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聞網訊 由福田區委宣傳部(文明辦)主辦的2018年「福田好公民」推選活動正在火熱進行,這次將評選出20名「福田好公民」個人(團體),可由單位舉薦和他人推薦,也可自薦,推薦報名時間延至11月20日。
「福田好公民」是區委授予轄區個人(團體)在道德領域的崇高榮譽稱號,從2013年至2015年,共評選出90個個人(團體)代表,共100人,他們當中有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黨代表、道德模範代表、網絡意見領袖代表、資深媒體代表等,是宣傳文明、法治、公益等方面的重要力量。
本次評選由福田區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指導,區委宣傳部(文明辦)主辦,設立「福田好公民」評選組委會,下設「福田好公民」評審團,評審團成員由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黨代表、網絡意見領袖代表、資深媒體代表、道德模範代表等組成,成員數量為9名。
評選條件
在城市精神文明建設活動中事跡突出,遵紀守法,恪盡職守,道德高尚,群眾公認。在助人為樂、見義勇為、誠實守信、敬業奉獻、孝老愛親等方面起到榜樣示範作用,為弘揚正確的社會主義價值觀和倡導文明的社會風尚作出重要的貢獻。
評選標準包括
助人為樂:長期主動給他人無私幫助,積極參加社會公益事業;
見義勇為:關鍵時刻臨危不懼,挺身而出,勇於維護國家、集體利益和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誠實守信:在經濟活動和社會生活中,堅持誠信為本、操守為重,嚴格自律、履行承諾,享有很高的信譽;
敬業奉獻:立足本職,愛崗敬業,艱苦奮鬥,在提高服務質量、勞動效率等方面貢獻突出,影響廣泛;
孝老愛親:孝敬父母,關愛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諧,事跡感人,群眾頌揚。
參評範圍
在福田轄區居住、工作、學習的中外人士(或團體),不分年齡、性別、民族、職業、國籍,均可被推薦為「福田好公民」參評人選。原則上,公務員及已受表彰的全國、省、市級道德模範不參加此次評選。
評選名額
「福田好公民」申報參評不限定名額數量,只要符合評選標準,事跡突出即可獲參評資格。2018年度評選20位「福田好公民」個人(團體)。
通過以下四種渠道開展推選和自薦
(一)組織推薦,通過各基層黨(工)委在本系統、本轄區開展「福田好公民」的推薦初評活動,並擇優向組委會推薦。
(二)媒體發現,與深圳晚報全媒體合作,充分利用媒體優勢,有計劃地組織記者深入基層、社區採訪,主動發現轄區優秀美德人士。
(三)線上徵集,在深圳Zaker、深圳網易、晚報微博上開設網絡徵集平臺,充分利用網際網路資源共享、實時交互的優勢,及時發現身邊好公民。
(四)定向推薦,在行業協會、民間團體、公益組織中定向徵集和推薦「福田好公民」候選人。
請將姓名、性別、年齡、學歷、工作單位、住址、聯繫電話、個人事跡發送至szzaker2018@163.com。
諮詢電話:
陳小姐82918590
汪先生83519446。
深圳晚報記者 汪仕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