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人員必須掌握記帳憑證和會計帳簿的簡單知識,以及它們的區別。
一、關於記帳憑證:
1. 記帳憑證通常情況下必須附有原始憑證。原始憑證丟失,可以這樣處理:必須取得原籤發單位蓋有公章的證明;如果無法取得外單位證明,當事人要寫詳細情況說明。證明或說明,要由經辦單位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負責人批准後,才能代作原始憑證。
2. 記帳憑證用於更正錯誤和結轉可以不附原始憑證外,只有這兩種情況下記帳憑證才不用附原始憑證。
3. 多張記帳憑證只涉及一張原始憑證,這種情況下多張記帳憑證可以只附一張原始憑證,把原始憑證附在一張主要的記帳憑證後面,並在其他記帳憑證上註明附有該原始憑證的記帳憑證的編號或者附上該原始憑證的複印件。
4. 多張記帳憑證只涉及一張原始憑證而且不屬於同一會計主體,這種情況下要填制原始憑證分割單,一張原始憑證所列的支出需要由幾個單位共同負擔時,應當由保存該原始憑證的單位開具原始憑證分割單給其他應負擔的單位。
二、關於會計帳簿:
會計帳簿包括總帳、明細帳、日記帳和其他輔助性帳簿。
目前企業都使用財務軟體填制記帳憑證,選擇相關會計科目(預先設置好會計科目,根據業務反映經濟事項需要增減)自動生成會計帳簿。
1. 會計帳薄登記一般的規則是依據記帳憑證逐日逐筆登記。
2. 不能根據帳簿登記帳簿,根據明細帳登記總帳違法,這樣會使企業喪失總分類帳和明細類帳帳帳核對的內部控制措施。
3. 財務帳務處理流程「經濟事項--原始憑證--記帳憑證--會計帳簿--財務報表」。
三、記帳憑證和會計帳簿的區別
1. 格式不同。
記帳憑證是一種會計通用憑證,企業為方便記帳不再分為收款憑證、付款憑證、轉帳憑證。記帳憑證格式有制單日期、摘要、會計科目、借方和貸方,它是根據每一筆經濟業務發生情況進行編制會計分錄,一張記帳憑證中可能有兩個及以上的會計科目。
會計帳簿格式除了有業務日期、會計科目、摘要、借方和貸方外,還有期末餘額方向和期末餘額欄,它用於反映一個科目在一定間的所有類似經濟業務狀況,會計帳簿只能反映一個會計科目的帳目明細或匯總情況,一般以每月和年度為一個期間,會計帳簿根據業務匯總情況的不同又分為明細帳和總分類帳,明細帳又分為三欄式明細帳、多欄式明細帳、數量金額式明細帳,卡片式明細帳。
2、記帳規則不同。
記帳憑證是根據經濟業務單據,按照會計借貸法的記帳規則而編制的一種通用憑證,有借、貸方,要求借貸金額合計數必相等。
會計帳簿是根據記帳憑證中的各個會計科目單獨進行歸類明細或匯總。會計帳簿是根據記帳憑證的業務發生的金額來記錄的。
3、作用與功能不同。
記帳憑證通常只能反應一筆經濟業務。
會計帳簿通常反應的是一個會計科目在一定期間的財務情況。
這些是最基本的會計常識,會計人員必須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