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深超過6000米 失蹤已經327天
搜尋將繼續進行 賠償可立即啟動
馬來西亞民航局局長愛茲哈爾丁29日通過馬來西亞廣播電視臺宣布,馬來西亞航空公司MH370航班失事,推定機上所有239名乘客和機組成員已經遇難。
馬方終於宣布:
MH370航班失事
愛茲哈爾丁在聲明中說:「馬來西亞、中國、澳大利亞政府不惜一切代價投入了大量資源搜尋MH370航班客機。搜尋工作的首要目的是找到客機,找到答案。我們希望,上述努力能為乘客和機組人員的家屬帶來一些安慰。我們已經努力對所有可靠的線索進行了追蹤,對所有掌握的信息進行了分析。令人遺憾的是,經過327天(截至2015年1月28日)的努力,仍未找到失蹤客機的位置。」
愛茲哈爾丁在這份包含有關事故調查、搜尋努力、家屬賠償等31點內容的聲明中說,相關數據支持MH370終結在印度洋南部海域的結論。調查認為,飛機在飛至印度洋南部上空某特定區域時耗盡燃料,目前位於該區域附近的海底。該區域位置偏遠,遠離所有可能的降落地點,且已知水深超過6000米,海洋條件惡劣。
他說,基於現有數據,該區域在327天後仍有人員生還的可能性十分渺茫。因此,我們懷著最沉痛的心情,代表馬來西亞政府正式宣布,根據芝加哥公約附件有關規定,馬來西亞航空公司MH370航班失事,並推定機上所有239名乘客和機組人員已遇難。
關於事故調查,聲明說,馬來西亞MH370安全調查組由來自7個國家的授權代表組成,目前正在進行安全調查。由馬來西亞皇家警察主導的刑事調查也在進行當中。愛茲哈爾丁說,因目前缺乏實物證據,特別是飛行記錄儀,上述兩項調查受到限制。因此,現階段沒有證據證實關於事故原因的任何猜測。安全調查進展中期報告預計將在事故發生一周年前後對外發布。
關於搜尋工作,愛茲哈爾丁說,搜尋與救援工作涉及來自25個國家的160艘/架艦機(包括65架飛機和95艘艦船)及專家。當前由澳方牽頭的搜尋使用了水下自主潛航器和深海掃測設備。深海掃測已完成,掃測面積達20.8萬平方公裡。目前,水下搜尋工作仍在進行中。
關於賠償問題,愛茲哈爾丁說,馬來西亞政府保證,馬來西亞航空公司會承擔相應責任,保障家屬根據相關國際公約、國內法併合理參照國際慣例所應享有的正當權益,包括通過協商或訴訟等方式完成賠償程序。他表示,如各位家屬已經做好準備,馬來西亞航空公司可立即啟動賠償程序。
愛茲哈爾丁最後表示,將繼續努力尋找MH370,讓這件事對所有人,特別是MH370乘客和機組人員的家屬們有所交代。他說,此次宣布絕不意味著結束。馬方將與中國和澳大利亞政府合作並在兩國的協助下,繼續推進有關工作。
2014年3月8日凌晨,從吉隆坡飛往北京的馬航MH370航班在馬來西亞與越南空域交界處與空中交通管制失去聯繫。機上共有227名乘客,其中154名乘客是中國人。
李克強總理表示: 這是個艱難時刻
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29日同來訪的法國總理瓦爾斯共同會見記者時,應詢就馬來西亞宣布馬航MH370客機失事發表談話。李克強指出,中國政府和人民對包括154名中國乘客和4名法國乘客在內的所有機上人員遭遇的不幸深表痛心,對乘客家屬表示深切同情和誠摯慰問。對於每個遭遇不幸的家庭和我們大家來說,這都是一個艱難的時刻。
李克強強調,近一年來,中國政府同有關國家和國際社會在開展搜尋和調查工作、做好對中國乘客家屬的安撫和服務工作方面做了最大努力。下一步,中國政府將繼續全力做好相關工作。希望馬方履行承諾,做好事件調查、理賠、家屬協助等工作,特別是要繼續千方百計找到飛機和乘客下落。
(綜合新華社消息)
調查認為:飛機在飛至印度洋南部上空某特定區域時耗盡燃料,目前位於該區域附近的海底。該區域位置偏遠,已知水深超過6000米,海洋條件惡劣。基於現有數據,該區域在327天後仍有人員生還的可能性十分渺茫。
給手機充3000元錢的等待
對馬航MH370航班乘客的親屬而言,期盼的同時是一種殘酷的折磨。歲末年初的一則新聞說,機上一位乘客的父母為兒子的手機充了3000元錢,盼望有朝一日能夠打通手機,再次聽到兒子的聲音。
<<< 專家解讀
再不宣布失事 索賠要超時限
為何馬航選擇此時宣布飛機失事?此舉對遇難者家屬意味著什麼?下一步搜尋調查工作重點是什麼?記者採訪相關專家對此作出解讀。
對於此次馬方宣布航班失事的根據,民航管理學院教授董念清介紹說,據國際民航公約(即《芝加哥公約》)附件13的規定,事故有三種情形:一是從登上飛機到下飛機前,人員遭受致命傷或重傷;二是航空器受到損害,出現結構故障,無法再飛行;三是航空器失蹤或處於完全無法接近的地方。此外,該附件第一章中對「航空器失蹤」解釋為「在官方搜索工作已結束仍不能找到殘骸時,即認為航空器失蹤。」據此,馬航宣布飛機失事,也就意味著認定事故已經發生。
法律專家認為,便於乘客家屬索賠這也是馬航選擇此時宣布航班失事的原因之一。北京中兆律師事務所律師牛琳娜認為,此時宣布失事對確保乘客家屬的「訴訟時效」具有重要意義。她說,根據相關國際法,乘客家屬必須於失事航班應到達之日起2年之內提起訴訟,也就是2016年3月8日之前。這樣算來,「現在啟動訴訟程序時間已經非常緊迫了。」因為訴訟前的準備工作難度非常大,包括對機上所有乘客信息要調查清楚,提供遇難者生前的收入情況、工作能力、社會貢獻等材料及相關證據,最後據此確定索賠額度,這些都要耗費相當長的時間。
北京嘉維律師事務所律師畢文勝說:「法律意義上講,如果官方沒有正式對外宣布航班『失事』,啟動索賠手續就非常困難。因此,此舉是對乘客家屬權益的一種保護。」
董念清認為,接下來的工作重點之一是繼續搜尋,否則無法確認航班失事原因。而民航局航空安全辦事故調查處處長毛延峰表示,搜尋難度極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