聊天記錄中稱,一年內他就售賣了近千條變色龍。

2018年10月,來自湖北武漢的遲某與浙江海寧的郭某在「龜友群」相識。看到郭某發的高冠變色龍照片,遲某提出將自己的母變色龍與郭某的公變色龍交換。沒想到,最後遲某隻收到一個空盒子,這讓遲某大為光火,在微信群中大罵郭某是騙子,直接拉黑郭某。

像郭某這樣混跡圈裡騙人的並不少。他們有些是空手套白狼,看到網上有人想購買異寵,就主動留言聯繫,卻不同意買家看視頻、走平臺、做擔保、見面自提等要求,收到定金或價款後就拉黑買家;有些騙子拿品相優秀的寵物打廣告,發貨時卻「狸貓換太子」。很多買家被騙後都會在貼吧或者群裡對騙子進行曝光,卻沒幾個人會報警——他們都知道這是違法活動,收購保護動物也是犯罪,而這正是圈裡騙子大行其道的原因之一。

應對:刑事打擊+公益訴訟

海寧市檢察院在審查起訴這一系列案件時發現,50餘名犯罪嫌疑人中,11名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其餘未取得馴養繁殖許可證,擅自收購併飼養野生動物的犯罪嫌疑人因情節輕微等問題已作相對不起訴或公安機關撤案處理,相關行政執法部門也未對他們作出行政處罰。

「雖然構不成刑事犯罪,但也要讓違法人付出高昂的違法成本。更要以此警示社會,推進這類問題的深度治理。」章小平告訴記者,在對李某等11人提起公訴後,去年10月開始,該院公益訴訟部門檢察官充分運用公益訴訟調查核實權,通過實地查看、審查案卷,並就未被追究刑事責任違法行為人的行政處罰的可行性及合法性問題與該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進行研究溝通。最後,海寧市檢察院根據法律規定,在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間向海寧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陸續發出14份行政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認為海寧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作為野生動物監管部門存在怠於履職的情形,明確防控疫情期間做好野生動物保護及監管職責的重要性、緊迫性,督促他們對上述未被追究責任的人員依法作出行政處罰,並加大野生動物保護監管執法力度。

海寧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收到檢察建議後十分重視,根據建議的具體內容,結合該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在全市範圍內開展了野生動物保護集中整治活動,對野生動物保護情況開展監督檢查,並下發《關於加強陸生野生動物監管工作的緊急通知》,全面加強省級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點疫情監測防控,關停全市花鳥市場。截至2月14日,該局已對7名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違法行為人處以3000元至2萬元不等的罰款及沒收所購野生動物的行政處罰。

「省院將這起案件列為督辦案件後,我們將進一步加強監督,督促相關部門依法行政、嚴格執法,共同營造全社會保護野生動物的良好氛圍。」章小平說。

案後說法

浙江省海寧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李斌

野生動物是國家重要的自然資源,保護野生動物也是保護人類自身的生態環境和健康生活。濫捕濫殺濫食野生動物,不僅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破壞生態環境,還會給人類帶來健康隱患,存在重大公共衛生安全風險。當前,疫情防控形勢仍十分嚴峻,檢察機關應依法嚴厲打擊各類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行為,堅決阻斷可能來自野生動物的疫情傳播源和傳播途徑。在這一背景下,我院辦理的這起案件,無論從犯罪群體、主觀惡意還是從案件影響來看都具有一定代表性。按照「辦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思路,我們在依法對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行為進行刑事打擊的同時,充分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最大限度維護了社會公共利益。

我院與海寧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建立了行政違法和公益損害線索雙向移送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的協作機制,完善了信息共享、線索移送、聯席會議等制度,多部門共同分析總結涉野生動物案件規律特點,形成保護野生動物的合力。接下來,我院將充分發揮法律監督作用,從嚴從快查辦涉野生動物案件,探索開展野生動物保護領域的公益訴訟,依法及時督促監管部門嚴格履職,從源頭上減少可能存在的病原體傳播,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檢察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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