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15日電據義大利《歐洲僑報》報導,按照2012年6月28日第108號法令規定,從2012年8月8日起,義大利政府正式開始實施歐盟藍卡制度,符合申請歐盟藍卡的非歐移民不需要申請勞工名額,而且沒有申請時間限制、沒有名額限制。
申請歐盟藍卡的非歐移民必須持有高等教育證書,該證書必須符合義大利政府的要求,非短期培訓課程證書。
僱主在申請非歐高科技人才時首先應該向當地省督府移民統一窗口遞交申請,同時還需出示被申請人的學歷證明和僱用合同,合同應為長期合同,被申請人的年收入不能低於24789歐元,對配偶的要求不能低於11362歐元、每位子女的要求不能少於516歐元。
持有歐盟藍卡的非歐移民更換僱主時需要地區勞工局的批准,被申請人獲得歐盟藍卡後可立即家庭團聚,工作滿18個月後可前往歐盟其它成員國繼續工作。