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江蘇省市場監管局關於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第43期, 第45期, 第48期),涉及無錫市4家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無錫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0年4月8日通告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
一、無錫市博順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徐州饊子
(一)抽檢基本情況。《通告》(2019年第43期)涉及無錫市博順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徐州饊子(規格型號:240克/袋;生產日期:2019-09-09),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江蘇省理化測試中心。
(二)核查處置情況。經無錫市經開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調查,無錫市博順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該批次不合格產品無庫存,目前召回1箱,已依法銷毀。經核實產品不合格原因是受環境因素影響造成數值超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二款及第一款的規定,沒收違法所得280元;罰款50000元。
二、無錫雙林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魚皮花生
(一)抽檢基本情況。《通告》(2019年第43期)涉及無錫雙林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魚皮花生(規格型號:散裝稱重;生產日期:2019-09-18)。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江蘇有限公司。
(二)核查處置情況。經無錫市梁溪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調查,無錫雙林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該批次不合格產品庫存2.5公斤,已依法封存。產品不合格原因是生產過程控制不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沒收不合格產品2.5公斤,沒收違法所得194.64元,罰款70000元。
三、無錫五穀食代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綠豆蓮子豆漿
(一)抽檢基本情況。《通告》(2019年第45期)涉及無錫五穀食代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綠豆蓮子豆漿(規格型號:散裝稱重;生產日期:2019-06-12),黴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國家輕工業食品質量監督檢測南京站。
(二)核查處置情況。經無錫市新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調查,無錫五穀食代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該批次不合格產品無庫存。經核實產品不合格原因是儲運不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二款及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條、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對當事人不予行政處罰。
四、無錫市北塘區可米副食品商行銷售的香芋奶味風味固體飲料
(一)抽檢基本情況。《通告》(2019年第48期)涉及無錫市北塘區可米副食品商行銷售的香芋奶味風味固體飲料(規格型號:1千克/袋;生產日期:2019-08-23)。黴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江蘇省食品藥品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核查處置情況。經無錫市梁溪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調查,無錫市北塘區可米副食品商行銷售的該批次的不合格食品庫存10袋,已退回供貨商。經查經營者履行了對供應商的進貨查驗等義務,並能如實說明進貨來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和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對當事人免於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